广西_南宁化工股份酒精罐火灾_火灾_调查报告
title: 2009_广西_南宁化工股份酒精罐火灾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一、基本情况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80号,是全国重点氯碱企业之一,产品主要有烧碱、液氯、盐酸、农药、有机化工等30多个品种,是南宁市一级消防重点单位。该公司占地面积809121平方米,建筑面积154202平方米,共有职工3200多名,现有生产车间(厂)10个,原材料及产品库房10个,各种易燃易爆晶储罐10个,总储量5631立方米;现有重点消防部位3个,分别是汽油库、酒精库、苯库。生产、运输、贮存的原料或产品多属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物品。该公司有专职消防队,共有消防队员21名、泡沫消防车2辆。 酒精储罐区位于工厂内西南角;有三个金属立罐,呈品字形分布,总容量为3800立方米。大罐(燃烧罐)容量2800立方米,高16.38米,直径16米,用厚度为6至8毫米的钢板焊成,其中底部2块钢板厚度为10毫米,上部6块钢板厚度为8毫米,顶盖钢板厚度为6毫米。大罐北面有2个小罐,容量均为500立方米,高9.93米,直径9.2米,3个立罐外均设有防护堤。该罐区是南化1990年自行设计安装,没有环状消防通道,罐区南面和西面能通车,属泥土路面。大罐设有固定泡沫灭火系统、氮气灭火系统、喷淋冷却系统。酒精罐区东面30米为南化农药污水处理区,南面和西面是空地,北为南化农药厂车间。酒精储罐区外设消火栓4个,水池1个(容量765立方米),水泵1台,酒精罐的西面、北面各有一条排水沟。
二、起火经过和扑救情况
9月1日下午,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公司机修班对酒精罐的消防用的氮气管道进行更换。15时35分左右,当焊工李桂玲对氮气管道进行焊接时,突然发生爆炸,大罐罐顶被掀起而后下塌,并冒起大火。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15时40分接警,立即调集辖区内的特勤大队61名消防官兵和3辆消防车奔赴火场。进入厂区指挥员就发现厂区西南上空浓烟较大,即请求支队增援。支队先后调集直属、新阳、沙井、北湖中队及支队机关共300多名消防官兵、13辆消防车赶往火场,同时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总队指挥中心、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特勤大队15时45分到场,指挥员立即派人进行火情侦察,发现燃烧储罐顶盖已被掀开并陷入罐内,罐内有约1000立方米酒精正在燃烧,火焰高达10余米,燃烧罐四周辐射热强烈(100米以外人的外露部分仍有灼热感),燃烧罐北面相邻两小酒精罐受到强烈辐射热的威胁。燃烧罐水喷淋冷却系统和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均因爆炸被损坏而无法使用。罐周围200米以内有9个消火栓,但压力均不超过l千克/平方厘米。指挥员随即下达了展开战斗的命令,主要任务是冷却燃烧罐和邻近罐。在灭火战斗中,实行统一指挥、注重搞好协同作战,始终坚持“先控制,后消灭”和“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术原则。在不具备发动总攻的条件下,首先组织多支水枪出水冷却燃烧酒精罐,防止罐体变形,酒精外溢。其次,考虑到倒罐可减少罐内酒精量,总队陈桥保政委与黄景园副总队长提出倒罐方案。在距燃烧罐约而63米的地方,利用燃烧罐一条50毫米的输出管道,用酒精槽车将燃烧罐内酒精抽出运走。通过倒罐,共抽出10车酒精。第三,考虑到向罐内注水可起到稀释酒精浓度,降低罐内温度和提高液面减少燃烧区的作用。在与南化的技术人员协商后,利用与燃烧罐相连的50毫米输入管道,先后三次向燃烧罐注水约5个小时共200多吨。 控制火势后,根据扑救酒精火灾需要大量抗溶性泡沫的要求,紧急调运4.5吨抗溶性泡沫灭火剂。在组织好6辆供水车供水之后,决定用3门车载泡沫炮发起攻击。1日22时48分,各项工作准备就绪,随着指挥员一声令下,第一次泡沫灭火总攻开始,三门车载炮同时将泡沫打向燃烧罐。由于消防车距燃烧罐超过30米,致使射程不到位,灭火效果不佳。于是,指挥员决定用7名官兵组成突击队冲进防护堤迫近作业。突击队员冒着生命危险,顶着难以忍受的烈火高温,硬是把两节拉梯架到燃烧罐,用人把移动泡沫炮架上罐顶用80毫米水带供给泡沫灭火,但还是不能奏效。第一次总攻进行了12分钟,指挥员下令停止泡沫进攻。随即为第二次总攻进行充分的准备。用吊车及铲车将着火罐西面、南面的地面进行了清理,铺垫钢板,推平土坡,使消防车能够靠近燃烧罐防护堤,缩短了进攻距离,保证了泡沫能够射进罐内。在此期间,又调运了16桶抗溶性泡沫灭火剂。2日7时9分,第二次总攻开始,用4门车载泡沫炮实施灭火。灭火中,罐内有两次已看不到火焰,冒出白雾状水蒸气,灭火即将成功。但在此关键时刻,有3辆主战车先后损坏,泡沫供给量不足,酒精复燃,无法再组织有效进攻,只好下令停止进攻。2日23时50分,南宁消防支队杨容贤支队长观察到燃烧罐内水蒸气明显增多,火苗变红变低的变化,便萌发了使用多门水炮强攻灭火的大胆想法。理由是通过强水流注人可降低酒精浓度,可降低燃烧罐温度,加上云梯车水炮高打近攻和开花水流,可使燃烧罐内空间充满水雾,起到隔绝空气窒息灭火的作用。杨容贤支队长将这一想法与在场的总队领导研究,决定实施用水灭火。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休整和准备,南化按要求在总攻前把罐区的厂内明渠注满水,保证消防战斗车就地吸水灭火,为总攻提供水源保障。1时30分,第三次总攻开始。5门水炮同时出水,水流直补酒精罐里已燃烧了34个小时的熊熊火焰。经过30分钟的艰苦战斗,2时6分,大火终于被扑灭。为了防止复燃,消防水炮及罐区周围的水相继续不间断地射水冷却30分钟。3日3时36分停止冷却射水,4时20分灭火战斗全部结束。火灾发生后,自治区政府周明甫副主席和区公安厅、消防总队、南宁市政府、市公安局等有关领导先后赶赴火场组织火灾扑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大队、江南区公安分局也派出民警维持秩序协同灭火。
三、火灾调查及原因认定
(1)火灾现场情况 经勘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公司酒精罐区位于南宁化工集团公司的西南角,酒精罐区内共有3个酒精贮罐均为金属立罐,呈晶字形分布,各罐均设有防护堤,南面的大罐为着火罐,着火罐防护堤距罐壁的距离为11.74米、两小罐分别位于着火罐的东北面与西北面、西北方向小罐防护堤距罐壁的距离为6.6米,东北方向小罐防护堤距罐壁的距离为5.5米,两小罐外表呈蓝色,均未被烧,着火酒精罐的直径为16米,现高14.63米(原高16.38米,容量为2800立方米),罐顶已跌落掉人罐体内。罐体上部已被烧变形,变形由下往上渐重。罐壁3.9米以下仍为钢板的青色,罐壁3.9米以上已被烧成铁红色。该罐体西南部被烧成“凹”形,“凸”形底边距地面5.7米,宽3.9米,上部钢板卷向罐体内部。两小罐规格一样,直径方9.2米,高9.93米,容量500立方米。经勘查发现,共有4组管线穿(跨)过着火罐防护堤:①酒精输入输出管道,共2根管.管外径50毫米,为红色。酒精输入输出管道由着火酒精罐的防护堤东北方向底部穿越防护堤(穿越处密封无缝隙)引至龙门架下的酒精蒸气泵。酒精的输入管道有连接法兰8个,阀门3个。酒精的输出管道有连接法兰7个,阀门4个。经检查未发现管道及法兰、阀门连接处有破损、泄漏情况。②喷淋冷却总管,管外径100毫米,蓝色。着火罐罐体上的45毫米喷淋冷却管与其相连。喷淋冷却总管由着火酒精罐东南面防护堤下部穿过(穿越处密封无缝隙),与防护堤外的两台加压水泵连接o③泡沫灭火系统的支管共3根,均为红色,管外径80毫米,由着火罐正北面沿防护堤顶部引出防护堤外。勘查发现着火罐正北面距着火罐罐壁31.8米处有一置于地上的泡沫分配管,该分配管外经为200毫米。3根泡沫支管均垂直连接在该分配管上,且各垂直连接管道上均有一个80毫米的控制阀门,阀门距分配管100毫米。勘查此3个阀门发现中间及东侧的阀门均为开启状态(火灾发生前为关闭状态,火灾发生后因救火才开启),西侧阀门为锈死关闭状态。④氮气管道,管外径25毫米。该管道从着火罐正北方向从防护堤上跨越,并延伸到龙门架下,勘查发现氮气管道的阀门(该阀门为关闭状态)之间均未有其他阀门或盲板等阻隔措施,并在该段管道上发现新焊接点9个。对每个焊接点的焊接情况进行勘查发现距龙门架下氮气管道阀门往西4.88米处的焊点未完工,焊缝下部仍有长18毫米,宽10毫米的缝隙。在该焊接点正下方的土地上发现有焊渣若干,气焊条一根(长140毫米,外径3毫米,呈金黄色,两头用过)。除未焊好的这一个焊点外,其余的管线、焊点均未发现破损,泄漏情况。另外,在龙门架西南方向3米处发现焊枪、割枪、电焊条、乙炔钢瓶、氧气钢瓶、火柴、墨镜等气焊工具一套。 (2)火灾原因认定 经调查,发现酒精罐区内的氮气管道锈蚀,有泄漏现象,1日8时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公司仓库主任梁顶礼口头安排机修班班长李益才负责酒精罐区东北侧氮气管的更换工作,并安排供销公司安全员唐海洪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和安全监督。这次更换氮气管道工作在罐区30米范围内(按规定,30米范围内属于甲级防火区),动火方式为氧焊。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制度和规程,应该办理一级动火手续。但是唐海洪在接到指令后,并未按一级动火手续办理,而是在要求动火分析人员进行简单的空间分析后,就擅自按二级动火手续办理动火证。期间,虽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其他职工指出其错误并予以制止,但唐海洪未予理睬,仍然按二级动火手续办理动火证,并找供销公司(上级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