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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庄煤业2012.3.21乙炔气燃爆_12·3_火灾_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12 年份:2012 大小:3.1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4:31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4:34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化工危化原因/电气故障原因/用火不慎原因/违章动火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12

title: 2012_郭庄煤业2012.3.21乙炔气燃爆_12·3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2012年3月21日,郭庄煤业发生一起乙炔气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轻伤。

事故经过:2012年3月21日8点班,郭庄煤业公司机修厂按矿上安排到井下三采区变电所进行气割废旧电缆钩作业,开完班前会后,机修厂职工气割操作者巩某、辅助人员贾某、范某和安瓦员张某从机修厂拿上气割的工具到达三采区变电所,安瓦员张某开始检测瓦斯,范某、贾某接消防水管,当发现消防水管长度不够时,巩某安排范某、贾某去另一个巷道取消防水管,之后,巩某将割炬点燃,约9时47分,在范某、贾某拿消防水管返回到距交电所二十几米时,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巩某当场死亡,张某、范某、贾某及在作业现场附近皮带机头看护皮带的皮带司机王某、常某等5人受伤。

事故原因:1、该矿在井下三采区变电所进行切割废旧金属电缆沟作业时,没有严格按标准连接气瓶和割炬,也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并且在安瓦员未下达作业命令的情况下就违章点燃割炬,切割时引燃泄漏并局部积聚的乙炔气体,引起乙炔气燃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综合防范措施

1、原则上严禁在井口房和井下任何地点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焊接等明火作业。

3、矿井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批、汇报。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12/2012_郭庄煤业2012.3.21乙炔气燃爆_12·3_火灾_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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