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建业大厦12·1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title: 2013_广州市越秀区建业大厦12·1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15日18时37分许,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17-231号建业大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2500平方米,火灾烧毁、烧损成品鞋等货物一批,造成建筑物局部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066.23万元,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建筑为1995年,经规划批准,报市级公安消防部门工程设计审核同意后开始施工,共25层,高度91米,后因开发商资金问题导致大厦完成主体结构和玻璃幕墙工程后烂尾闲置。2009年7月,黎容桥设立广州市信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建筑进行后续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信龙公司在建业大厦未经建筑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及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于2009年8月后陆续将首层至二十五层出租给十几户商户作成品鞋仓库使用。后虽被查封,但信龙公司又在各方协调下继续出租使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技术鉴定,认定该起火灾的起火原因系经过首层邓志均租用仓库的建业大厦首层总电源线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建业大厦更换首层总电源线路没有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电路改造设计,制定改造方案,而是由信浓物业公司电工金自廉私自更换,且金自廉在更换总电源线路时,对用电设备电容计算错误,采取多股线连接单股线方式,使用两条6平方毫米线替代16平方毫米线。同时,大厦内电气线路铺设及开关配置存在不符合规范的现象(如自动漏电开关为32安,配线是2.5平方毫米等),电源线使用橡皮电缆,过流保护开关未能对线路安全进行有效保护。
(二)事故间接原因
建业大厦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及属地政府、街道履行监督或管理职责不力,对建业大厦后续建设未经消防验收即行出租经营的违法行为未依法进行查处,导致消防隐患长期存在。
三、事故责任追究
(一)已移送司法机关或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3、金自廉,信浓公司负责建业大厦的电工。因涉嫌失火罪被批准逮捕。
5、苏小玲,信浓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10、曹镜莲,信浓公司会计。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11、谭志慧,信浓公司员工。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三)相关人员问责建议
(五)对相关企业单位的查处建议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经过事故调查,该起较大火灾暴露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安全第一”观念没有牢固树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摆到首要位置,安全发展的理念还不够深入。二是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安全管理责任严重缺失。三是部门监管没有形成有效合力。建业大厦集合了烂尾楼、仓库、违法使用单位等多重身份,其管理涉及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建业大厦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未能形成有效合力督促落实整改。四是消防安全布局还不够完善。广州中心城区设置大量专业批发市场、但未配套设置仓储场所的不合理布局是烂尾楼、住宅改作仓库使用现象的源头,造成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等状况。五是消防基础建设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还未能做到与城市发展同步,处置高层、地下建筑及石油化工企业等特殊场所的消防技术装备仍有一定的差距。
主要防范措施如下:
(一)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作为物业出租,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检查合格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出租。
(二)强化电气火灾预防,确保用电消防安全。
首先要严把产品质量关,选用各种有强制认证的合格配电设备及产品,加强对电气火灾技术防范产品使用的管理,特别用电单位要严格电工持证上岗制度,熟悉掌握所安装产品的性能和使用要求,安装、使用防火开关和各种有强制认证的合格配电设备及产品,严格按设计负荷用电,对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彻底消除;同时,要加大对电气火灾隐患场所整改力度,对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单位,大力开展电气火灾技术防范新技术、新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并督促其使用,对电气线路老化的要责令其更换,对超负荷用电的要责令其改正,确保电气线路和设备运行的安全。
(三)开展“住改仓”综合治理,完善联合监管机制。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建立包括出租屋管理、国土房管、规划、城管执法、工商、安监、公安、消防、街道等单位在内的联动监管长效机制。明确“住改仓”业主及租户的法律责任及追责方式,加强对业主、租户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明确各方职责,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住改仓”整治问题上的震慑力。各级政府、国有企业、转制企业带头对其属下物业,特别是对市属公房、市属单位房进行金面清理,严格执行房屋租赁管理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坚决杜绝“住改仓”。结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动出租屋主、市场开办方、社区群众、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住改仓”治理,增强整治“住改仓”问题的合力;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对“住改仓”进行监督举报。
(四)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各级政府在编制城市建设、产业布局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问题,国土、发改、规划、住建、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在城市建设规划、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审批、房屋权属和工商登记等审批环节中,严格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避免新问题的产生;各级政府要谋划长远根治措施,科学规划广州市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老城区改造和专业市场的转型升级,鼓励商户外迁仓储和转型升级,统筹考虑在中心城区以外划出一定土地,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优惠政策,建立针对中心城区专业市场的现代化物流仓储中心;专题研究专业市场周边交通方案,对专业市场周边货车的出行和停放等给予严格的限制;安排专项技术力量,引导商户推广电子商务。
(五)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加强辖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栓)、消防通信和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对已有的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在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和事故预防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事故灾难的应对处置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等特殊场所的事故处置的战法研究和综合演练,建立统一领导、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力组织指挥,科学安全应对,有力有效施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