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平面图
8 小店区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1·2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小店区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1·23”
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5年 11月 15日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 2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2
(二)起火建筑情况 .......................................................................................................................3
(三)事故损失情况 .......................................................................................................................6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灭火救援概况 .......................................................................................................6
(一)事故发生经过 .......................................................................................................................6
(二)灭火救援处置情况 ...............................................................................................................7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8
三、事故原因分析 ................................................................................................................................... 8
(一)直接原因 ...............................................................................................................................8
(二)间接原因 ...............................................................................................................................8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8
(一)事故发生及相关单位 ...........................................................................................................9
(二)属地和有关部门 .................................................................................................................11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2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12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14
(三)对党委政府的处理建议 .....................................................................................................15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5
六、事故主要教训 ................................................................................................................................. 15
(一)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5
(二)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 .........................................................................................................16
(三)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失守 .....................................................................................................16
(四)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素养不高 .............................................................................................16
(五)部门监管缺乏合力 .............................................................................................................17
七、防范措施和建议 ............................................................................................................................. 17
(一)全面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7
(二)全方位织密织牢消防安全责任网 .....................................................................................17
(三)深入治理仓储类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17
(四)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18
(五)加强行业宣传培训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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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 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园区建设和总出租方),2016年4月27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xx,注册资本4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5xxxxU21903,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xxxx。经营范围:(1)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 太原亿星家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山西亿星家园汽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10月9日注册成立,事故发生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x,注册资本1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5xxxxMCBU4Y,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黄陵街道xxxx。经营范围: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二手车经纪;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2021年9月13日,与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面积13000平方米,合同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
2026年9月30日。
- 山西信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7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高xx,注册资本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xxxx57RX3J。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马练营2号亿星仓储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汽车装饰品、汽车配件、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普通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桶装润滑油的销售。
〔图〕插图
图1 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平面图
(二)起火建筑情况
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亿星仓储园区位于马练营路2号,南临马练营小区,北靠汇众家园,东接马练营路,西邻大昌路。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局部
投入使用,园区占地面积216亩,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分东区、西区、南区、北区、中区五个区,起火单位位于仓储园区的中区2号库,中区2号库2018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
〔图〕在建中路G551号线(在建中)9C大吕络X246总销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马格双小区X246大马路黄消线唐视路反馈100m500 f2025 Mcroso Corporation-OS(2025)0133号。2025 Navinto,@ C
图2 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方位图
- 基本构造。建筑整体为单层钢结构建筑,钢结构架设置在1.4米高的混凝土基座上,外墙和室内隔墙均采用单层彩钢板作为墙体,顶部为双层彩钢板中间夹防火岩棉,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高度12米,该库区内隔有面积不等的12个独立区域分别租赁给11家单位分别作为仓储(主要存放汽车配件、鞋帽衣物、食品、医疗器材等物品)、汽车修理和汽车销售等功能使用。起火建筑现场配备有干粉灭火器和室外消火栓系统,部分租户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山西信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库房位于中区2号库南侧东起第二间,建筑面积928平方米,内部靠门一侧建有单层办公室,办公室北侧用钢架搭建三层库区,库区隔层地面均为竹胶板,每层均敷设有照明线路,库区存放汽车配件(丙类
库房)。
〔图〕AUTODESK8-1张金365太原泷乾仓储有限公司33X1566X60660030#68X21.1Cu>8-233X15AUTODESK太原威琪仓储有限公司中3力中12中1中10通址帕中744X15米44#X22.5*
图3 中区2号库房建筑平面图
- 手续办理情况。太原亿星仓储有限公司经营的亿星仓储园区建设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消防等相关手续。
- 涉事单位间租赁关系。此起火灾事故涉及18家单位:其中太原亿星仓储有限公司为产权出租方,太原市凌乾仓储有限公司、太原威琪仓储有限公司和山西亿星家园汽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为一级承租方,上述三家单位承租后,分别向山西信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安顺帅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恒骏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通达志强汽车修理厂、山西路逸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合力
叉车有限责任公司、太原世华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劲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安达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英菲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佳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转租。其中太原市安达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又将部分区域转租给太原嘉源派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太原英菲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又将部分区域转租给太原博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上14家单位均为起火建筑的实际使用租户,且在事故中受灾。
〔图〕插图 图例: 背景蓝色为房东 背景黄色为受灾户 背景红色为起火商户
图4 涉事企业租赁关系图示
(三)事故损失情况
根据《火灾损失统计方法》(XF185-2014)规定,经薪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评估认定,此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48802975.47元,火灾扑救费用为32617.86元,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8835593.33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灭火救援概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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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 23日 18时 45分,中区 2号库内太原安顺帅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王 xx闻到有烧木头味。18时 55分,王 xx发现西墙靠近办公室二楼顶部的位置有黑烟从山西信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向太原安顺帅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冒出;
19时许,中区 2号库内太原世华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寇 xx发现库房南侧顶部冒出黑灰色烟,19时 15分许,又发现西南角与山西信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隔墙墙体上的阳光板已烧穿,看到火苗;
19时 10分至 19时 15分之间,中区 2号库内山西恒骏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高 xx闻到烧煳的味道、看到地沟上方采光板有火光;
19时 10分,中区 2号库内太原市小店区通达志强汽车修理厂员工张 xx扔垃圾时看到山西信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顶部有烟火,于 19时 12分报火警。
(二)灭火救援处置情况
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后,支队指挥中心立即响应,先后调派 11个消防站 41辆消防车 215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19时 15分至 19时 19分,指挥中心依次联动 110、120、供电单位、供气单位到场配合处置;19时 24分,消防救援力量相继到场开展灭火救援工作;19时 45分,指挥中心向省消防救援总队报告警情;19时 55分、57分,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警情;20时 09分,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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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到场实施指挥,23时 04分火灾成功处置。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本次火灾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部门和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间密切协作,消防救援队伍接处警响应迅速,110、120、供气和供电单位及时联动,救援指挥和应急处置符合程序、现场处置得当、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三、事故原因分析
经调查,可以排除放火、雷击、用火不慎、遗留火种、自燃、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可能。
(一)直接原因
山西信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库房内隔层中部靠北侧的中上部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附近可燃物所致。
(二)间接原因
- 起火建筑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建设的情况,存在未按国家标准设置防火分区、配备消防设施等问题,埋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 出租单位将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出租,承租单位不按国家技术标准敷设电气线路,各企业均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 起火建筑能够被长期违法出租经营,暴露出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缺失。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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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发生及相关单位
- 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负事故主要责任。
(1)违法建设。建设工程未依法[1]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建设[2]。
(2)违规[3]出租库房,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物出租给他人使用,仓库未进行防火分隔,导致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扩大。
(3)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4],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安全培训、日常巡查检查、灭火和疏散预案及演练等制度,未有效开展库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及时发现仓库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等。
(4)未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出租人、承租人负责统一管理[5]。
- 山西亿星家园汽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泷乾仓储有限公司、太原威琪仓储有限公司等 3家单位负事故重要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 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一)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厂房、仓库。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5]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 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出租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负责统一管理,承租人对承租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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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三家公司均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并且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6]。
(2)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未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未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没有针对性等。
- 山西信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负事故直接责任。
(1)违规敷设电气线路,未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7],未按照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
(2)承租不具备仓储消防安全条件的库房进行经营或储存货物,埋下了消防安全隐患。
(3)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未组织防火检查、巡查,未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未有效开展库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及时发现仓库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等[8]。
- 太原安顺帅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恒骏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通达志强汽车修理厂、山西路逸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太
[6]《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承租人将租赁厂房、仓库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次承租人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7]《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 租赁厂房、仓库应当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8]《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租赁厂房、仓库的承租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三)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六)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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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世华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劲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安达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嘉源派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太原英菲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博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山西佳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单位经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承租不具备仓储消防安全条件的厂房、库房进行经营或储存货物,埋下了消防安全隐患,也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二)属地和有关部门
- 太原市小店区自然资源局及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小店区大队
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之规定[9]在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即开始施工建设时采取有关措施,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查处不彻底。
- 太原市小店区城乡管理局
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未查处违规建设工程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10]。
- 太原市小店区商务局
未认真履行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未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违反《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十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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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之规定[11]和《太原市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12]。
- 太原市小店区黄陵街道办事处
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辖区内仓储物流库房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履职不到位,违反了《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13]和《太原市消防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14]。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 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 2人:
(1)魏 xx(总经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实际控制人,未按照规定办理土地变更使用手续,违规建设,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健全消防安全生产制度,未有效开展库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5],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租赁厂
[11] 《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2] 《太原市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和有关行业组织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推进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3] 《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三)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对住宿、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以及群租房等薄弱环节的治理,做好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工作;(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除前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职责。
[14] 《太原市消防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工作:(四)加强对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以及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治理。
[15]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出租人、承租人是单位的,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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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和第七条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张 xx(法定代表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法定代表人,未按照规定办理土地变更使用手续,违规建设,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16],未健全消防安全生产制度,未有效开展库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和第七条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山西亿星家园汽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人
李 xx(原法定代表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未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负事故重要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山西信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1人:
[16]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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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xx(法定代表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17],未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违反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太原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负事故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建议对为山西信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敷设电气线路的施工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之规定[18],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对以下单位人员进行问责:
- 太原市小店区自然资源局及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小店区大队分管领导
- 太原市小店区城乡管理局分管领导
[17] 《太原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性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工作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单位自行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可以参照山西省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有关保养要求及方法、档案管理规定;(四)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五)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六)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七)根据需要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配备相应消防装备、器材、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八)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消防安全知识及防灭火技能、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从事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九)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十)依法履行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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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小店区商务局分管领导
- 太原市小店区黄陵街道办分管领导
(三)对党委、政府的处理建议
建议由小店区人民政府向太原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建议小店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太原市亿星仓储有限公司、山西亿星家园汽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泷乾仓储有限公司、太原威琪仓储有限公司和山西信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 5家涉事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建议由小店区商务局对太原安顺帅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恒骏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通达志强汽车修理厂、山西路逸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合力叉车有限责任公司、太原世华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劲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太原市安达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嘉源派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太原英菲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博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山西佳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 13家单位承租不具备仓储消防安全条件的库房进行经营或储存货物的行为进行约谈,并责令其改正。
六、事故主要教训
(一)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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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乡镇街办和区各部门对建筑存在的防火分区设置、消防设施缺失问题既无系统的研究分析,也无刚性的解决机制,反映出小店区黄陵街道办、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安全风险意识淡薄,未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统筹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工作时存在明显失衡,对“三管三必须”的认识和贯彻有差距。
(二)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
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反映出小店区商务、城乡管理等部门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不到位,对隐患的整改情况缺乏有效督促机制,不同程度地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三)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失守
涉事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建设,随意出租和承租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且放任其“带病运营”,反映出涉事企业将“安全合规”视为经济发展的阻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弃安全于不顾,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空心化”,实际控制人“只抓效益不抓安全”,最终使企业从“市场主体”转化为“事故的直接推手”。
(四)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素养不高
此次火灾的直接原因为电工违规敷设引发的电气线路故障,反映出特种作业人员从业门槛不高、安全意识缺失、专业能力不达标等问题,急需从源头上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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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监管缺乏合力
违法建筑长期存在、企业违规出租、场所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的问题未被及时发现并处理,反映出部门监管协同不足,各部门“自扫门前雪”,最终形成“监管空窗期”,违章建筑和安全隐患叠加、违规施工和设施缺乏交织的复合型风险长期存在。
七、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全面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意识和能力。要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方位织密织牢消防安全责任网
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安排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把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治理的重点来抓,要进一步规范仓储类企业租赁全流程管理,确保出租方责任不缺位,承租方责任要落地,做好双方责任的刚性约束。
(三)深入治理仓储类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各责任部门要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无土地、规划、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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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审验等许可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摸清底数,尽快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对未经消防审验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久拖不决、留下后患。要建立商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城乡管理等部门联动机制,开展仓储租赁行业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达标定级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罚并纳入失信名单,倒查监管失职责任。
(四)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为防止小店区相关部门消防职责不清、责任悬空,建议加快完善仓储类场所安全管理配套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要全面落实省、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开展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出的“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结合辖区产业分布和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用工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规范管理。
(五)加强行业宣传培训
督促仓储租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规范作业行为,普及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用电的法律后果和安全风险,强化“安全优先”意识。针对仓库员工,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要求,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源头遏制零星事故发生。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安全监管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