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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石首市能特科技4·16一般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17 年份:2017 大小:3.9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2:40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7:00

8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7-107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安全事故 调查处理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16 日,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能特”)外协单位在石首能特施工时引发第五车间的废水收集罐爆燃事故。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外协单位施工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近日,公司收到荆州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石首市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4.16”一般爆燃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荆政函[2017]58号)及事故调查组出具的《石首市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4.16”一般爆燃事故调查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情况及事故处理结果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事故原因及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委托专家到事故现场进行技术鉴定。专家通过分析、询问相关人员、采集残留样品进行数据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如下:

外协单位的动火作业人员在安装事故罐酸水进料管线时,在事故罐顶部违章动火,引燃事故罐内气相空间爆炸性可燃气体,导致事故罐爆燃。

经调查认定,石首能特 “4.16”一般爆燃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伤亡及损失

本次事故共造成外协单位 2 人作业人员重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12 万元。

三、事故对公司处理情况

四、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公司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具体做到: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17/2017_荆州市石首市能特科技4·16一般爆燃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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