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北龙汤泉酒店8·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酒店宾馆场所/娱乐场所原因/电气故障等级/重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法律/消防责任事故罪地域/黑龙江年份/2018
title: 2018_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北龙汤泉酒店8·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一、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5日4时12分许,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风景区的哈尔滨北龙汤泉休闲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龙汤泉酒店)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造成20人死亡、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04.8万元。
北龙汤泉酒店管理单位为实际投资方哈尔滨燕达宾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艳滨。酒店原始建筑属合法工程,后期改扩建工程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属违法工程。
二、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当日,酒店二期温泉区二层平台靠近西墙北侧顶棚悬挂的风机盘管机组电气线路短路,形成高温电弧,引燃周围塑料绿植装饰材料并蔓延成灾。建筑内部结构复杂,疏散通道混乱,各功能区未设有效防火分隔;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不到位、事发时处于瘫痪状态,防火门始终敞开,导致火势迅速扩大、人员伤亡惨重。
三、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二期温泉区二层平台风机盘管机组电气线路短路形成高温电弧,引燃周围塑料绿植装饰材料蔓延成灾。
间接原因(管理原因):
- 违法改扩建:在未经验收审批情况下改扩建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
- 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仍带病经营。
- 监管责任不落实: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松北区行政执法局、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公安消防、安监等)对违法建设和消防隐患失管失察。
四、责任认定与处理
调查认定,北龙汤泉酒店“8·25”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 酒店实际控制人李艳滨、法定代表人张伟平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建议各处罚款175079元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二人已被松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 共20人涉嫌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
- 另有多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含哈尔滨市政府副市长王沿民党内严重警告,市委常委、松北区委书记高大伟党内警告等)。
- 建议对北龙汤泉酒店、燕达宾馆、吉林建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太阳岛风景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五、整改措施
- 责令北龙汤泉酒店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由松北区政府依法关闭,吊销有关证照。
- 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拆除燕达宾馆违法建筑并处罚款。
-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自动消防设施并保障完好有效。
- 强化属地政府及监管部门对风景名胜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执法。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18/2018_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北龙汤泉酒店8·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