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_关于南通市开发区星辰花园11.23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通报.md
title: 2019_关于南通市开发区星辰花园11.23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通报
updated: 2026-08-04
通知公告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南通市开发区星辰花园“11.23”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3-05 【字体: 大 中 小】
机关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老洪港,各有关单位:
2019年11月23日19时10分,南通市119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开发区星辰花园12幢206室的黄某英家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火灾主要烧毁床铺、棉被等物品,造成1人死亡(黄某英,女,61岁,320624********924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立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火灾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火灾发生于南通市开发区星辰花园12幢206室,该建筑为拆迁安置房,其作为死者黄某英及配偶施某成二人日常生活居住,夫妻关系和睦。该住宅为砖混结构,地上七层,发生火灾房间为二层206室,着火部位位于206室南侧西房间内,该房间为简易装修,着火的房间内中有一张床铺、一台电视机、衣柜、空调及简易的家具、衣物等生活设施。
死者黄某英,女,身份证号:320624********9247,61岁,患有老年痴呆,未完全丧失行动能力。
二、火灾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2019年11月23日17时30分左右,黄某英配偶在照顾其休息后下楼看打牌,黄某英独自一人在家。
2019年11月23日19时10分,南通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开发区星辰花园12幢206家里冒烟。
2019年11月23日19时19分,南通市开发区景兴路消防救援中队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救援,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员救人灭火,铺设一支灭火枪控制并扑灭火势;在消防救援中队到达现场时受伤人员(黄某英)已被家属救助至室外楼梯台阶上,医疗人员到场救治后宣布死亡。
三、火灾事故原因
根据火灾现场痕迹勘验、当事人询问笔录、公安刑侦部门的勘验、气象局当日气象证明等证据,最终认定:起火点位于南通市开发区星辰花园12幢206室黄某英家西房间床铺东南角位置,起火原因排除电气线路故障、排除雷击、排除外来火源,不排除内部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四、处理意见
该起亡人火灾事故当事人黄某英已经在火灾中死亡,不予追责处理。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区居民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是完善基层街道(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组织。各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把网格化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和社会综合治理,健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对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督导考核、落实奖惩。要组织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在住宅楼梯间堆放可燃物等问题严格治理。各社区(村居委)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配足人员、消防装备,制定相关职责制度,加强巡逻、巡查,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消除火灾隐患、扑救控制初期火灾。
二是加大居住建筑整治力度。各街道(村、社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发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力量,组织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员对全区居住建筑特别是“三合一”等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同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对孤寡老人居住场所由政府出资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简易报警装备,推动全区居住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各街道(村、社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通过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采用拉横幅、树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册、挨家挨户入户宣传、组织社区宣讲等活动形式,将自救逃生、家庭防火、电气防火、电动车防火等消防知识向群众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逐步改变不良用火用电行为习惯。
四是提高灭火救援装备设施建设。针对“小火亡人”火灾的规律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从人员、预案、装备、训练上全力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坚持“救人第一”原则和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确保科学、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