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国安居家居建材广场10·30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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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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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国安居家居建材广场“10·3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10月30日17时左右,位于惠城区河南岸街道辖区的国安居家居建材广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5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575.84万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刘光滨同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叶淑斌同志,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宋庆华同志立即率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及河南岸街道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在外地学习的区委副书记、区长也立即作出批示:首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迅速控制火势。接到火灾警情后,市消防支队立即调派惠城区、惠阳区、仲恺区、大亚湾区、博罗县和战勤保障大队相关力量赶赴现场救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区政府成立了惠城区国安居家居建材广场“10·30”火灾事故调查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惠彪同志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照事故调查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展开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事故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演达大道19号,建筑名称为:惠州市汽车博览中心大厦,因该建筑承租方设置有醒目广告牌和对外营销推广,通常称为“国安居家居建材广场”。
惠州市汽车博览中心大厦总层高为六层,总建设面积23056平方米,于2003年9月施工建设,2004年9月通过工程竣工和消防验收后投入使用。1-3层为商铺,每层40个商铺不等,总计140个商铺,出租给商户,主要经营家居建材;4层为原吧黎春天会所(事发前3个月已停止经营活动);5-6层为行政办公区,共有15家单位办公。
该建筑安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和机械防排烟系统,设置有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控制室消防设置在一层东侧位置。
(二)起火位置情况
起火部位位于第4层中间走道靠西面尽端处,起火点为第4层中间走道,距西面尽端防火卷帘7.52米、距南墙2.18米,距北墙4.15米。起火部位走道两侧是包厢,各包厢门口靠墙处有大量被拆除下来的废旧沙发海绵等易燃物品,走道墙体软装有使用易燃材料。
(三)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 建筑物产权单位:惠州市威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利物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47070680E,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住所:惠州市演达大道汽车市场内,法定代表人:陶惠强,注册资本:捌佰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年02月25日,营业期限:2003年02月25日至2023年02月24日,经营范围:在惠州市河南岸演达大道江南汽车市场内兴建汽车博览大厦,所建楼宇及配套设施可供出租、出售,物业管理,项目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惠州市汽车博览中心大厦是威利物业公司所有产权。2012年8月28日,威利物业公司将惠州市汽车博览中心大厦第1-3层及5-6层,出租给深圳市航天远东实业有限公司,租期至2027年10月31日,双方签订有《房产租赁合同》。2011年9月2日,威利物业公司将惠州市汽车博览中心大厦第4层出租给惠州市吧黎春天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吧黎春天会所),租期至2020年4月10日,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后因吧黎春天会所经营亏损,向威利物业公司提出提前退租申请,双方于2019年7月26日签订了《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威利物业公司于2019年8月5日收回第4层房屋,并将房屋上锁封闭,至事发时未再进行出租。
- 国安居家居建材广场承租单位:深圳市航天远东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航天远东实业惠州分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070282584U,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场所:惠州市河南岸演达大道19号汽车博览中心1-3层,负责人:刘敦权,成立日期:2013年06月05日,营业期限:2013年06月05日至2029年10月10日,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家居材料销售;管理装饰材料市场;不动产租赁。
深圳市航天远东实业有限公司与威利物业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后,将惠州市汽车博览中心大厦第1-3层及5-6层交由该公司惠州分公司负责实际运营管理,深圳航天远东实业惠州分公司开办了国安居家居建材广场,将第1-3层以商铺的形式,分租给140家商户,将第5-6层分租给15家装饰装修公司及本公司作办公场所。
在此次火灾事故中,该公司经营的5-6层大部分过火,办公场所、设备及财物遭到烧毁。
- 拆除工程施工单位:惠州市富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钰实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94647606B,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惠州市河南岸演达大道汽车市场内,法定代表人:陈瑞逢,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5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国内贸易。
(四)拆除工程发包情况
因汽车博览中心第4层原属吧黎春天会所承租经营,吧黎春天会所在2019年8月退租以后,威力物业公司收回第4层自行管理,还未找到新的租赁单位。为了便于第4层以后的出租使用,威利物业公司计划将原有的屋面顶棚翻新,对原有的装饰进行拆除,并将吧黎春天会所退租留下的沙发桌椅等家具和杂物清运处理。威利物业公司将该拆除清运工程发包给富钰实业公司,双方于2019年9月17日签订了《汽车博览中心四楼室内拆除及外运工程合同》,由富钰实业公司负责承包:第4层天棚吊顶拆除、墙体拆除、楼面面层拆除、管道拆除(消防管道保留)、垃圾杂物清理及外运、场地清扫。工期:2019年9月25日-12月20日,合同总价979267元。
国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第1-3、5-6层)与第4层相互独立,第4层不在深圳航天远东实业惠州分公司承租运营范围,该公司也未在第4层设立经营场所,该公司与此次拆除清运工程的发包、承包无关。
威利物业公司与富钰实业公司签订拆除外运合同后,富钰实业公司安排了拆除和清运两个班组进场作业,对顶棚铁皮全部拆除后进行更换安装岩棉板,同时,室内进行沙发家具等杂物清理外运,至事故发生时,铁皮棚更换安装已基本完成,剩余玻璃顶棚未完成拆除和更换安装,杂物清理仍在进行中,总体工程进度约30%。
二、安全监管情况
河南岸安监所是河南岸街道负责商贸安全监管的部门,河南岸安监所编制了《河南岸街道办事处2019年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工作计划》,深圳市航天远东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国安居)被列入四月份检查对象,2019年4月4日,河南岸安监所监督检查人员对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该公司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有安全生产投入和开展安全教育。此次火灾事故,起火点不在深圳市航天远东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国安居)经营场所范围,导致火灾发生的拆除工程也与该公司无直接关联,河南岸安监所已经履行安全监管职责1。
三、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根据拆除工程任务,要将惠州市汽车博览中心四楼(原吧黎春天会所)中间走道处的钢化玻璃棚及棚下方的石膏板天花拆除下来,然后把旧钢梁切割掉,重新按照与屋顶同一倾斜角度安装钢梁和岩棉板。
2019年10月30日13时30分许,按照富钰实业公司的安排,工人张某生来到惠州市汽车博览中心4楼,先是把石膏板天花拆除,然后与工友韩某山两人登上钢化玻璃棚顶,用钢铁撬棍把钢化玻璃击碎,附近还有其他工人正在清理杂物工作。钢化玻璃击碎后,张某生使用气割枪(使用氧气和乙炔气体,燃烧时产生高温气体火焰)对钢梁一端进行切割,切割产生的高温金属熔渣溅落到地上,韩某山在旁边协助传递工具。至17时左右,当在对第3根钢梁进行切割时,溅落的高温熔渣点燃了下方约2米远处大量堆放的废弃沙发海绵,张某生发现着火以后,先是让韩某山用自来水管对着火点浇水,但因火势大无法浇灭;此时正在附近的施工现场负责人谢某丰发现火情,便找来灭火器对起火部位进行喷射,但因火势迅速蔓延、越来越大,谢某丰立即组织现场工人撤离。深圳航天远东实业惠州分公司有关人员发现火情,立即通过商场广播播报,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二)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1.应急处置情况
17时02分,119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调派惠城区麦地、东平、下角和特勤中队共13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并同时调派战保、博罗、仲恺、惠东、惠阳、大亚湾大队相应战斗编组出动增援,城区大队、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
17时03分,河南岸街道接报后,立即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指示,指派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并迅速启动了《河南岸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7时09分,惠州市华康医院派出医疗队伍(1名医生、1名护士、1名担架员)在事发现场待命。
17时10分,河南岸街道分管领导立即带领党政办、安监所、消防办、治安队,并协调河南岸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17时20分,河南岸街道主要领导抵达现场。
17时20分,指挥部综合信息确定火场有1名被困人员,立即调度麦地、东平、下角中队组成攻坚组分别从南、北向进入着火层搜救被困人员;调度下角、仲恺中队利用举高喷射消防车堵截商场西面五、六层外围火势;调度城区特勤中队利用举高喷射消防车控制商场北面四楼中间部位火势;调度麦地、东平中队利用举高喷射消防车控制商场南面五、六层外围火势和四楼中间部位火势;
17时30分,河南岸街道短信和传真向区总值班室报告了《应急信息》。
17时35分,综合各方信息确定被困人员被困于5楼东北面楼顶。指挥部立即调整作战部署:调度麦地中队云梯车前往商场东北面解救被困人员;命令原麦地、东平、下角中队搜救人员转变作战任务,利用室内消火栓于商场4楼北面、5楼南面疏散楼梯间设置水枪阵地进行内攻灭火。
17时42分,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彭德军抵达现场。
17点45分,被困人员救出。
18时,区委书记刘光滨同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叶淑斌同志,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宋庆华同志抵达现场。
在外地学习的区委副书记、区长获悉情况后,立即作出批示:首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迅速控制火势。
18时32分,所有增援力量到场,火势成功控制在4层局部以上,未进一步蔓延,但火场内部火势依然较大。
19时许,市应急管理局刘洪添局长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0点10分,商场内部火势基本扑灭,剩余少量残火。
21时30分,商场内部残火全部扑灭,经过详细排查,现场无其他被困人员。
2.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相关职能部门、河南岸街道负责人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市消防支队有关领导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在参与处置惠城区国安居建材广场“10.30”火灾事故过程中,均能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抵达事故现场后,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正确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及时调派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到场参与救援;对事故地段实行管制,清散无关人员,并安排相关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做好现场及周边安保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和事故发生;并主动与新闻媒体对接沟通,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做好舆情管控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现场管理稳定有序。
因此可认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指挥调度、信息反馈和处置效率上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有效可行。
各应急救援队伍调动有效,反应及时,到达迅速,资源能满足事故救援和现场管控需要,达到了应急处置的目的。
(三)事故损失情况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进行统计:4-6层均有不同程度过火,总过火面积约1500平方米,烧毁办公场所、设备及财物一批。经评估,事故造成的现场直接经济损失总额为人民币5758389元。
(四)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经房屋检测机构检测,火灾未对建筑物主体结构安全造成影响,国安居家具建材广场1-3层已于2019年10月12日恢复营业,4-6层过火后造成的安全隐患已经消除。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威利物业公司积极与各方协商,已先行赔付部分商户经济损失,同时威利物业公司、深圳航天远东实业公司惠州分公司正在按商业保险理赔程序申请理赔。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工人张某生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2、3,在施工现场有大量易燃物且未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的情况下,违规4、5使用气割枪进行金属切割作业,切割产生的高温金属熔渣溅落,引燃废弃的沙发海绵,随后火势迅速蔓延扩大,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 富钰实业公司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7。未建立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本单位从事热切割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位,未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未建立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操作规程8;未对工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威力物业公司未按规定9办理拆除工程备案;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10不到位,未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未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五、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惠城区国安居建材广场“10·30”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员(1人)
张某生,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违规从事热切割作业,引发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建议由区公安分局依法11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2家)
- 富钰实业公司未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12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 威力物业公司未办理拆除工程备案,建议由区住建局协调相关单位进一步调查处理;对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责任不到位,未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13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个人(2人)
- 陈瑞逢,富钰实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14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 李某,威力物业公司拆除工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责任不到位,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15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七、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各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要求,要健全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职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特种作业生产安全风险。全区各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特种作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深入开展以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督促各类从事动火等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持证上岗,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动火等特殊作业过程风险的认识,完善和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程序确认和许可审批,加强作业现场监管,坚决杜绝因特殊作业管理缺失引发的事故。
(三)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监督部门要加强社会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尤其是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指导,依法处理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对社会单位尤其是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并根据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确定检查频次,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生产经营活动动态,对具有倾向性苗头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全方位督促社会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闻媒体等舆论工具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事故防范应对能力。要有针对性地对外来务工人员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期火灾、逃生自救能力;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培训制度,健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技能培训,对新入职人员全面深入开展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强化对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使之在关键时刻能发挥专业技术作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形成全面清剿火患的良好氛围。
惠城区国安居家居建材广场“10·30”火灾事故调查组
2019年12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不承担责任:(五)按照批准、备案的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程序已经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