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基本情况
8 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报告
目录
前言
一、火灾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
(二)地表植被
(三)天气气候情况
(四)电力设施
(五)有关单位情况
(六)“10 千伏电台线”改造项目情况
(七)宁南县森林草原防火专业扑火队
二、火灾发生及扑救情况
(一)火灾发生和蔓延经过
(二)火灾扑救处置过程
(三)人员伤亡及善后处理情况
(四)西昌市“3·30”森林火灾救援工作成效
(五)火灾损失
三、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中央和省上有关要求的贯彻情况
(二)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对野外火源的管控工作情况
(四)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准备情况
(五)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保障情况
四、火灾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三)火灾性质
五、存在问题及责任追究建议
(一)责任单位存在问题
(二)责任部门及单位存在问题
(三)责任企业存在问题及行政处罚建议
(四)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存在问题及责任追究建议 (五)相关企业人员存在问题及责任追究建议
(六)其他追责建议
六、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一)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始终 (二)深刻汲取连续两年“3·30”森林火灾事件教训 (三)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四)正确处理抓森林防火安全与促发展的关系 (五)树立科学有效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理念
(六)强化高火险时段林区火源管控
(七)彻底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
(八)科学制定并落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九)加强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建设
(十)加强森林防火区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加快建设森林生物隔离带
(十二)着力调整城市规划及基础设施布局
(十三)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十四)全力保障森林防灭火资金需要
(十五)依法依规加大森林防火问责力度
(十六)加快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标准制定
2020 年 3 月 30 日 15 时 35 分许,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经久乡和安哈镇交界的皮家山山脊处发生森林火灾,在救援过程中因火场风向突变、风力陡增、飞火断路、自救失效,致使参与火灾扑救的 19 人牺牲、3 人受伤。这起森林火灾造成各类土地过火总面积 3047.7805公顷,综合计算受害森林面积 791.6 公顷,直接经济损失 9731.12 万元。
火灾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于 4 月 10 日成立了省政府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文任组长,副省长尧斯丹任副组长,省林草局、应急厅、省气象局、退役军人事务厅、民政厅、省纪委监委三室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调查组下设技术组(专家组)、管理组、综合组共 3 个专项工作组,从省林草局、应急厅、公安厅、省气象局、退役军人事务厅、民政厅、省总工会、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省森林消防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省直部门(单位)抽派人员参与调查,省纪委监委派人开展了相关工作,同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邀请省外电力专家及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气象台、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等单位选派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参与调查。4 月 12 日,调查组与凉山州政府召开工作见面会,正式开展调查工作。
调查组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务院督导组的指导下,始终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紧扣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社会舆论的关切,确定了查明森林火灾直接原因、完整还原森林火灾扑救全过程、查清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员遇难相关情况以及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以来凉山州、西昌市和有关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情况等调查重点,制定了《西昌市“3·30”森林火灾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西昌市“3·30”森林火灾调查问题及责任分工清单》,涉及调查问题 77 个大项、120 余个小项。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无人机航拍和调取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地面气象站及供电公司、用电单位的相关资料以及委托有关科研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对可燃物载量、预留引流线风摆、灾损确定等进行试验、检测检验、调查评估、专家论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件经过、原因及森林受害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件性质,分清了责任,提出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形成了“1+10”的调查材料,即 1 个综合性的《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报告》,10 个专项分析、印证材料,分别为:1.《西昌市“3·30”森林火灾起火事件原因技术分析报告》;2.《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电气故障勘查分析专项报告》;3.
《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气象调查分析专项报告》;4.《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起火点植被地形调查分析专项报告》;5.《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扑救人员重大伤亡情况调查报告》;6.《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起火区域可燃物载量及燃值调查报告》;7.《西昌
市“3.30”森林火灾事件处置情况报告》;8.《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森林资源损失调查评估报告》;9.《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电力安全专项调查报告》;10.《关于2019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以来凉山州、西昌市及有关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从调查情况看,在西昌市“3·30”森林火灾发生后,凉山州及西昌市及时疏散转移了泸山周边受威胁的群众,保住了重点目标的安全,但是发生了救援人员重大伤亡。在调查中发现,凉山州及西昌市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部署要求不及时不到位,“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未能根本树立,责任落实有空档,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操作性、针对性、科学性不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建设滞后,标本兼治的措施落实不力。尤其是西昌市“3·30”森林火灾发生后处置初期不规范,因准备不足,仓促上阵,应对乏力,个别干部失职、失责,特别是指令传达不及时、不准确、不顺畅,致使火灾扑救统筹协调不到位,加之直升机因特殊天气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在缺乏专家研判、火情不明的情况下贸然组织扑救,以致发生扑火人员重大伤亡的惨痛事件。需要从指导思想、预案准备、现场指挥、通讯联络、责任落实、履职尽职、救援队伍安全扑救等方面进行认真反思,深刻汲取教训,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止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
起火区域位于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经久乡和安哈镇(凉山州农垦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树桩生产小组)交界的皮家山山脊处85-3、85-4号电杆基地表(当地俗称“小垭口”、“双电杆”),该山脊正中分界线东侧为西昌市安哈镇地界(凉山州农垦公司),西侧为西昌市经久乡地界(经久乡马鞍村)。该区域西面为马鞍村方向,北面为大垭口方向,南面为皮家山山顶方向,东面为蔡家沟水库、柳树桩方向(见图1)。
〔图〕m\n
图1 起火区域方位图
该区域地处安宁河干热河谷区,海拔约1800米,山脊西侧山坡呈复合坡,200米范围内有3条小山脊和2条沟,山体平均坡度约30度,局部坡度达60度;山脊东侧山坡亦呈复合坡,200米范围内有4条小山脊和3条小沟,山体平均坡度约25度。
(二)地表植被
起火区域地表植被以紫茎泽兰和灌木为主(紫茎泽兰平均高度 70cm 左右;灌木以富含油脂的车桑子为优势,平均高度 80cm 左右),灌草综合盖度 90%以上。山脊两侧还分布有人工栽种和自然生长的乔木(云南松)、小乔木和其他草本植物。
(三)天气气候情况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3月30日白天,以晴间多云天气为主,无雷电天气。14:00至16:00,空气温度29.6 - 31.7℃,湿度13% - 17%,风向西南风,风速5.8 - 6.9m/s,瞬间极大风速13.1 - 20.9m/s。15:20至16:00,气温保持在31.7℃;15:30至16:00,相对湿度保
持在 13%; 15:32,风速快速增加到 18.8 m/s (8 级),15:56 达到 20.9 m/s (9 级)。起火区域在上述时段着火指标 71,着火等级五级 (≥50),极易燃烧;蔓延指标 73,蔓延等级五级 (≥50),极易蔓延。起火区域因地势比气象观测站要高,风力可能比气象观测站更大。 (四) 电力设施
起火区域所在山脊处立有沿山脊由南向北呈“一”字型排开的电杆(电杆上有“10 千伏电台线 85”字样,以下称 85 号电杆)4 根(由南向北分别标注为 85 - 1 号、85 - 2 号、85 - 3 号、85 - 4 号电杆),85 - 1 号至 85 - 4 号电杆之间的距离为 8m。85 - 1 号、85 - 2 号电杆架设有 10 千伏输电线(绝缘钢芯铝绞线,绝缘材料为聚乙烯)3 根,其中 1 号、2 号导线在此处形成断头并分别留有长约 1.9 米的引流线自然悬吊于空中;85 - 3 号、85 - 4 号电杆架设有 10 千伏输电线 2 根。自 85 - 4 号电杆沿山脊向北 33 米处立有 35 千伏马大线铁塔 1 座(编号 N35,以下简称 N35 号铁塔)(见图 2)。
〔图〕N5N35852,1,886.1\n
图2 电力设施
(五)有关单位情况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凉山公司)是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全资分公司,承担国网凉山州境内的电力运行经营管理。截至2020年3月,全口径用工3910人。主要负责人:王戈。
- 国网凉山公司安宁供电分公司及马道供电所: 国网凉山公司安宁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宁供电公司)是国网凉山公司的下属分公司。截至 2020 年 3 月,全口径用工 177 人。主要负责人:吴贵琼。马道供电所是安宁供电公司的下属作业单位,管辖经久乡、安哈镇、马道街道、长安街道、海南街道等 5 个乡镇(街道),供电面积 350 平方公里。截至 2020 年 3 月,全口径用工 28 人。主要负责人:胡学志。
- 凉山州农垦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州农垦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四川西昌农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垦公司)是凉山州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201 人,土地承包经营从业人员 2300 余人,自主搬迁人员 1200 余户 6000 余人。法人代表:贺飞。
- 西昌市泸山国有林场: 西昌市泸山国有林场(西昌市泸山林业工作站):西昌市林草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场长:陈建斌。
(六) “10 千伏电台线”改造项目情况
1. “”10 千伏电台线”改造项目情况“”
- 线路情况: 西昌“10 千伏电台线”始于 110 千伏马道变电站,止于四川省 505 广播电视台,线路途经马道街道大堡村、马道村和围墙村的密集居民区、泸山风景区,全长 11.8 千米,投运至今 45 年。
- 项目审批情况:项目改造计划规模为 10 千伏线路 7.25 千米,总投资 192.21 万元,
其中,新建架空绝缘线路 7.1 千米、电缆线路 0.15 千米,组立水泥电杆 111 基。2019 年 3月 12 日,四川省发改委以《关于转下达四川省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2019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9〕127 号)下达投资计划。2019 年 4 月 30日,省发改委以《关于四川省电力公司 2019 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9〕211 号)下达了可研批复。
- 项目建设相关单位
- 业主单位:本项目为国网攀枝花公司的援建项目,国网攀枝花公司与国网凉山公司联合组建业主项目部,负责施工建设管理。
- 施工总承包单位:攀枝花网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源公司),从业人员 607人。法定代表人:文彬。
- 施工分包单位: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以下简称川通服攀枝花公司),从业人员 420 人。公司负责人:皮小波。
- 劳务分包单位:广元市城刚劳务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城刚攀枝花公司),有员工 1 人。主要负责人:宋平。
- 项目监理单位:四川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电监理公司),从业人员 806 人。法定代表人:冯瀚。
- 设计单位:四川美卓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简称美卓公司)。公司负责人:朱学锋。
(七)宁南县森林草原防火专业扑火队
宁南县森林草原防火专业扑火队(以下简称宁南县专业扑火队)正式组建于 2019 年 12 月,下设 8 个班,每班班长 1 人,队员 9 人,共有队员 80 人,由宁南县林草局负责管理调动。
队员平均年龄 37.5 岁,多为退役军人和民兵,大多数人员具有多年扑火经验。森林草原防火期间,扑火队每 2 个班为 1 组,轮流在营房集中驻训 2 周,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日常训练内容包括负重越野、跑步等体能训练、扑火器械使用维修等科目训练,以及应急演练、理论学习、政治教育等。
二、火灾发生及扑救情况
(一)火灾发生和蔓延经过
- 起火时间:根据走访询问、视频监控、国网凉山供电公司故障记录等证据,综合分析认定:火灾起火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 15 时 35 分许。
- 起火地点:根据走访询问、视频监控、现场勘查、气象监测数据等综合分析认定:火灾起火部位为西昌市经久乡马鞍村和安哈镇(凉山州农垦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树桩生产小组)交界的皮家山山脊处 85 - 3、85 - 4 号电杆基部地表。
- 蔓延经过:西昌地区今年以来降水稀少、空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和蔓延等级均超过最高级(5 级)。起火点海拔约 1800 米,周边山势连绵起伏,均以易燃的云南松、黑荆、台湾相思、栎类等树种纯林为主,林下广泛分布灌木和干枯草本。起火区域可燃物载量超过 30 吨/公顷(3 千克/平方米),起火点范围单位面积可燃物完全燃烧产生的热量为
- 0777×10⁸千焦/公顷,约相当于 7.22 吨/公顷或 722 克/平方米汽油完全燃烧所产生的热量。
该区域风力风向受到山脉阻挡变化不定,在风力作用(15:56 风速达到 9 级,为 20.9m/s)下,火头(平均每分钟 30 米)迅速向北、东北、东、南开放式蔓延,导致林火强度大、发展快、扑救难。
(二)火灾扑救处置过程
西昌市“3·30”森林火灾扑救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 第一阶段:火情接报,初期处置(3 月 30 日 15:47 至 31 日 00:50):本阶段,扑救
工作处于应急状态。火灾发生后,山火快速向北、东北蔓延,形成“飞火”飞过百花深沟,在泸山中部和北部形成约 9 平方公里火海,危及马道储配站、木材厂、百货仓库等重点设施和附近村庄。经久乡和凉山州、西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相继接到火情报告,并逐级上报,同步开展群众疏散、重点部位保护等工作。根据火情变化,西昌市启动 III 级应急响应,成立前线指挥部,随后升级指挥架构。凉山州、西昌市召开联防工作会并成立联合指挥部,调集森林消防、消防救援、地方专业扑火队、应急民兵等增援力量,对泸山景区、百花深沟等地组织开展火灾扑救,保卫火场周边石油液化气储配站、学校和加油站等重点设施,疏散群众 2 万余人,同步开展火案调查,研究制定次日扑救方案,启动失联人员搜救工作。
- 第二阶段:各方协同,全力扑救(3 月 31 日 00:50 至 4 月 2 日凌晨):3 月 31 日 00:50,受省委指派,省委常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曲木史哈率省委省政府工作组连夜赶赴西昌市,全程组织指导西昌“3·30”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省政府副省长、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尧斯丹多次到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导火灾扑救。3 月 31 日 22:00,受应急管理部指派,部党委委员、森林消防局局长徐平率工作组抵达西昌市,指导当地开展森林火灾扑救。
本阶段,各方协同,全力扑救。火势迅速向泸山正面、大营农场方向扩大蔓延,直接威胁奴隶社会博物馆、光福寺、听涛小镇、加油站等重点目标和城区居民安全。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工作组相继抵达西昌市,进一步调集整合各方力量,成立省、州、市联合指挥部,确立“先保目标、再打火线,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地空配合,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的整体灭火策略,分时段明确工作重点,分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五条火线迅速开展集中扑救。组织森林消防、消防救援、武警等扑救力量 6236 人次,动用灭火直升机 6 架,飞行 23 架次,洒水 230 桶、875 吨。疏散群众 1 万余人,保卫易燃易爆、大中专院校、部队、文博单位等重点目标 40 余个。截至 4 月 2 日凌晨,除南线有 1 公里复燃火线外,西线、北线已无明显烟点,东线尚有部分烟点,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 第三阶段:发起总攻,扑灭明火(4 月 2 日凌晨至 12:01):本阶段,延续第二阶段指挥架构,投入扑火力量 3450 人,其中,森林消防队伍 510 人,消防救援队伍 497 人,武警凉山州支队 400 人,地方专业扑火队 463 人,应急民兵 1482 人,社会救援力量 98 人,集中力量发起“总攻”,扑灭南线明火,全线清理看守烟点。
- 第四阶段:加强管控,清理销号(4 月 2 日 12:01 至 4 月 12 日 16:00):本阶段,明火全部扑灭,转入看守余火、处置烟点,全线均未发生复燃,由属地乡镇(街道)动态巡查、常规管控,直至销号。
此次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省、州、市陆续调集森林消防、消防救援力量 1215 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 562 人,武警、公安、民兵等 3662 人,社会救援力量 188 人,共计 5527 人;投入直升机 6 架、专业无人机 8 架次、消防车 119 台、大型水罐及泡沫消防车 64 台、应急车辆 53 台、喷水车 20 台、洒水车 12 台以及远程供水系统 6 套、自动摇摆消防水炮 5台、水泵 90 余台和各类灭火机具、通信器材等装备仪器 1.2 万余件(套)。
(三)人员伤亡及善后处理情况
- 人员遇难经过:3 月 30 日 20:17,宁南县专业扑火队按照增援西昌市参加森林扑火指令,派出 23 人(含队员 21 人、宁南县林草局办公室负责人 1 人、驾驶员 1 人)出发前往西昌市。3 月 30 日 21:30 左右,西昌市指挥部负责火场扑火力量调度的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光宇与有关人员商议后,按照就近原则,将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安排在柳树桩一线,执行和大营扑火队会合,防止火线向泸山正面蔓延的任务。3 月 30 日 23:02,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到达蔡家沟水库大坝后,泸山国有林场负责蔡家沟水库片区的点长罗昌雄告诉何贵银(宁南县专业扑火队队长):领导安排你们的任务是守住泸山(正面),请上山与大营打
火队会合。通过清点人数、整理队伍、提出工作要求后,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在当地向导冯
才勇的引领下,于 23:17 从水库大坝东侧沿山梁小路徒步进入林区上山。3 月 31 日 00:00
许,蔡家沟水库附近风向发生变化,由西南风转为东北风,风力达到 4 - 6 级,火线迅速
烧下山脊,产生 3 团“飞火”,分别落在蔡家沟水库的北面和东南面,引发新的火点。
- 遇险自救过程:宁南县专业扑火队行进途中,风向改变,风力增大,大火从山背后
猛然翻过山顶扑来,相距仅 100 - 200 米。何贵银立即指挥队员回撤,丢弃较重的扑火装
备。队员们原路回撤到约一半路程时,发现山下来路已起火并向上燃烧,堵住了回撤道路。
何贵银立即指挥队员就地点火,拟烧出一片过火区避险。但因此处树林郁闭度小,枯草深
密且下面倒卧的朽木较多,连续 2 次点火都未能烧出有效避险区。此时,队伍已基本被火
包围,何贵银带领队员跟随冯才勇向火势较弱的西北侧小山沟(正值旱季,沟内无水)俯
冲,因火势发展迅猛,后方 10 名队员遇难。其余 11 名队员(包括何贵银)跟随冯才勇,
冲下小山沟,意图就近冲出树林、到达蔡家沟水库边的花椒地,但因火大烟浓,冲在最前
面的冯才勇在距树林边缘 40 余米处遇难,紧随其后的 8 名队员在冲进小山沟后遇难。据
推算,遇险时间为 3 月 31 日 0:04 至 0:20 之间,遇难时间为 3 月 31 日 00:49 至 01:00 之间。
- 人员伤亡情况:本次森林火灾共造成 19 人牺牲(18 名扑火队员、1 名向导)、3 人
受伤。
- 善后处理情况:4 月 4 日,当地举行 19 名牺牲人员追悼会,牺牲人员遗体均已妥善
安葬,按有关政策划拨了抚恤金,凉山州委追授其中 3 名党员为“优秀共产党员”,省政府
已评定何贵银等 19 名牺牲人员为烈士。
(四)西昌市“3·30”森林火灾救援工作成效
此次森林火灾扑救中共计疏散转移受火灾威胁群众 3 万余人;成功守护马道液化气储配站、主供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的经久 220 千伏变电站、州粮油药材百货仓库、顺鑫燃气、废弃机
油回收运转企业、硫酸储备销售企业、海南加油站等 15 个易燃易爆重点单位;守护了光
福寺、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州农业学校、州职业技术学校、宁远学校、西昌学院等 11
个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成功转移文物 1568 件、典籍 25 箱 200 卷,转移烟花爆竹 1250
余件、压缩气体 600 余瓶,转移金属钠、金属钾、钾钙等危险物品 18950 克、次氯酸钠消
毒液 3 吨。此次森林火灾处置做到了重点突出、配合有力,没有发生群众伤亡,没有发生
次生灾害,保住了重点目标、重要设施,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火灾损失
经专业机构调查评估和专家论证,西昌市“3·30”森林火灾各类土地过火总面积 3047.7805 公
顷,综合计算受害森林面积 791.6 公顷,直接经济损失 9731.12 万元。
三、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调查了解到,凉山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森林防灭火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多数工作
停留在“下发文件、开会部署、签批要求”上。
(一)对中央和省上有关要求的贯彻情况
学习贯彻了中央和省上的有关要求。自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发生以来,凉山州和
西昌市党委、政府对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学
习传达。
(二)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情况
凉山州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完善州应急委员会,在州应急委下设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
挥部办公室设在州林草局),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统筹协调。西昌市进一步细化森林草原防
灭火工作机制,明确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职能职责、指挥体系及人员分工,将防火工作
纳入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
(三)对野外火源的管控工作情况
凉山州规定在重点林区、牧区设立站点卡口,对进入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登记备案。
西昌市印发了《关于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将自主搬迁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员等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并明确管理责任。
(四)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准备情况
凉山州修订了《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州林草局组织对各县(市)防火办主任、打火队长和部分业务骨干进行培训。西昌市修订了《西昌市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出台了《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措施》,组建 8 支、260 人的专业扑火队,进行了培训。
(五)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保障情况
凉山州和西昌市财政年初都预算了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及扑救经费,组建了地方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购置了部分森林草原灭火工具。
四、火灾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根据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电气专项勘查和供电公司电力运行记录、供电公司故障记录、电力分公司工作人员的调查证实等综合分析认定:火灾起火直接原因为 110 千伏马道变电站 10 千伏电台线 85 - 1 号电杆架设的 1 号导线预留引流线(长约 1.9 米),受特定风力风向作用与该电杆横担支撑架抱箍搭接,形成永久性接地放电故障(时长 16 分钟零 3 秒),造成线体铝质金属熔融、绝缘材料起火燃烧,在散落过程中引燃电杆基部地面的灌木、杂草,受风力作用蔓延成灾(见图 3、图 4)。
(二)间接原因
- 对“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凉山州和西昌市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在“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没有充分预判到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倾向苗头、隐患漏洞,没有严格认真地排查识别风险和整治隐患,没能动真碰硬去解决问题。
- 森林火灾系统治理不到位:抓预防的主动性、火源管控的严密性、工作的系统性和措施的协同性不够强,抓扑救的科学性、指挥的专业性和战术的灵活性不够好,导致效果不理想、工作较为被动、救援人员屡屡伤亡。
- 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消防水池覆盖率低,无法采用安全高效的以水灭火方式,需要远程管带输水,极大地消耗了人力物力。全州普遍存在森林防灭火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手段落后等问题。航空灭火力量远远不能满足扑救森林大火的需要,停机坪、取水点数量少,布局不合理。多数火场不通公路,山高坡陡、交通不便,救援车辆无法直接到达火灾现场,严重影响了扑救行动及安全撤离的时效性。
-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对林下可燃物未有效开展排查清理。大多数原始森林的可燃物载量达到或超过 30 吨/公顷(3 千克/平方米),加之树种多为易燃针叶林和偏干性常绿阔叶林,受当地高温、大风、干燥等气候条件影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潜在风险越来越大。对电力线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没有及时贯彻落实有关电力、通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
-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不规范:西昌市 2020 年 3 月 12 日制定的《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对泸山地理位置特殊、临近市中心的现状没有研究形成综合性防灭火专题预案。对森林火灾扑救有关工作分组涉及多个部门,没有明确牵头单位,工作任务职责不清,联动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合力。对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体系中指挥长、成员单位的职责规定不具体。
- 森林灭火应急救援力量配备不足:凉山州共有森林面积 28460 平方公里,全州森林消防队员不足 350 人;全州 17 个县(市)均为高火险区,现有地方专业扑火队员难以适应繁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且人员变动频繁,扑火队伍教育训练水平不高、保障条件
较差,扑火装备落后,通讯器材急需完备。森林消防和地方专业扑火队员无自救、阻燃等个人防护装备。
- 部分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凉山州和西昌市对电力行业的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凉山州委编办和西昌市委编办印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文件均未明确凉山州和西昌市属地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主体。
-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群众防火意识总体上有所增强,但传统用火习惯仍未根本改变,儿童、老人违规野外用火比例较高,特别是未成年人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情况较为突出。
- 发生森林火灾的追责问责不到位:凉山州和西昌市在依法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方面,过于依赖行政拘留手段,综合应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以及村规民约管理措施较少,惩戒效果不显著;森林火灾追责问责无论是问责层级、形式,还是问责人数,都没有达到问责应有的震慑效果。
(三)火灾性质
这是一起受特定风力风向作用导致电力故障引发的森林火灾。
五、存在问题及责任追究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报告(移送稿)》,分别移送给四川省纪委监委和电力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司法机关进行核实处理,经四川省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以及电力行业监管等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如下:
(一)责任单位存在问题
- 凉山州委、州政府存在问题
- 汲取教训不深刻: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发生后,凉山州委州政府虽然印发了相关文件、召开了会议,提出了一些整改举措,但跟踪督促落实不到位。没有对木里县“3·30”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进行全面系统的反思剖析,没有结合凉山州特殊气候、地理条件以及扑救过程中风向多变等气候特点,针对性制定“防、抢、撤、救”等措施,对影响扑火安全的根本性问题分析不全面。
- 重视程度不够:凉山州委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党政同责”不到位,未明确过一名常委具体负责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涉及森林防灭火工作仍然停留在“下发文件、开会要求、领导批示”上,在火源管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科学制定并进行报备和演练、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管理、专业扑火装备配备、扑火队伍调动指挥等方面抓落实不到位。
- 部署落实不力:2020 年 2 月 12 日阿坝州红原县发生草原火灾后,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凉山州收到批示后,州委书记林书成、州长苏嘎尔布批给分管副州长向贵瑜,分管副州长向贵瑜批给州林草局局长杨洪彬,要求“拟定落实措施,形成报告,速报州长”,事后未得到具体贯彻落实。收到《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后,未结合凉山州实际情况制定州级层面的工作规则。
- 西昌市委、市政府存在问题
- 汲取教训不深刻: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发生后,西昌市委市政府虽然印发了相关文件、召开了会议,提出了一些整改举措,但抓落实不到位。没有对木里县“3·30”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进行全面、系统的反思剖析,涉及森林防灭火工作仍然停留在“下发文件、开会要求、领导批示”上,跟踪督促落实不到位。在火源管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科学制定并进行演练、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管理、专业扑火装备配备、扑火队伍调动指挥等方面抓督促落实不到位,没有结合凉山州特殊气候、地理条件以及扑救过程中风向多变等气候特点,针对性制定“防、抢、撤、救”等措施,对影响扑火安全的根本性问题分析不全面。
- 部署落实不力:2020 年 2 月 12 日阿坝州红原县发生草原火灾后,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西昌市收到该批示后,市委书记李俊、市长马廷贵分别批给副书记余勇、分管副市长鲍新国,鲍新国批给市林草局局长杨正平,“请林草局将此批示件转发乡镇街道进行学习贯彻,对近期发生野外用火乡镇组织一次集中约谈提醒”,但督促落实不到位,该批示未贯彻落实到乡镇、林业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一线。
3. 西昌市委、市政府存在问题(续)
- 扑救初期不规范:对扑火工作考虑不周到、不具体。为防止火灾蔓延至泸山正面,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光宇在听取西昌市专业扑火队队长夏宇文、泸山国有林场场长陈建斌意见后,决定将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安排到柳树桩区域打火。在该过程中,没有汲取“风向突变导致人员伤亡”的教训,没有综合考虑风大、风向多变、地势地形复杂、可视度差等因素,未具体了解现场火情态势、现场组织指挥等情况,没有将宁南县专业扑火队交给专人指挥,仅要求安哈镇镇长何天忠做好沟通协调,组织民兵队伍负责跟着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守余火。途中因风向突变、风力陡增、飞火断路、自救失效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指令下达不清晰、不到位。2020 年 3 月 30 日 18:20 左右,李俊决定成立火情处置应急指挥部,并作出工作安排,通过市委办工作人员层层传达至有关市领导。在该过程中,李俊未对该工作安排予以确认核实,未跟踪了解掌握各组工作情况。市委办副主任丁彦卿在接收指令时工作不深不细,记录不准确且没有主动报领导进行审核,将多个指令整合下发时,未严格审核把关,致使下发的工作指令与领导安排不一致,信息传递走样。3 月 30 日 22:00 左右,李俊、马廷贵参加州、市联合指挥部会议后,于 23:00 组织召开西昌市前线指挥部工作会,会上未传达贯彻落实州、市联合指挥部明天凌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扑火的会议精神。存在“多头指挥”问题。如 2020 年 3 月 30 日 17:50 左右,马廷贵宣布启动 III 级应急响应,并作出工作安排部署,决定成立 4 个组,其中火情处置组,由刘光宇负责,鲍新国和杨正平协助。18:20,李俊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并决定由刘光宇负责经久方向,鲍新国、宋廷军等人配合。二人在作出工作安排时,未进行沟通交流,工作安排存在冲突。又如 3月 30 日 20:50 左右,鲍新国和杨正平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吴宏负责柳树桩方向处置工作;21:20,刘光宇安排吴宏前去接应德昌县专业扑火队并带到马道百花深沟区域,工作安排存在冲突。
- 部分领导干部履职不到位:根据马廷贵安排,鲍新国、杨正平协助刘光宇负责火情处置。3 月 30 日 21:00 至 23:00,鲍新国和杨正平对整个火场进行长达 2 小时观察,期间未调度了解情况,未作任何工作安排,也未进行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途经柳树桩区域时,仅在该区域内距蔡家沟水库不到 2 公里的路口停留观察拍照,未深入现场了解火情态势、群众疏散、队伍动态和现场组织指挥情况。刘光宇在将宁南县专业扑火队部署至柳树桩区域打火、并将联络对接工作安排给陈建斌后,没有持续跟进调度。
- 安哈镇党委、镇政府存在问题:未深刻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对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安排部署重视不够,开会要求多,督促检查少。日常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较差,对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情况不清,隐患排查治理和火源管控不到位。安哈镇设置的防火卡点标牌未放置在醒目位置,对过往车辆和人员的火源检查不严。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制定出台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方案》缺乏操作性,联动机制不健全,指挥体系没有明确具体人员。火灾发生后,未按要求及时将火情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也未将火情态势进行续报。
(二)责任部门及单位存在问题
- 凉山州林草局:履行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不到位,没有根据火情变化按程序及时启动、调整应急响应,对西昌市扑救处置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力度不够。
州森防指制定印发的《凉山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未按照《四川森林防火条例》第十
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报省林草局备案,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凉山州森林防火规划(2016 - 2025)》已完成专家评审,但截至 2020 年 4 月仍未印发。
- 凉山州发改委:对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不到位,工作部署不全面,工作措施缺乏
针对性,对相关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闭环管理。2020 年 1 月 17 日凉山州应急委召
开电力、通讯行业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后,既没有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也没有组织对辖区内电力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 凉山州经信局:对电力运行企业安全督促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督
促相关电力运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2020 年 1 月 17 日凉山州应急委召开电力、通
讯行业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后,凉山州经信局虽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
一步抓好电力、通讯行业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但抓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的力度不够。
电力办收到各县(市)、各企业上报的隐患排查情况后,未及时报应急委办公室,未反馈属
地相关部门督促整改,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闭环管理。
- 西昌市林草局: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没有结合西昌市特
殊气候和地理条件以及扑救过程中风向多变等气候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举措。牵头制
定的《西昌市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对森林火灾扑救有关工作分组涉
及多个部门的,未明确牵头单位,联动机制不健全。在西昌“3·30”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后,西昌市林草局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不到位,既没有按照预案的规定发挥
总协调作用,也未提出按照预案完善指挥体系的意见建议。没有按照预案召集或邀请气象
等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为火灾扑救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也没有组建专业团队负
责火情态势、气象条件、力量配置、处置动态等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综合研判。
- 西昌市发改经信局:对电力行业建设、运行安全监管不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浮在
面上,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督促检查不到位,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工作部署和隐患排查不
全面,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仅靠电力企业自查自报自改,安全监管工作没有形成
闭环管理。2020 年 1 月 21 日,凉山州经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电力、通讯行业火灾
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后,西昌市发改经信局制定了《关于西昌市电力行业火灾隐患排查
工作方案》,但组织督促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国网凉山供电公司未在
规定时间内上报隐患排查资料疏于监管,未及时督促国网凉山供电公司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 泸山国有林场:泸山国有林场日常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对林下可燃物清理不及时。
对瞭望塔日常管理工作存在漏洞,西昌市“3·30”森林火情发生时,瞭望塔工作人员没有第一
时间发现火情,没有充分发挥预警作用。
(三)责任企业存在问题及行政处罚建议
- 国网凉山公司安宁供电公司:对森林火灾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对电
力线路受大风影响可能造成的火灾隐患和风险认识不足,特别是对农网改造线路存在恢复
供电期间的安全隐患未认真排查和分析研判,导致形成管理盲区。对马道供电所巡线员管
理不力,对巡线工作是否到点到位缺乏有效管控措施,导致巡线巡查工作流于形式。对从
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不到位,火灾发生后,巡线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涉嫌伪造证据和隐
瞒真相。建议由电力行业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作为“10 千伏电台线”农网改造项目的援建业主单位,未有效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建设过程中的技术交底不全面不到位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
为失察失管。建议由电力行业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攀枝花网源电力有限公司:将“2018 年凉山农网增补项目安宁 I 标段”主体工程分包给
川通服攀枝花公司,违反项目主体工程不得分包的有关规定;对分包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
以包代管;对分包单位违法分包转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失察失管;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建议由电力行业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将“2018 年凉山农网增补项目安宁 I 标段”分包项目违法转包给仅有劳务资质的广元城刚劳务公司(无电力业务相关资质),广元城刚劳务公司再次违法转包给没有相关资质的社会自然人杨刚;项目管理混乱,项目部自 2019 年 3 月组建至 12 月连续变更 3 任项目经理;未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现场管理失控。建议由电力行业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四川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技术交底不认真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以及项目管理混乱的行为失察失管。建议由电力行业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广元市城刚劳务有限公司:违法分包“10 千伏电台线”农网改造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对电力线路受大风影响可能造成的火灾隐患和风险认识不足。建议由电力行业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存在问题及责任追究建议
- 苏嘎尔布:中共党员,凉山州委副书记、州长,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一是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组织州政府开展全面系统的反思剖析不到位,未研究制定出台针对性防范措施。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不到位,涉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仍然停留在“下发文件、开会要求、领导批示”上,跟踪督促落实不到位。如 2020 年 2 月 12 日阿坝州红原县发生草原火灾后,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苏嘎尔布将该批示签批给分管副州长向贵瑜,“请贵瑜同志强化督导,督促各县市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位,抄汉昆、洪彬同志”,但督促落实不到位,该批示未得到具体贯彻落实。苏嘎尔布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谈话诫勉。
- 向贵瑜:中共党员,凉山州政府副州长、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州森防指)指挥长,分管凉山州林草局、凉山州护林防火办。一是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未明确问题整改责任部门,未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凉山州特殊气候、地理条件的针对性防范措施。二是州森防指制定的《凉山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经其签批后予以印发,未督促州森防指按照《四川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报省林草局备案,未督促开展应急演练。《凉山州森林防火规划(2016 - 2025)》截至 2020 年 4 月仍未出台,其督促落实不到位。三是 2020 年 2 月 12 日阿坝州红原县发生草原火灾后,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向贵瑜将该批示签批给州林草局局长杨洪彬,要求“拟定落实措施,形成报告,速报尔布州长”,但未跟踪督促具体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不到位。向贵瑜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谈话诫勉。
- 杨洪彬:中共党员,凉山州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州森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一是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未组织州林草局深刻剖析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等问题,未结合凉山州特殊气候、地理条件和扑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向突变、爆燃等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未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二是州森防指办公室制定的《凉山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未按照《四川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报省林草局备案,未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市、县应急演练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凉山州林草局组织编制的《凉山州森林防火规划(2016 - 2025 年)》,虽已完成专家评审,但规划滞后、不科
学合理,未能通过凉山州政府批准,截至 2020 年 4 月仍未印发。三是 2020 年 2 月 12 日阿坝州红原县发生草原火灾后,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分管副州长向贵瑜签批意见,要求杨洪彬“拟定落实措施,形成报告,速报尔布州长”,但其未按照分管副州长向贵瑜签批要求拟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州林草局收到《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后,未结合凉山州实际情况制定州级层面的工作规则,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不具体、不到位的问题。杨洪彬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 谢世恩:中共党员,凉山州森防指专职副指挥长,兼任凉山州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州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科,具体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是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没有结合凉山州实际情况深入剖析影响扑火安全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制定出台针对性预防举措,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二是对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重视不够,主要采取转发文件形式贯彻落实,未结合凉山州实际情况开展实质性工作,对西昌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谢世恩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谈话诫勉。
- 马德华:中共党员,时任凉山州林草局总工程师,2019 年 12 月起兼任州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一是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没有结合凉山州特殊气候条件、地理条件和扑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向突变、爆燃等特点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建议。二是履行州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职责不到位,对州森防指工作不熟悉。三是带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不到位,部分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对发现的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如在督导检查中未发现西昌市未开展应急演练的问题等。
马德华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 田贵宝:中共党员,凉山州发改委党组成员,分管能源办工作。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安排督促开展州内电力在建项目森林防火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闭环管理。2020 年 1 月 17 日凉山州应急委召开电力、通信行业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后,既未安排能源办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也未组织对辖区内电力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田贵宝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 李剑:中共党员,时任凉山州经信局电力办主任,负责电力运行监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组织运行中的电力项目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闭环管理。
2020 年 1 月 17 日凉山州应急委召开的电力、通信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后,虽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电力、通讯行业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但抓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的力度不够,电力办收到各县(市)、各企业上报的隐患排查情况后,未及时报州应急委办公室,未反馈属地相关部门督促整改。李剑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 张黎:中共党员,凉山州发改委能源办主任,具体负责电力行业在建项目监管工作。
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督促州内电力在建项目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闭环管理。2020年 1 月 17 日凉山州应急委召开电力、通信行业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后,既未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也未组织对辖区内的电力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张黎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 陈礼发:中共党员,凉山州经信局电力办副主任,负责电力运行监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组织运行中的电力项目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闭环管理。
2020 年 1 月 17 日凉山州应急委召开的电力、通信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后,虽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电力、通讯行业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但抓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的力度不够,3 月 13 日收到国网四川安宁供电公司等企业上报的隐患排查情况后未及时报电力办主任,未及时上报州应急委办公室,未反馈属地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整改。陈礼发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 范志东:中共党员,凉山州林草局森林与草原火灾预防科科长,具体负责州森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一是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未结合凉山州的气候气象及林区地理地势特点,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对市、县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不掌握,未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对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重视不够,如收到《关于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凉森防指办〔2020〕6 号)后,督促开展隐患排查不到位,对下级林草部门扑火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指导督促不足等。范志东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 李俊:中共党员,西昌市委原书记,负责西昌市委全面工作。一是未深刻汲取 2019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未组织全市各级部门对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因风向突变引起人员伤亡情况进行深刻剖析,没有安排部署有关部门结合西昌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举措。二是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视不够,对工作开展情况掌握不足,相关工作仍停留在“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工作批示”上,跟踪督促落实不够。2020 年 2 月 12 日阿坝州红原县发生草原火灾后,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李俊签批意见,要求市委副书记抓好落实,但对落实情况掌握不够,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在对西昌“3·30”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时,没有与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廷贵进行沟通,致使多头指挥。3月 30 日 17:50,马廷贵宣布启动 III 级应急响应后,对扑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成立 4 个组,其中火情处置组,由刘光宇负责,鲍新国和杨正平协助。18 时许,李俊在未了解前期工作安排部署的情况下,决定由刘光宇负责经久方向,鲍新国、宋廷军等人配合。四是对西昌市“3·30”森林火灾扑火工作安排部署不细致、不具体、考虑不周。2020 年 3 月 30日 18:20 左右,其决定成立火情处置应急指挥部,并作出工作安排,通过市委办工作人员层层传达至西昌市相关领导,对该工作安排未予以确认核实,信息传递走样,未跟踪了解掌握各组工作情况。3 月 30 日 22:00 左右参加州、市联合指挥部会议后,于 23:00 主持召开西昌市前线指挥部工作会,会上未传达贯彻落实州、市联合指挥部明天凌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扑火的会议精神。李俊对前两个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后两个问题负直接责任,鉴于其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作另案处理。
- 马廷贵:中共党员,西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兼任市应急委主任,主持西昌市政府全面工作。一是未深刻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未组织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没有对风向突变引起人员伤亡引起足够重视,没有针对西昌市特殊气候、地理条件等特点制定预防性举措。二是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视度不够,相关工作仍然停留在“开会要求、下发文件、工作批示”上,跟踪督促落实不够。2020 年 2 月 12 日阿坝州红原县发生草原火灾后,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马廷贵将这一批示签批给副市长鲍新国后,未督促抓好贯彻落实,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在西昌“3·30”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未及时与市委书记李俊沟通工作安排情况,致使多头指挥。其在 3 月 30 日 17:50 宣布启动 III 级应急响应后,对扑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成立 4 个组,其中火情处置组,由刘光宇负责,鲍新国和杨正平协助。作出工作安排后未及时向李俊报告,18:00 许李俊决定由刘光宇负责经久方向,鲍新国、宋廷军
等人配合。四是对西昌市“3·30”森林火灾扑火工作安排部署不细致、不具体、考虑不周。西昌市“3·30”森林火灾发生后,没有督促副市长鲍新国、林草局局长杨正平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职责。3 月 30 日 22:00 左右,州、市联合指挥部工作会议明确其扑火指挥调度职责后,其在知道宁南县专业扑火队被安排部署在柳树桩区域的情况下,未及时了解、调度、指挥扑火队伍;在 23:00 西昌市前线指挥部会议上没有传达贯彻落实州、市联合指挥部明天凌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打火的会议精神。马廷贵对前两个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后两个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刘光宇:中共党员,西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是未深刻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没有认真剖析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对森林防火工作思考不够,没有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二是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视不够、思考不多,开会要求多、督促检查少。未仔细研究西昌市森林防火预案,对西昌市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不掌握,督促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对西昌市“3·30”森林火灾扑火工作考虑不周到、不具体。2020 年 3 月 30 日 17:00 左右,马廷贵决定由其担任火情处置组组长,负责西昌市“3·30”火灾打火队伍的调度工作。稍后,李俊又下达由其负责宁南县专业扑火队指挥调度的指令。其在安排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前往柳树桩区域打火的过程中,对队伍安全考虑不够,未综合考虑风大、风向多变、地势地形复杂、可视度差等因素,也未具体了解现场火情态势、人员疏散情况、现场组织指挥等情况,为防止火灾蔓延至泸山正面,在听取西昌市专业扑火队队长夏宇文、泸山国有林场场长陈建斌意见后,决定将宁南县专业扑火队部署到柳树桩区域打火。将联络对接工作安排给陈建斌后,没有持续跟进调度,没有将宁南县专业扑火队交给专人指挥,仅要求安哈镇镇长何天忠做好沟通协调,组织民兵队伍负责跟着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守余火。
3 月 30 日 19:00 许从副市长鲍新国工作人员处获知由其牵头负责经久、马道片区的任务后,未召集鲍新国等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仅对宋廷军(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吴波(经久乡原党委书记)安排工作。在安排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吴宏离开柳树桩时,未安排其他人具体负责该区域火情处置工作。刘光宇对前两个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第三个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鲍新国:中共党员,西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分管西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是未深刻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未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面系统的反思剖析,没有从主客观因素、组织指挥、扑火时机和上山打火及撤离路线等方面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没有结合西昌市实际情况制定“防、抢、撤、救”工作举措。二是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视不够,相关工作仍然停留在“开会要求、下发文件、工作批示”上,工作举措针对性不强,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次数不够,对发现的一些问题没有明确问题整改的牵头部门,没有落实整改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缺少跟踪督促。《西昌市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其未认真研究便予以签发,同时未督促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2020 年 2 月 12 日阿坝州红原县发生草原火灾后,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鲍新国签批“请市林草局将此批示件转发乡镇街道进行学习贯彻,对近期发生野外用火乡镇组织一次集中约谈提醒”,但督促落实不到位,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三是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长作用发挥不够,火灾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马廷贵宣布启动 III 级应急响应后,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对市森防指办公室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未组织各扑火力量与前线指挥部建立起无线、有线联系,保证信息传递通畅。四是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在接到市委办工作人员传达的“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安排,请刘光宇同志牵头,赵宁、鲍兴国、宋廷军、吴波同志配合,立即组织人员对经久、马道
片区开展灾情摸排、火点附近群众疏散及相关物资调配工作”信息后,未主动了解负责区域各项工作情况,也未向刘光宇汇报。3 月 30 日 21:00 至 23:00 许,其和杨正平对整个火场进行长达 2 小时观察,期间未调度了解情况,未作任何工作安排,也未进行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途径柳树桩区域时,仅在该区域内距蔡家沟水库不到 2 公里的路口停留观察拍照,未深入现场了解火情态势、群众疏散、队伍动态和现场组织指挥情况。鲍新国对前两个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后两个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 杨正平:中共党员,西昌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西昌市森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一是未深刻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没有组织市林草局全面系统剖析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的原因,没有结合西昌市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抢、撤、救”等工作措施。二是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视不够,监督检查林下可燃物清理等隐患排查不到位,重点人群监管不到位,火源管控有缺失,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扑火队伍设备设施陈旧落后等。组织起草的《西昌市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对火灾扑救有关工作分组涉及多个部门的,没有明确牵头单位,工作任务职责不清,联动机制不健全。2016 年以来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准备工作不足。三是作为西昌市森防指办公室主任,在西昌市“3·30”森林火灾扑救中总体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启动应急预案后,没有提出按照预案召集或邀请气象等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建议;启动应急响应后,未安排森防指办公室其他负责同志做好沟通各方面情况等工作。四是 2020 年 3 月 30 日,在西昌市“3·30”森林火灾处置过程中,根据马廷贵安排,其负责配合刘光宇指挥调度现场扑救工作。3 月 30 日 21:00 至 23:00 许,其和鲍新国对整个火场进行长达 2 小时的观察,期间其未充分发挥配合协助职能,未向刘光宇报告风向、火情变化等情况,未提出工作建议,途径柳树桩区域时,未深入现场了解火情态势、队伍动态和现场组织指挥情况。杨正平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
- 丁彦卿:中共党员,西昌市委办副主任。在西昌市“3·30”森林火灾处置过程中负责接收、整理市委书记李俊下达的关于火灾处置的工作指令,并传达至相关市领导。2020 年 3 月 30 日 18:00 许,市委办工作人员谢远航先后多次向其传达了市委书记李俊下达的工作指令。其在接收指令时工作不深不细,记录不准确且没有主动报领导进行审核,安排市委办工作人员范晓峰将多个指令整合下发时,未严格审核把关,致使下发的工作指令与领导安排不一致,如将“经久方向”误传为“经久、马道片区”。丁彦卿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 李世杰:中共党员,西昌市发改经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能源股。对电力行业建设、运行安全监管不力,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浮在面上,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仅靠电力企业自查自报自改,安全监管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管理。
2020 年 1 月 21 日,凉山州经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电力、通讯行业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凉山州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电力项目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同日,其安排能源股股长沙石制定了《关于西昌市电力行业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但组织督促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国网凉山供电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该局上报隐患排查资料,没能及时督促国网凉山供电公司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管理。李世杰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 吴宏:中共党员,西昌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森防指副指挥长、办公室副主任。
在西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未任命的情况下,其一是未深刻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结合西昌市实际情况深入剖析影响扑火安全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制定针对性的预防举措。二是对西昌市森林火灾防治相关工作检查指导不够,对
火灾隐患排查的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对生产企业火灾预防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情况督促不力,没有压实整改责任,隐患治理没有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在西昌市“3·30”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未充分发挥西昌市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的协助、参谋作用。2020 年 3 月 30 日 21:00 左右,其根据西昌市森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杨正平的安排,前往柳树桩察看火情,没有将现场火情汇报至杨正平处。在接到刘光宇工作安排离开柳树桩时,未做好现场处置交接工作。吴宏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 谢远航:中共党员,西昌市委办工作人员,对口联系西昌市委书记李俊工作。一是 2020 年 3 月 30 日 18:00 许,谢远航在接到西昌市委书记李俊下达的应急工作任务分工后,通过电话将工作指令传达给西昌市委办副主任丁彦卿,由丁彦卿安排市委办工作人员范晓峰编辑信息转发给相关负责领导。在转发指令时,谢远航没有主动对信息内容进行核对,以致信息传递走样。二是在接受省政府调查组谈话时,谎称其在当天接受李俊工作安排时有书面工作记录,实际提供给省政府调查组的记录系其在接受调查组谈话后补记,补记内容与李俊下达的指令基本一致。谢远航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 沙石:中共党员,西昌市发改经信局能源管理股股长,具体负责对西昌市范围内电力建设和生产经营进行宏观调控、监督和管理。对电力行业建设、运行安全监管不力,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浮在面上,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仅靠电力企业自查自报自改,安全监管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管理。2020 年 1 月 21 日,凉山州经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电力、通讯行业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凉山州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电力项目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其按照李世杰安排制定了《关于西昌市电力行业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要求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凉山供电公司在 2020年 3 月 15 日前上报隐患排查表,但其督促国网凉山供电公司开展电力行业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国网凉山供电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隐患排查资料,没能及时督促国网凉山供电公司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管理。沙石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记过。
- 余官澍:中共党员,西昌市林草局森林与草原火灾预防股负责人,西昌市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西昌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宣传教育、森防指办公室等工作。
一是负责起草的《西昌市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没有结合西昌市森林防灭火特点,对森林火灾扑救有关工作分组涉及多个部门的,没有明确牵头单位,工作任务职责不清,联动机制不健全,操作性不强。二是对森林防灭火预防工作履职不到位,宣传工作主要依托乡镇街道,深入村组不足,宣传工作针对性不强、面不广。隐患排查不到位,实地现场督导少,对整改情况掌握不足。三是在西昌市“3·30”森林火灾发生、明确预案启动后,其作为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作用发挥不充分,对火情态势等相关信息的收集、综合研判不到位。
余官澍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 陈建斌:中共党员,西昌市泸山国有林场场长。一是对其所管理的泸山国有林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对林下可燃物清理不及时。对瞭望塔日常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失察,瞭望塔工作人员杨伟没有第一时间发现火情,没有充分发挥预警作用。二是在接到对接联系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工作任务后,仅安排林场职工胡大成、罗昌雄对接联系,要求罗昌雄将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带至柳树桩区域扑火。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在罗昌雄的指挥下,由向导冯才勇带领上山扑火线,陈建斌没有持续跟进了解队伍情况。陈建斌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 杨伟:群众,泸山国有林场泸山瞭望塔工作人员,负责泸山瞭望塔可视范围森林防火监测瞭望、电话值班等工作。2020 年 3 月 30 日 15:35 火情发生后,直至 15:50 杨伟才发现火情,15:54 打通杨正平电话汇报火情,没有充分发挥瞭望塔“早发现”作用,没有及时收集了解、汇报火情动态。杨伟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 沙志忠:中共党员,西昌市安哈镇党委书记,主持安哈镇党委全面工作。一是未深刻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对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的工作安排部署重视不够,开会要求多,督促检查少。二是日常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较差,对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隐患排查情况不清。安哈镇对过往车辆和人员的火源检查不严,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如 2020 年 3 月 15 日,副市长鲍新国带领联合督查组对部分乡镇护林防火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时,发现安哈镇存在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值带班人员不齐等问题;制定出台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方案》缺乏操作性,工作任务职责不清,联动机制不健全,指挥体系没有明确具体人员。三是火灾发生后,未按要求组织人员及时将火情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也未将火情态势进行续报。在安哈镇镇长何天忠向其报告了刘光宇关于宁南县专业扑火队的安排部署后,仅对安置疏散群众工作进行了安排,没有及时主动掌握火场态势,没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有效作出信息反馈、情况报告。在通知民兵队伍撤离时,未第一时间联系上宁南县专业扑火队。沙志忠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何天忠:中共党员,安哈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负责安哈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一是未深刻汲取 2019 年木里县“3·30”森林火灾教训,对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的工作安排部署重视不够,开会要求多,督促检查少。二是日常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较差,对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隐患排查情况不清。安哈镇设置的防火卡点标牌未放置在醒目位置,对过往车辆和人员的火源检查不严;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如 2020 年 3 月 15 日,何天忠为当日带班领导,副市长鲍新国带队对部分乡镇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时,发现安哈镇存在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值带班人员不齐等问题;制定出台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方案》缺乏操作性,工作任务职责不清,联动机制不健全,指挥体系没有明确具体人员。三是火灾发生后,未按要求组织人员及时将火情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也未将火情态势进行续报。在接到安排民兵配合宁南县专业扑火队工作任务后,仅对民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没有及时主动掌握火场态势,没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有效作出信息反馈、情况报告。在通知民兵队伍撤离时,未第一时间联系上宁南县专业扑火队。何天忠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相关企业人员存在问题及责任追究建议
- 余顺凯:西昌市马道供电所农网综合组马道片区组员,兼任 10 千伏电台线施工现场安全员,直接负责电台线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及线路日常运营维护及巡检工作。在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小平告知 82、85 号杆搭线情况后,只是简单向作业组组长杨昌雄汇报,而未予制止并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郑周刚: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国网攀枝花公司盐边县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全面负责项目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分析预判不足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对建设施工单位层层分包转包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失管失察。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文彬:中共党员,网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不到位,将属于主体工程建设的工程项目分包给川通服攀枝花公司;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失察。建议给予免去党委书记和按程序免去董事长职务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李志强:中共党员,网源公司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施工项目部工作。对分包单位非法违法分包转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失管失察;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流于形式。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安小平:网源公司项目部持票负责人,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履职不到
位,没有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核查确认,站班会流于形式,对现场作业人员风险告
知和技术交底不到位,没有对施工结束后的安全、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建议给予降级处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苗宁:中共党员,川电监理公司绵阳监理站副站长(主持工作)。负责“三区两州”农
网改造项目凉山片区项目监理的管理工作。未结合工程实际需求配置足够的监理人员,对
项目施工建设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和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并由相关
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向春林:川电监理公司项目部总监,负责“三区两州”农网改造项目凉山片区项目的监
理工作。违反规定担任 5 个项目总监,长期不在 10 千伏电台线农网改造工程现场;对项
目分包、特种作业人员等审查把关不严。建议给予撤职处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
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杨林安:川电监理公司项目部总监代表。违规代表总监行使全部总监职责;对项目
分包、特种作业人员等审查把关不严;现场监理工作流于形式,监理日志不完整不规范。
建议给予撤职处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皮小波:中共党员,川通服攀枝花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不到位,对将工程建设项目再次转包给没有相关资质的自然人等问
题失察失管;对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免去党支部书记和总
经理职务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杨钢:川通服攀枝花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具体负责项目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不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不到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不严格,对
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建议给予撤职处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吴贵琼:中共党员,国网安宁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
对安宁公司存在的安全生产方面问题负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免去党委副书记和总经理职务
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朱孟波:中共党员,国网安宁供电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对员工培训教育不到位、巡线员没有发现和消除西昌“10 千伏”电台线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失
察。建议给予免去党委委员和副总经理职务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
济处罚。
- 钟显英:中共党员,国网安宁供电公司安监部主任,具体负责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工
作。对员工培训教育不到位;监督督促输电线路风险分析预判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建议
给予警告处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胡学志:中共党员,国网安宁供电公司马道供电所支部书记、所长,负责马道供电
所全面工作。伪造证据和隐瞒真相;对输电线路存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分析预判不全
面,隐患排查不到位;对巡线员没有发现和消除西昌“10 千伏”电台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失察。
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杨昌雄:国网安宁供电公司马道供电所马道巡线组组长,具体负责西昌“10 千伏”电
台线巡线工作。参与伪造证据和隐瞒真相;巡线工作流于形式,对巡线员没有发现西昌“10
千伏”电台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失管。建议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
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李孝和:国网安宁供电公司马道供电所马道巡线组巡线员,负责西昌“10 千伏”电台
线巡线工作。巡线工作流于形式,风险认识和隐患排查不到位;3 月 17 日在对西昌“10 千
伏”电台线的巡线工作中,没有发现和消除 85 号杆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 高德平:国网安宁供电公司马道供电所马道巡线组巡线员,负责西昌“10 千伏”电台
线巡线工作。巡线工作流于形式,风险认识和隐患排查不到位;3 月 17 日在对西昌“10 千伏”电台线的巡线工作中,没有发现和消除 85 号杆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
(六)其他追责建议
- 建议责成凉山州委、州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将西昌市“3·30”森林火灾问责情况在全州通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 建议责成西昌市委、市政府向凉山州委、州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 建议责成凉山州林草局、发改委、经信局分别向凉山州委、州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 建议责成安哈镇党委、镇政府向西昌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 建议责成西昌市林草局、发改经信局分别向西昌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 建议责成泸山国有林场向西昌市林草局作出深刻检查。
六、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一)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始终
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思考和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抓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严防人员伤亡和群死群伤事件再次发生。
(二)深刻汲取连续两年“3·30”森林火灾事件教训
要实行举一反三,研究制订适合本地区林情、气候特点和扑火规律的处置方案、应对措施、制度保证等,坚决把扑火安全贯穿于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全过程。要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收到明显成效。
(三)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要层层压紧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尤其是要压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的火源管控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发改、经信、住建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和林草、公安、应急、森林消防等部门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并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要督促有关企业和国有林草经营管理单位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硬措施,逐项整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尽快扭转森林火灾频发多发的被动局面。
(四)正确处理抓森林防火安全与促发展的关系
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正确处理抓森林防火安全与抓发展的关系,当抓森林防火安全与发展发生矛盾时要首先服从森林防火安全,无论何时何事何地都要真正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五)树立科学有效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理念
要建立科学有序的组织指挥体系,尤其要加强对异地增援森林扑火队伍的关心重视和统一指挥管理,实行统一安排、责任明确、协同配合,及时准确传达指令,齐心协力打好灭火攻坚战。要始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切忌多头指挥,各自为政。要把确保救援人员和人民群众安全贯穿扑火始终,在扑救行动中,必须做到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六)强化高火险时段林区火源管控
要借鉴疫情防控方法,认真落实《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
火令,严禁野外用火,加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用火管理,严格用火审批,落实用火防范措施,在重要关口设立防火卡哨检查点,落实未成年人及痴、呆、聋、哑等“特殊人群”监护责任,严禁违规携带火源进山入林,采取扫二维码、实名登记、留联系电话等方式,把人员管严,把火源管住。
(七)彻底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
要加强林下、林缘可燃物清理,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有序开展计划烧除,采取铲、割、捞等有效措施降低林缘林下可燃物载量。要重点检查:工业设施带来火源,常见的是穿越林区的电网、管网和基础设施;林区作业不当产生火源,如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户外活动制造火源,如野炊、吸烟、祭典、取暖等。并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治理,建立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防止和避免隐患整改不及时酿成火灾。要围绕重大风险隐患抓落实,聚焦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加大排查力度,定期开展巡线安全检查,加快整改林区“树线矛盾”,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八)科学制定并落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明确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预警监测和信息报送、响应机制措施、经费物资保障、灾后处置等,并按规定报备。
(九)加强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建设
要积极争取增加森林消防队伍的编制、人员、经费,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按规定足额配备地方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员。要为森林消防队员和地方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员配备自救、阻燃等个人防护装备,全力保障森林扑火队员的生命安全。要尽快着手解决现有队员人数不足、人员老化、教育训练水平不高、保障条件较差、扑火装备落后等问题。
(十)加强森林防火区基础设施建设
要按照《森林防火道路设计规范》有针对性地进行建设;对失修的防火区道路,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维修养护,最大限度地保障正常通行。凡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林区成片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在重点防火区,应配备以水灭火的接力水泵、水袋、水囊等,实现快速、高效、安全灭火作业;在其它地区有针对性配备高压细水雾、风力(水)灭火机、油锯、割灌机等。在车辆装备上,主要配备轻型越野车、运兵车、全地形越野车、装备运输车,小型水车,满足山区运送需要。要积极购置或租赁大飞机等救援装备,尽力满足森林灭火救援工作需要,提高直升机作业覆盖率,在交通方便的高火险区建设临时停机坪,满足临时加油需要,延长作业时间,发挥更大工作效率。
(十一)加快建设森林生物隔离带
在靠近城镇、各森林经营单元(林场、经营区等)林缘、集中建筑群落(居民点、工业区等),特别是临近学校、医院、加油站等重点设施林区的周围,以及有明显阻隔林火作用的山背、沟谷和坡面,因地制宜地设立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对电力、通讯与管线走廊、重要设施和目标周边必须按规定开设安全隔离带。
(十二)着力调整城市规划及基础设施布局
要站在城市整体安全的角度去谋划布局,将泸山周边布局的加油站、液化气储配站、电力走廊、百货仓库以及城市危化品项目等逐步调整到其他相对安全的地带,从根本上消除城市重大安全隐患。有条件的地方以道路为纽带,串联起避险区、监测站、通信站、水源地(点)、停机坪、服务区等,形成系统的、协同各方的森林防火保障体系。
(十三)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要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报。要扎实开展森
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加强对森林
防火重要性、防火知识、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干部职工以及广大群众真正
受到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增强自我保护和逃生自救能力。
(十四)全力保障森林防灭火资金需要
凉山州以及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的县(市)应将防火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
相对固定的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提高待遇;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六有”乡镇建设,按照“有队
伍、有经费、有装备、有处置办法、有制度、有措施”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抓好各项工作落
实,提升基层基础能力建设。
(十五)依法依规加大森林防火问责力度
凡发生森林火灾,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实行综
合施策,严格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起到应有的震慑、教育、警示作用,
切实解决“宽、松、软”的问题。
(十六)加快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标准制定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梳理相关部门、相关行业的法规、标准。把
各方面的问题统筹、归类、归属,系统落实责任。要加快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立法,积极
向上反映,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全国、地方统一的森林损失评估标准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追
责问责办法,便于依法加强对森林草原的保护、损失评定和追责问责工作,全面提升森林
防灭火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川省政府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事件调查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