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昌县垵口乡葛程村“4.27”森林火灾工作部署指令单落实情况的报告
类型/统计分析场所/森林草原场所/住宅自建房原因/用火不慎等级/较大事故法律/失火罪法律/公益诉讼地域/浙江年份/2020
title: 2020_浙江_遂昌县垵口乡葛程村4·27森林火灾落实情况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关于遂昌县垵口乡葛程村“4.27”森林火灾工作部署指令单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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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昌县垵口乡葛程村“4.27”森林火灾工作部署指令单落实情况的报告
遂应急指办便〔2020〕7号
生成时间:2020-07-07 10:18 发布机构:遂昌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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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昌县垵口乡葛程村“4.27”森林火灾
工作部署指令单落实情况的报告
丽水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12时40分,遂昌县垵口乡葛程村黄八自然村发生森林火情,县森防指立即调度县森林公安、县消防救援、垵口、云峰、北界、妙高、王村口、龙洋和龙泉市城北乡等应急分队270余人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许积标,县委常委、人武部长梁成现场指挥扑灭火工作。截止4月27日19时30分,明火全部扑灭,根据丽水小康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结果,失火山场的起火点位置为东经119°8′51.56″、北纬28°18′52.88″,海拔505米,失火山场面积总计8.05公顷,折120.75亩,其中乔木林45.5亩,竹林75.25亩。4月28日,丽水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就该起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置发出指令(2020年第3号),现将指令单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事故调查。火灾发生后县森防指第一时间指令县森林公安成立了“4.27”森林火灾专案组,先后3次组织专家和刑侦人员现场勘察,走访排查附近村村民农户,重点留置调查了15名附近劳作村民,运用多种技术侦查手段对现场可疑人员的通话记录和火灾当日附近人员活动轨迹进行了分析研判,对周边路口监控进行全面的排查,发出悬赏公告,发动群众,寻找破案线索。5月24日,遂昌县森林公安局出具了调查报告,排除了怀疑对象的作案嫌疑,肇事者目前还没确定,案件仍未侦破,县森林公安局已将该案件按刑事立案继续侦破。
二、严肃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4.27”火灾的调查处理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刚指示“对乡镇(街道)、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督查、调查,发现森林火灾和违法野外用火的,一律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对“4.27”森林火灾复盘和调查分析,垵口乡政府存在防火意识上有弱化,责任落实上有递减,野外火源管控有漏洞等问题,根据《丽水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严管严控的通知》和四不放过原则,县森防指对垵口乡进行了通报批评,垵口乡党委、政府对工作不力的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林业工作站站长、葛程村支书、村护林员、网格员进行通报批评。下步根据案件侦破情况,严格追究火灾肇事者责任,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三、开展火灾复盘。5月8日、5月27日,县森防指分别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垵口乡政府对森林火灾预防和“4.27”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进行复盘,并邀请森林防灭火方面专家指导,剖析事件原因,吸取事件教训。复盘认为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需进一步磨合,在防的环节上责任需进一步压实,救的环节上应急联动需进一步加强,查的环节上警示教育需进一步深入。
四、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复盘剖析出的问题,县森防指逐一梳理,制定整改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在机制建设和磨合上,认真研究《丽水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落实吴晓东市长第232号批示精神的通知》,争取指示精神落地落实;在应急联动上,制定出台《遂昌县初期森林火情处置意见》和《遂昌县应急队伍跨区域应急联动管理办法》,规范火灾应急处置操作规则;在警示教育上,调阅了近年遂昌发生的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案件,印发了《遂昌县十大失火罪刑事案例》,并与《丽水市森林火灾肇事追究失火罪十大案件》、《丽水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严管严控的通知》逐村逐户宣传。
遂昌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
附件:遂应急指办便〔2020〕7号.ceb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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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0/2020_浙江_遂昌县垵口乡葛程村4·27森林火灾落实情况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