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12·1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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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12·1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12月16日1时45分许,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文亨路41号杨启云个人自建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已康复出院),烧损部分房屋装修、家具以及衣物等生活物品,直接经济损失11.55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消防救援总队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时值在潮州开展调研工作的省消防救援总队洪声隆总工程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及协调事故处理工作,总队也立即派出火调技术处2名火灾调查专家及周边城市4名火灾调查技术骨干到现场指导协助火灾调查。市委书记李雅林批示:“全力做好救治工作,认真做好善后,切实查明起火原因。要举一反三,强化源头防范。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压实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确保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市委副书记、市长何晓军指示:“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置工作”。市委常委赖建华批示:“请潮安区尽一切努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和善后措施,查明火灾原因,并举一反三,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温金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火灾扑救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现场提出六点措施要求:“一是全力救治伤者;二是安抚照顾好死者家属;三是公安与消防配合查清火灾事故原因;四是成立由潮安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班长的工作专班,及时稳妥做好善后工作及情况报告;五是做好网络舆情控制工作;六是查清责任,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整改”。
2020年12月1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潮安区庵埠镇“12·16”火灾事故现场会,通报火灾情况,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迅速全面组织开展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海任组长,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以及潮州供电局、潮安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市政府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查明了事故责任,协同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火建筑物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文亨路41号,三层半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约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属于村民自建住宅建筑。该建筑于1995年建为二层住宅,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安集用(2001)字第5/211101000471号)和《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3941106号),所有权系户主杨启云的妻子潘俊音所有。据文里村委会证明,该建筑约于2011年由原有二层增建成现有的三层半楼房。改建后建筑第二层客厅西南角有一竖向天井直通天面,在天面处用玻璃封盖。建筑内西北侧有一部敞
开式疏散楼梯连通首层至第三层,第三层客厅东南角有一部楼梯通往天面。首层东侧为前厅(有床铺1张),西侧为厨房、餐厅;第二层中间部位为客厅,东西两侧分别各一间套房;第三层中间部位为客厅,东西两侧各有一间套房;天面东侧为晾衣房(约15平方米),西侧为露台;火灾发生时,建筑内居住有户主杨启云、妻子潘俊音、儿子杨鑫、儿媳潘淑丽、孙子杨向勤、孙女杨芝洋、父亲杨秀庭等7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12月16日1时45分许,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文亨路41号一幢三层半钢筋混凝土结构自建住宅发生火灾,燃烧物质主要为房屋可燃装修物、家具及衣物等生活物品,火灾产生大量浓烟和有毒气体通过第二层客厅竖向天井、楼梯蔓延扩散至第三层,造成楼内人员被困。2时34分现场明火被扑灭,救援过程成功解救出3人,其中2人身体正常,1人受伤并送往医院救治。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2020年12月16日2时02分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消防救援站接到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调度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一民房发生火灾,有人员被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消防救援站立即出动4辆消防车25名指战员前往处置,市消防救援支队、潮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潮安区庵埠镇专职消防队2时04分接到警情后出动1辆消防车4名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救援人员到场后第一时间展开人员搜救和内攻灭火。2时26分许在第二层发现一名被困者已无生命迹象。2时28分许救援人员在
第二层房间救出1名被困人员并立即由潮安区庵埠华侨医院120救护车送汕头中心医院救治。2时30分许在第三层发现3名被困者已无生命迹象。2时34分现场明火被扑灭,救援人员对每层楼每个房间再次进行细致排查和火场冷却降温。3时10分许火场清理完毕。
(三)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潮安区党政、庵埠镇党政及市、区有关部门领导能及时赶到现场,靠前指挥;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能及时赶到火灾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各有关部门分工明确,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救援工作开展安全有序,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到位。经评估,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得当、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及时有效。
(四)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潮安区迅速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庵埠镇成立事故工作专班,全力做好伤者救治、受灾家属安置等善后工作,积极为受灾家庭筹集捐款,善后处置工作稳妥推进,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不良舆论影响。
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亡人员情况(4人)
- 杨启云,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405201958,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人(户主)。
(二)受伤人员情况(1人)
杨向勤,男,汉族,身份证号码,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人(杨启云孙子),经救治于2021年1月1日康复出院。
(三)死亡原因分析
4名死亡人员经潮安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解剖气管内见碳黑色灰粒,结合调查情况,符合生前烧死特征。
(四)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1.55万元,其中4名死者丧葬费0.85万元;烧毁的房屋装修、家具、生活用品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10.7万元。
四、起火原因认定
(一)火灾现场勘验情况
建筑内过火部位集中在第二层客厅,着火建筑首层没有过火和烟熏痕迹,第三层有轻微过火和较重的烟熏痕迹,天面晾衣房有轻微的烟熏痕迹。细项勘察第二层客厅发现,第二层客厅的南侧有一个电视柜,北侧放置着一套皮革沙发。从现场的勘察情况看,客厅的物品均有过火,北侧放置的皮革沙发烧损严重,烧损程度由东往西逐渐减弱;南侧的电视柜的木质外框基本上被烧毁,仅剩下贴墙的木质框架,贴墙的木质框架炭化程度由东往西依次减轻;第二层客厅内的天花板有不同程度的石灰脱落,并且脱落程度在客厅电视柜东南角上方的天花板向四周逐渐减弱;客厅电视柜的东南侧下方地板有破裂的痕迹,破裂痕迹向客厅的沙发位
置逐渐减弱;贴电视柜的东侧是厕所,厕所里面存放着很多杂物,有过火痕迹,烧损程度由电视机柜的东南角往东侧的两个木质门依次减轻。通过对现场的清理和挖掘,现场提取了电线熔珠(编号:1-3号,位置:第二层客厅东南角距南墙0.7米,东墙1.15米的范围内)、4号电线(编号:4号,位置:第二层客厅距南墙0.6米,东墙1.3米)、5号电线(编号:5号,位置:第二层客厅东南角下垂电线距天花板1.15米)、6号电线(编号:6号,位置:第二层客厅东南角下垂电线距天花板0.95米)、7号电线(编号:7号,位置:第二层客厅距南墙0.1米,东墙0.65米)、9号电线(编号:9号,位置:第二层东侧卧室内厕所,距南墙0.4米,西墙0.4米)等物证进行固定并送到广东震华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二)起火部位情况
此次火灾起火部位位于建筑物第二层客厅南侧东南角。
(三)周边毗邻建筑、水源情况及气象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文亨路41号,所在建筑为三层半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地块形状为长方形(长13米,宽5.1米),坐西朝东,东侧为文亨路,西侧为一果园,南侧为文亨路40号住宅,北侧为文亨路42号住宅;最近的市政消火栓距离起火建筑约300米,周边附近没有天然水源。火灾发生时气象情况:当地风向为北风(微风),气温10℃,晴。
(四)外围排查情况
经调取火灾现场门口监控枪视频资料进行查阅,火灾前,起火建筑门口均没有发现可疑情况。根据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2时2分,及潘俊
音的询问笔录。结合火灾发展规律,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 1 时 45 分许。
(五)物证鉴定情况
现场起火部位提取的3号电线熔珠经送司法鉴定,判定为一次短路熔痕。
五、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 直接原因
起火住宅第二层客厅电视柜东南角距南墙0.7米,距东墙1.15米约一平方米范围内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边可燃物并蔓延导致火灾发生。
(二)间接原因
- 综合治理开展不深入,用户用电安全意识薄弱。2017年7月至2020年4月,省、市、县三级均部署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行动,但庵埠镇、文里村等有关单位未能提供居民用电安全检查的详细台账,未落实上门入户宣传提醒,未能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未能有效推动居民住宅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庵埠供电所在用电安全宣传提示方面不广不深。调查发现,该起火住宅内电线敷设不规范,采取铜丝代替保险丝;着火用户通过私拉电线从对面奇祖祠堂用户盗取用电,直接驳接火线从第二层入户使用,擅自采用连接户内自来水管作为零线的“造零”方式供电,进户处没有任何用电保护装置;室内电源插座均未发现有连接地线,电线使用年限较长、线径小,部分电线敷设杂乱无章,直接散落在电视机柜上面。电气线路短路后,故障线路未能被快速隔离,电气线路温度急剧上升,电线绝缘着火,引燃电视柜及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 网格化排查整治不细致,住宅隐患叠加酿悲剧。庵埠镇、文里村未建立实体化消防网格化排查机制,未对消防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进行定质、定量管理,网格员对管理区域内住宅排查不深不细不到位,未逐家逐户实施“全覆盖”“无盲区”的巡查检查,检查台账不清、不全、不细,有的检查发现不了问题,有的有检查无复查,督促整改隐患不到位,起火住宅火灾隐患长期叠加,遗患成灾。调查发现,起火建筑内部墙面、吊顶、楼梯门框等采用大量木质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没有套管保护直接敷设在可燃木质电视墙框处,并连接有电风扇、电视机及视频监控器等多种用电设备,该部位还放置有大量日常生活用品和塑料玩具等可燃物,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后迅速被引燃,产生大量有毒烟气。第二层客厅电视柜的西侧上方有一通往天面的竖向天井,且天面处用玻璃封盖,火灾初期大量有毒烟热直接通过该竖向天井迅速蔓延扩散至第三层,短时间造成第三层3人被困;当天面玻璃封盖受热破裂后形成“烟囱效应”加速火势蔓延扩大。
- 消防宣传“五进”不到位,人员逃生自救能力弱。镇、村未能有效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家庭”等工作,农村消防宣传未有组织体系、未有展示窗口、未有宣传册子,没有逐门逐户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题宣传,未推广家庭住户储备应急物资和配备必要的烟感报警、灭火器材、逃生器具,没有深入开展村居民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村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逃生自救能力不足。调查发现,起火住宅第二层、第三层有人员居住的房间外窗上均设置有防盗网,且未开设紧急逃生口,起火后导致屋内人员被困无法逃生自救;住
宅内没有配备灭火器、简易防毒面具等基本的灭火逃生器材,无法第一时间实施自救和有效逃生;第三层3名被困人员所在房间内部在火灾中并未过火,但是门窗缝隙均未发现有湿衣物封堵的自救迹象;户主杨启云在发现火灾后第一时间得以逃生,但在没有做好充分自我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不顾群众劝阻再次返回火场,最终在第二层客厅处吸入有毒烟气导致死亡。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潮安区庵埠镇“12·16”火灾是一起村民自建住宅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的较大火灾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二条规定,该事故为非生产经营性的较大火灾事故。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
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供用电条例》《潮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共潮州市纪委和事故调查组对相关人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核实,进一步厘清责任,现对潮安区庵埠镇“12·16”火灾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提出责任处理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9人)
- 杨秋锐,男,中共党员、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第五小组组长,负责该村第五小组的消防安全工作,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不经常、有盲区,在开展村民用电安全防范、整治管理电线乱拉乱接等方面巡查宣传不力,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应对其进行党纪立案,后依程序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谢秋强,男,中共党员、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负责文里村全面工作。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微型消防站建设、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等工作上推动不到位,未及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应对其进行党纪立案,后依程序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 杨森哲,男,中共党员、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副主任,分管该村消防工作,在推动村民安全用电、村民自建房防盗网开设逃生窗等方面工作不到位,整治消防车通道力度不足。在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履行防火安全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等方面
工作不到位,对事故负直接责任。应对其进行党纪立案,后依程序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 杨启家,男,中共党员、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党总支副书记、第五支部书记,负责日常协助杨秋锐开展该村村民第五小组的消防安全工作,未落实逐家逐户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宣传,对网格巡查范围内村民住宅用户电线乱搭乱接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对事故负直接责任。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陈健群,男,中共党员、潮安区庵埠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庵埠片(包括文里村)的庵埠片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工作,在开展消防检查和指导督促文里村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打击乱拉乱接电线、整治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对文里村未依法依规全面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失察,对事故负直接责任。应对其进行党纪立案,后依程序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 邱腾炎,男,中共党员、潮安区庵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庵埠镇消防工作,挂点、驻村文里村,对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打通生命通道”、“城中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推动和督促指导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应给予诫勉处理。
- 洪泽雄,男,中共党员潮安区庵埠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在统筹组织和督促庵埠片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上不扎实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林剑安,男,中共党员、潮州市公安局庵埠派出所副所长,分管消防工作,在指导督促文里村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方面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未能正确组织派出所民警督促文里村村民委员会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工作,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李晓俊,男,中共党员、潮州市公安局庵埠派出所驻文里村民警。在指导督促文里村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方面工作落实不扎实不到位,对事故负直接责任。应给予诫勉处理。
(二)有关单位的处理意见(3个)
- 责成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委会向潮安区庵埠镇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认真总结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升辖区群众安全用火用电意识,使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 责成潮安区庵埠镇政府向潮安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认真总结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具体机构和人员,落实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健全网格员消防培训、履职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辖区内老旧建筑、小型场所、“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农家乐(民宿)、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加强对村级工业园等农村生产经营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
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和责任;协调处理住宅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加强对辖区内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建齐建强镇村专(兼)职消防队伍,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等原则,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
- 责成潮州市公安局庵埠派出所向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认真总结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促村(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火、灭火措施。
(三)其他建议
- 建议潮安区政府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对庵埠镇实施挂牌督办整治,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镇村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事故主要教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部分行业部门、基层镇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形同虚设,责任职能落实缺乏层层传递、压实压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机构不专、人员不定、业务不精的问题突出,最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工作开展不扎实、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力度不足,面对突出问题缺乏果断有效措施,排查整改火灾隐患不彻底、不到位,整治行动存在“运动式”“突击式”“应付式”“走过场”现象,未能持续保持隐患整治高压态势。
(二)偷电窃电私拉乱接电线危害大。该起火住宅用户违规通过私拉电线、窃取奇祖祠堂用电,采用“造零”方式存在较大用电安全隐患,且室内电气线路设计、安装不符合技术规范,保险熔丝安装处使用铜丝替代,保护失效,一旦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短路故障,未能快速切断电路,使电气故障点的供电时间增长,加之电气线路随意敷设,未使用刚性阻燃导管、槽板式金属导管等隔离可燃物,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省、市、县(区)各级自2017年7月开始至2020年4月持续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推动城乡社区、村镇排查整治电气安全隐患。但从火灾发生后的调查、走访情况看,起火建筑周边区域内村民自建房电气线路设置不规范、乱拉乱接、老旧失修等问题普遍存在,暴露出基层镇、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电气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三)村民自建房火灾隐患突出。大量村民自建房普遍御火能力较差,采用大量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未及时更新、未使用防短路防过载防电弧断路保护开关、线路未穿管套管保护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或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
离,外窗防盗网未开设紧急逃生窗,电动车入楼入户停放充电,户内可燃杂物未及时清理,未配备必要的防火灭火逃生器材等问题较为突出。潮安区经商氛围浓厚,大量村民自建房“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普遍存在,住宅与生产经营区域未落实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欠缺、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自救逃生能力弱等问题突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被困,甚至造成群死群伤。
(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市政消火栓缺乏和消防车通道不畅的问题突出,起火民房附近300米内仅有1个市政消火栓,内部道路汽车违规占道停放、供电通信线路低空横挂、违规搭建铁皮棚遮阳网、占道摆摊经营等阻碍消防车通行现象大量存在。庵埠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值班力量不足,队员老龄化严重,经费保障不规范不到位,灭火、破拆、防护等消防器材配置不足,日常训练管理还不够规范,队伍建设和整体战斗力亟待规范和提升。庵埠镇已建成的31个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不高,部分车辆器材装备老化未及时更新,部分未能按制度落实执勤运转。
(五)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还不足。庵埠镇虽有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但覆盖面还不够广、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群众消防常识知晓率偏低,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逃生自救技能常识较为欠缺。起火建筑及周边多数家庭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和逃生器材,没有及时排查和消除家庭火灾隐患,在日常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等方面防火意识不强,甚至面对火灾时不懂得有效应对处置和逃生自救。部分群众存在侥幸心理,对火灾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容易导致遗患成灾。
八、防范措施建议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潮安区庵埠镇“12·16”较大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消防安全抓到镇街、抓到村居、沉到一线、一抓到底。县区、镇街要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督导检查和述职内容。要注重消防安全责任考评和结果运用,将消防安全履职成效纳入镇街、村居委干部履职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要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街道、行业线条以及久拖不改的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要下发督办通知书,及时督促落实整改。要强化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高质量发展、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疫情防控等各类考核评价指标。
(二)健全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区要明确镇街消防管理机构,在镇街设立应急消防所等专职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队伍,明确授权乡镇街道开展消防执法。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将消防安全纳入全科网格,落实消防街长制、消防楼长制,健全完善基层网格管理闭环。要宣贯《火灾风险点指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指引》《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深化开展大约谈、大培训和消防安全线上“大承诺”活动,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
(三)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区、供电部门要大力开
展用电安全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推进电气火灾防范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组织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采取“铁脚板”方式对村民自建房、老旧住宅区、群租房、出租屋等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线、偷电窃电、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老化、未设置漏电保护开关、使用“三无”电器产品、未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用电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推广安装智能用电保护装置,督促用电产权单位和用户执行用电安全要求,集中消除一大批用电安全隐患,切实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互联网信息平台等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普及用电安全知识,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范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街属地责任,督促镇街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消防专项整治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组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村民自建住宅“查房屋外窗(网)、查安全出口、查电气线路、查违规住人、查电动自行车、查竖向采光天井”的“六查行动”,以及沿街商铺、住宅底商、出租屋“清查违规住人、清查阁楼夹层、清查违规用火用电、清查逃生通道、清查电动自行车、清查消防设施”的“六个清查”行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和严厉打击。要持续集中曝光典型消防安全隐患,通过查处一批、立案一批、曝光一批,真正做到“一家有隐患,万家受教育”。各县区牵头相关部门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打造大
型商业综合体、医院、文博单位、学校、养老机构、高层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石油化工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创建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工信部门要分别将消防安全改造纳入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农村房屋安全综合治理、城镇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工程、村镇工业集聚区的升级改造工程中。
(五)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各县区要紧紧抓住“十四五”开局起步的有利契机,加快“十四五”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加快补齐市政消火栓欠账,新建道路要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避免增添新账,结合“城中村”治理、镇村路改、水改等工作加快建设室外消火栓、巷道消火栓。要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合理规划内部道路停车位,加大公共停车场、智能停车场建设,大力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障碍物,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结合创文创卫、城乡道路整修、老旧小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打通疏散通道,拆除防盗网或打开逃生口,推广安装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消防器材设施等。要对照乡镇专职消防队及村(居)微型消防站建队标准,建立规范的经费保障机制,建齐建强专(兼)职消防队伍,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商场、集贸市场、住宅小区等建设完善微型消防站,督促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并建立完善区域协同作战和邻里互助机制,不定期开展区域实战拉动演练,最大限度提高初起火灾的控制率和扑救率,努力实现“小火不出村、大火不出镇”。
(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为重点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户外广告屏等媒介,实施“线上+线下”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各县区要大力推进“消防安全进万家”,广泛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三清三查四关”自查活动,推广“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线上消防安全学习,打造体验式、沉浸式的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各镇、街要以住宅小区、社区、行政村(自然村)为基本单位,分批分类召开居民(业主)大会,逐楼逐户发放宣讲消防安全告知书。要发动“一警五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敲门服务”,培训群众如何逃生、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防范电气火灾。要呼吁广大群众通过“12345”“96119”等热线举报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舆论监督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