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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宏伟康宁福利化纤4·26一般生_4·26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0 年份:2023 大小:8.8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3:22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6:03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仓储物流场所/工业厂房场所/农业设施原因/机械设备年份/2023

title: 2023_辽阳市宏伟康宁福利化纤4·26一般生_4·26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2020年4月26日10时35分,辽阳市宏伟康宁福利化纤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生产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355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并对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消防、公安、交警、应急、街道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全力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经过近6个小时全力扑救,至16时30分将火扑灭。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区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区应急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公安局宏伟分局、区总工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工农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辽阳市宏伟康宁福利化纤有限公司“4·26”一般生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依法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收集和查阅有关资料,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辽阳市宏伟康宁福利化纤有限公司,位于辽阳市宏伟区东方路8-6号,成立于2003年6月,法定代表人杨丽,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热熔棉、涤纶短丝、锦纶短丝、涤纶棉,企业员工13人。事故发生时,企业用旧衣物等棉、毛、化纤物品加工生产大棚保温毡。

二、事故发生经过

4月26日,企业正常组织生产,10时35分,厂区西南侧生产车间(第一车间)内生产加工过程中,梳理机处起火,现场工人用灭火器实施扑救,由于火势蔓延迅速无法控制,工人撤离现场后拨打119电话报警,后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区消防救援大队、辽化公司消防队全力灭火施救,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梳理机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下道夫”与“下杂乱”遇金属物质摩擦产生火花,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车间内手持式灭火器失效和操作不当、厂区内违建料棚占压消防通道、与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不够、可燃物阻塞消防通道,造成火势蔓延,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般生产火灾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提高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提高工作站位,发挥好职能作用。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0/2020_辽阳市宏伟康宁福利化纤4·26一般生_4·26_一般_火灾_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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