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建阳区“7·7”一般火灾事故有关情况的批复潭政综〔2021〕335号
title: 南平市建阳区7·7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事故等级: 一般
索 引 号:NP05100-1203-2021-00211
发文机关: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1-11-11
发文字号:潭政综〔2021〕335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建阳区“7·7”一般火灾事故有关情况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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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建阳区“7·7”一般火灾事故有关情况的批复潭政综〔2021〕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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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7·7”火灾事故调查组:
你组《关于提请审查建阳区“7·7”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调查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7·7”火灾事故调查组予以终止。
三、同意你组提出的防范整改措施,请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认真抓好落实,预防发生类似事故。
附件:建阳区“7·7”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建阳区“7·7”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7·7”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1年10月
目 录
一、基本情况………………………………………………………5
(一)火灾事故企业基本情况……………………………………5
(二)租赁情况……………………………………………………6
(三)火灾事故相关单位的情况…………………………………6
(四)起火建筑情况………………………………………………7
二、起火经过和火灾扑救情况……………………………………8
(一)起火经过……………………………………………………8
(二)火灾扑救……………………………………………………8
三、消防设施器材运行情况和消防产品质量调查情况…………8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9
(一)事故直接原因………………………………………………9
(二)事故间接原因………………………………………………9
(三)事故性质…………………………………………………10
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11
(一)相关责任人………………………………………………11
(二)相关单位处理情况………………………………………12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2
(一)发生火灾事故企业………………………………………12
(二)属地政府部门……………………………………………13
(三)行业部门…………………………………………………14
建阳区“7·7”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7月7日14时25分许,位于建阳区潭城街道塔前路114号的福建南平亿瑞森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火灾。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达45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3206674.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调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建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科局及总工会作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委、检察院派员参与。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询问了解、现场勘验、现场指认,专业鉴定和综合分析等工作措施,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火灾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福建南平亿瑞森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瑞森新能源公司)位于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内),该公司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350784MA322D9240,法定代表人为林瑞福,公司成立时间为2018年9月5日,营业期限自2018年9月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销售;生物质锅炉、竹炭、服装鞋帽、预包装食品、工艺礼品、初级农产品销售;家禽养殖、淡水鱼养殖、果蔬苗木种殖销售;建盏陶瓷制作销售;家具生产制作销售;竹木制品加工销售。
亿瑞森新能源公司生产车间主要用于生产生物颗粒燃料成品,原材料为废旧木料、家居下脚料及竹粉等,其工艺流程主要有切片、粉碎、挤压成形、装包。
(二)租赁情况
- 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同亿瑞森新能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协议内容为:承租给亿瑞森新能源公司空车间(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车间1)一幢,面积约36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同时提供办公室2间,员工宿舍5间,空地约2500平方米。
- 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份口头答应临时租赁给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部分简易仓库使用。协议内容为:临时承租给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位于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车间1旁的简易彩搭盖仓库的部分场地,面积约400平方米。
(三)火灾事故相关单位的情况
- 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塔前路114号(原地址为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内),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4日,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350784791786846X,法定代表人为陈春。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为细木工板、杉集成板、涂装板、竹制品、杉木油加工、销售。
- 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位于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塔前路114号(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内),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0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小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为91350784MA353DXC7L。
(四)起火建筑情况
- 起火建筑1为亿瑞森新能源公司的生产车间(租用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原车间1),该生产车间建筑结构为钢架结构,使用性质为生产车间,建筑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米,建筑体积约为25200立方米,该建筑长度为120米,宽为30米,建筑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火灾危险性等级为丙类厂房二项。起火前该生产车间使用性质为集生产加工和储存生物颗粒燃料。
- 起火建筑2为位于亿瑞森新能源公司的生产车间(原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车间1)旁的简易彩搭盖仓库,该仓库长90米,宽10米,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仓库内主要存放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板材等物品,存放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家居成品、装成品及包装材料等。
二、起火经过和火灾扑救情况
(一)起火经过。火灾发生时,当时位于亿瑞森新能源公司生产车间内粉碎机区域工作的工人江顺平在清扫地面木料过程中发现有火星从粉碎机区域上方顶棚处掉落于地面上,同时看到粉碎机区域上方顶棚处有三到四处火点,其他部位未见着火,后面越掉越多,就马上出去叫人去灭火,林伟、林美侣等人用水枪进行灭火,灭火期间,除尘布袋有火苗冒出来,几秒钟后,发生轰燃,无法扑救后才选择报警。
(二)火灾扑救情况。南平市建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于2021年7月7日15时29分接到“110”指挥中心的警情后,黄花山消防救援站和赤岸消防救援站先后共出动5车26人到场进行灭火救援,消防救援大队出动1辆指挥车共5人遂行出动。经全力扑救,阻断火势的扩大蔓延,火势于2021年7月7日16时18分得到控制,16时35分车间内明火基本扑灭,木屑堆垛处于阴燃状态,现场指战员在挖掘机配合下边破拆边扑救堆垛阴燃火灾;2021年7月8日0时13分,在确认无坍塌危险的情况下,进入车间实施内攻逐步清理余火,最终于2021年7月8日4时30分被彻底扑灭。
三、消防设施器材运行情况和消防产品质量调查情况
火灾发生后,经询问知情人和现场调查了解,火灾发生时,亿瑞森新能源公司生产车间内工人有使用室内消火栓进行灭火;因该起火灾持续时间较长,车间内所配备的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及手提式干粉器均在大火中全部被烧毁。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询问了解、现场指认、现场勘验、现场实验、技术鉴定等工作后认定:起火时间为2021年7月7日14时25分许;起火部位位于福建南平亿瑞森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粉碎机和粉碎机旁除尘设备区域内;起火点位于福建南平亿瑞森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粉碎机区域内;火灾原因排除放火、雷击、吸烟、自燃(堆垛自燃、保温材料自燃)、飞火及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不能排除因机器设备摩擦生热引燃木粉导致火灾发生的可能。
(二)事故间接原因
- 亿瑞森新能源公司生产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长期处于失控漏管状态,未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且制度落实不到位,无安全检查记录内容,无应急疏散演练记录内容;生产作业和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堆放均在同一生产车间内,仅用彩钢板进行分隔,车间内部功能防火分区达不到防火分隔要求;公司内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车间员工未经正规系统上岗作业培训、发现及消除安全隐患能力不足,员工扑救火灾不力、报警迟贻误最佳灭火时机,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 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对所出租场所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场所未取得合法相关审批手续;简易搭盖仓库内存放大量可燃材料,未依法依规履行好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在通道内随意搭盖简易仓库堵塞车间安全出口;对出租场所日常安全监管缺失。
- 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可燃材料增大仓库火灾荷载。经查: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将大量可燃材料的家居及包装材料存放在临时租用仓库内,是造成火灾扩大蔓延成灾因素之一。
4.属地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1)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政府部门有组织管辖区域内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亿瑞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制作安全标准化台账;于2020年月6月18日组织相关企业仅开展消防应急演练1次;自2020年以来派员到亿瑞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只开展安全检查1次,未发现安全隐患。
(2)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作为引进亿瑞森新能源有限公司进驻部门,自企业入住以来,水吉镇人民政府未将亿瑞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内,未督促事发企业落实好安全职责。
(3)建阳区经济开发区建设指挥部有对位于回瑶工业园区亿瑞森新能源公司日常监管责任。有组织对园区内企业只开展安全培训1次,于2020年12月16日派员到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仅开展安全检查1次,发现安全隐患5处,未见整改消耗台账,隐患整改未形成闭环。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福建南平亿瑞森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7.7”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相关企业的处理意见
- 福建南平亿瑞森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未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司未制定针对性防火应急预案,公司未对员工进行系统培训,未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维修,公司未进行针对性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未确保生产车间安全出口畅通,未开展安全检查,报警迟,火灾扑救不力,对火灾发生负主要责任。林瑞福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涉嫌犯罪,建议对福建南平亿瑞森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瑞福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 福建南平亿瑞森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实际管理人员,对员工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未开展企业内部安全检查,未对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扑救火灾能力不足,对火灾发生负主要责任。林美侣作为安全管理负责人可能涉嫌犯罪,建议对福建南平亿瑞森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管理人林美侣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 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未有效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随意搭盖简易仓库封闭车间安全出口,在简易搭盖仓库内存放大量可燃材料且该仓库本身不具备储存可燃材料条件,对火灾发生负有一定责任。陈春作为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房东可能涉嫌犯罪,建议对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春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 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经调查发现: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使用的简易搭盖仓库本身不具备储存可燃材料条件,该公司在仓库内存放大量的包装箱、家居成品及配件等可燃材料,是造成火灾扩大蔓延成灾因素之一,对火灾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刘小强作为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租户可能涉嫌犯罪,建议对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小强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二)建议给予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 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未有效落实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潭城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 建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指挥部未有效落实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建阳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 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未有效落实所引进企业的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水吉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发生火灾事故企业
(1)福建南平亿瑞森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亿瑞森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查找自身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并加以整改;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维修;要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灭火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2)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福建佳和竹木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所租赁场所及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对所租赁场所应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维修;加强对租赁场所日常监管,确保租赁场所安全运行。
(3)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南平潭瑞家居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属地政府部门
(1)潭城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应对本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督促事发企业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水吉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应对本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建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指挥部。要进一步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应对本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督促事发企业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
(三)行业部门
(1)区林业局和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督促事发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应加强对事发企业消防审核和验收的监管,从源头上切断安全隐患滋生土壤,有效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3)区城市管理局。在自己职责和管辖范围内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筑。
(4)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当加强对事发企业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适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