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州市金墩勇昌4·11闪爆_4·11_火灾_调查报告
title: 2023_茂名高州市金墩勇昌4·11闪爆_4·11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2021年4月11日23时36分许,在高州市金墩勇昌贸易有 限公司油库内发生一起油罐车充装油品过程中闪爆起火事故,造 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48万元。 事故发生后,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指派有关领导和 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4月30日,茂名市政府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 规定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 茂名高州市金墩勇昌公司“4·1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 牌督办的函》(粤安办函(2021)53号)要求,提升一级成立了 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倪壁盛任组长,高州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 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 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茂名高州市金墩勇 昌公司“4·11”闪爆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 事故进行了调查,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事故调查组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查清事故经过、 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原因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查明事故性 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组经分析认定:茂名高州市金墩勇昌公司“4·11”(一)事故车辆情况 桂K39218重型罐式货车,登记所有人:广西玉林市志辉危货 运输有限公司,住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民主北路208号岭南都 会商品交易中心E4幢60号,该车投保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车辆损失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 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9年4 月25日,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4月,保险有效期至2021年9 月21日,车辆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核定载质量:13870千克。 该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桂交运管玉字 450901533326),经营许可证号:450900000009,经营范围:危险 货物运输(3类(汽油)),吨位:13.870吨,车辆尺寸:长10130 毫米、宽2500毫米、高3580毫米。事故发生前该车的行驶轨迹: 2021年4月11日18时10分许桂K39218重型罐式货车从高州市 石鼓镇塘底坡村附近出发,18时15分许驶进国道G207,往省道 S291方向行驶,18时18分许进入省道S291,往茂名方向行驶, 19时00分许驶入油城二路,驶往大山岭村附近,19时15分许 驶入大山岭村附近并停留。在2021年4月11日19时50分许驶 入环市西路,往西部快线方向,20时00分许驶入西部快线,往 高水路方向,20时30分许驶入高水路,往电白大道西方向,20 时35分许驶入电白大道西,往包茂大道南方向,20时45分许驶 入包茂大道南,往包茂大道南方向,21时00分许驶入迎宾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