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73号“8·25”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原因/用火不慎等级/一般事故等级/亡人火灾法律/失火罪年份/2022
title: 2022_万州区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73号8·25_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万州区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73号“8·25”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8月25日12时20分左右,万州区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73号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8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19〕266号)的相关规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73号“8·25”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火灾扑救情况。2022年8月25日12时41分,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万州区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一民房发生火灾,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先后调派周家坝消防救援站、红光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扑救。12时59分,周家坝消防救援站到场;13时26分,红光消防救援站到场;13时36分,支队全勤指挥部到场;14时07分,现场火势已基本控制,但大量木柴仍在持续阴燃;16时38分,政府调集挖掘机对起火民房进行清理;17时42分,火场清理完毕。
(二)人员伤亡情况。火灾造成2人死亡,死者刘有才,男,汉族,1927年5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20519;死者傅兴珍,女,汉族,1931年11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20525。
(三)起火建筑情况。起火建筑位于万州区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坐东北朝西南,地上1层,砖混结构,系村民自建房,房屋四周及屋顶堆放有大量木柴。
二、火灾损失及善后处置情况
(一)事故损失统计情况。火灾烧毁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73号民房及内部家用电器、家具等物品,过火面积约108平方米,火灾造成2人死亡。经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为78245元。
(二)事故善后处置情况。火灾发生后,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成立维稳工作组,开展死者善后处置和家属安抚工作,死者已安葬,家属情绪稳定。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起火部位位于万州区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73号民房的厨房灶台区域。起火点位于万州区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73号民房厨房距东南墙约0.9米、距西南墙约0.8米的灶洞口处。起火原因为死者傅兴珍生火煮饭时用火不慎,引燃灶台附近区域柴火导致火灾发生。
(二)事故间接原因。死者二人生前系高龄老人,疏散逃生能力较差,其中死者刘有才瘫痪卧床,无行动能力。二人日常与其儿子刘定前共同生活,其儿子刘定前精神状态不佳、表达能力较弱,发现火灾后未第一时间报警求救、未第一时间疏散救人,直至被大火包围才慌忙逃生。同时三人均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在房屋四周及屋顶堆放大量木柴,极大增加了火灾荷载,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扩大。
(三)事故性质及等级。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为一般火灾事故。
四、事故相关情况
(一)使用管理情况。起火建筑系村民自建房,为单层住宅建筑,不涉及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
(二)工程建设情况。起火建筑系村民自建房,为单层住宅建筑,不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
(三)中介服务情况。起火建筑系村民自建房,为单层住宅建筑,不涉及中介服务方面的问题。
(四)消防产品质量情况。起火建筑系村民自建房,为单层住宅建筑,不涉及消防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五)天城街道办事处履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集中消防宣传活动和应急疏散演练,每季度对辖区村、社区进行检查和指导均在1次以上。
(六)万州区公安局天城派出所履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的要求,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天城派出所按照要求每季度对辖区群众开展1次消防宣传,每季度对绿茶村村民委员会和绿茶村志愿消防队进行1次消防安全指导。
(七)天城街道绿茶村村民委员会履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天城街道绿茶村村民委员会每月对辖区楼、院及其有关公共场所至少进行1次防火安全检查,联合绿茶村志愿消防队每季度对辖区群众开展1次以上集中消防宣传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该起火灾死亡的2人不属于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日常生活起居由其儿子刘定前照看,不属于重点人员或弱势群体,故绿茶村村民委员会未对其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经查,绿茶村村委曾对其开展过防火宣传。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火灾直接责任人处理建议。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73号“8·25”火灾事故系死者傅兴珍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依法将傅兴珍过失引起火灾涉嫌失火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二)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建议。责令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进一步强化对乡镇(街道)、行业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培训和指导力度。责令天城街道办事处、万州区公安局天城派出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社区和农村居民住宅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尤其是强化对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并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责令天城街道办事处对绿茶村党支部书记李武良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摸排辖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基本情况,结合本起事故针对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建议:
(一)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建议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乡镇政府领导、网格化工作人员、社会单位负责人等,就地召开火灾现场会,教育广大群众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同时,深挖火灾事故教训,以区消防安全委员名义制发情况通报,警醒全区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二)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树牢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志愿消防救援队伍,强化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配足配齐各类消防器材装备。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三)着力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闻媒体、传统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应对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有针对性地加强技能培训,提高群众、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初期扑救、逃生自救能力。
(四)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动员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村(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行动不便人员、农村孤寡老人和智、残障等特殊人群进行排查,登记造册,明确日常监护人员,并定期上门开展消防宣传,指导群众消除火灾隐患,减小火灾亡人的几率。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2/2022_万州区天城街道绿茶村8组73号8·25_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