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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台骀山10·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2 年份:2022 大小:29.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3:49 抓取时间:2026-10-2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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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10·1”重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2 年 12 月 9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实施细则》(晋安办发〔2021〕1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省政府对《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10·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省应急厅成立了由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厅厅长王启瑞担任评估组组长,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厅副厅长刘世华任副组长,省有关部门、太原市人民政府和相关专家组成省安委办评估组,会同省纪委监委评估组,对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10·1”重大火灾事故(以下简称台骀山“10·1”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台骀山“10·1”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实施情况

省应急厅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亲自审定评估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召开现场评估工作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确保了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评估工作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2022 年 7 月 4 日省政府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22〕100 号)《省安委办现场评估组赴太原市评估工作方案》,对评估工作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等都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太原市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了自评报告。

(二)现场评估阶段:8 月 9 日至 11 日,由刘世华副组长带队,组织抽调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现场评估组,赴太原市进行现场评估。

评估组听取了太原市及迎泽区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验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决定等相关资料,与市、区有关部门座谈交流,到事故现场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实地核查。

(三)撰写报告阶段:评估组综合分析太原市及迎泽区自评情况和现场评估核查情况,形成评估报告。

二、《调查报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调查报告》建议,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 13 人。共

认定 38 名相关责任人员,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5 人,给予组织处理 3 人。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 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处理 13 人。

落实情况:迎泽区检察院依法对 12 人提起公诉,1 人(贺达)免于起诉(并迎检刑检刑不诉〔2021〕Z19 号)。迎泽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判处 11 人有期徒刑,1 人单处罚金(〔2021〕晋 0106 刑初 170 号)。目前已全部处理到位。

  1.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5 人,给予组织处理 3 人。

落实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纪委监委对 2 名省管干部、省文旅厅对 1 名相关责任人、省自然资源厅对 1 名相关责任人、省消防救援总队对 6 名相关责任人、太原市纪委监委对 8 名市管干部和提级处分 2 名区管干部、迎泽区纪委监委对 15 名区管干部,分别立案并给予处分。同时迎泽区纪委监委还对 2 人)诫勉谈话、责令 1 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相关责任人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前全部处理到位。

(二)对台骀山游乐园公司的处理建议情况。

《调查报告》建议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吊销台骀山游乐园公司《营业执照》,责成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对台骀山游乐园公司处以罚款;韩国林、韩伟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责成山西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太原市迎泽区台骀山滑世界景区”予以取消质量等级处理。

太原市市委、市政府对落实《调查报告》相关事宜作了专题批示,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市应急局负责立案处罚,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吊销执照,由市文旅局负责行业禁入和取消景区质量等级。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 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吊销台骀山游乐园公司《营业执照》。

落实情况: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已被责令停业,不再对外开放,涉事的冰雕馆已拆除。2022 年 11 月 10 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对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立案查处的函》(并市监稽函〔2022〕21 号),启动案件调查程序,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吊销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案件正在办理中。

  1. 责成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对台骀山游乐园公司处以罚款。

落实情况:太原市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 2022 年 9月 8日对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应急立〔2022〕103003 号),但因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业状态,法人和主要负责人正在服刑,案件调查未完结。

  1. 韩国林、韩伟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落实情况:太原市文旅局对韩国林和韩伟 2 人实施文化

旅游行业终身禁入,并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上报该市安委办对韩国林和韩伟 2 人进行联合惩戒,并纳入“黑名单”。

  1. 责成山西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太原市迎泽区台骀山滑世界景区”予以取消质量等级处理。

落实情况:2021 年 1 月 12 日,省文旅厅向太原市文旅局下发了《关于取消太原市台骀山景区国家 A 级旅游景区等级的通知》(晋文旅函〔2021〕20 号),太原市文旅局立即将台骀山景区从太原市 A 级旅游景区名录中摘除,并将文件转发迎泽区文旅局,由迎泽区文旅局收回了颁发的 AAAA 级旅游景区牌匾。

三、《调查报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台骀山“10·1”事故发生后,太原市委、市政府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治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全面压实安全责任。

  1. 党政高位推动,以上率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是党委政府专题研判。2020 年 10 月以来,先后召开 20 次市委常委会、21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

市政府每年以 1 号文件安排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

听取一次副市长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2021 年 6月 10 日,市政府专题召开常务会议,传达贯彻 2021 年 5 月 13 日省政府第 10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太原市台骀山景区“10·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精神。

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太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深刻汲取教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集中教育整顿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领导组组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逐项推动落实,并每月深入县区、部门和企业现场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各位市委常委、副市长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包联督导县区、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

三是广泛开展教育培训。2020 年 11 月,邀请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黄毅为市四大班子、各县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专题辅导。2021 年,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党组专题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同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累计组织 3 万余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4300 余家企事业单位 9 万名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工作者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1. 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党政领导安全责任。2021 年和 2022 年制定太

原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同时,每周收集市领导安全信息,并编制安全生产专报进行通报,推动党政领导积极参与、关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22 年,将市安委会调整为双主任,由韦韬书记和张新伟市长同时任主任,并增加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网信办等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增加为 58 家,基本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

二是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三管三必须”的要求,2020 年 12 月出台《太原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 54 个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同时,着力发挥矿山、能源、交通、消防、建设、旅游、餐饮等 12 个专业委员会作用,组织协调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缩短响应流程,沟通解决重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检查,杜绝监管漏洞盲区。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动构建以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和双重预防机制等规章制度,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

四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太原市安委办每年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政府督查

室、市委考核办、市审计局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巡查,巡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重大事故或者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县区和部门及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同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约谈、开小灶等制度,采取企业主要负责人记分考核、典型案例曝光通报、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措施,倒逼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完善行政审批联动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 建立健全联审联批机制。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改革工作部署,持续引深“放管服”改革,太原市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印发《太原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三网融合,与生态审批服务平台、消防审验系统、规管系统、自然资源三级联办在线服务平台、不动产登记系统、电力报装平台等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协同办理,将审批结果全部通过工改系统信息共享。同时,实行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水、电、气、热管线接入方案与规划设计方案同步办理,推行人防、消防、规划、节能等事项联合验收。
  1. 强化信息共享共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太原市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信息系统开发上线“审管衔接”信息互动系统,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在审批服务事项办结后,通过信息互动系统将审批全部电子材料、审批结果等审批信息实时推送至监管部门,为监管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监管部门将审批事项相应的后续监管信息以及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在 2 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信息互动系统反馈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做到审批信息即时共享、监管信息实时互通,实现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相互协同。

同时,各监管部门完善批后监管措施和相应的处罚管理办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要求,全面强化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1. 强化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审批准入。2021 年 1 月 25日,太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印发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部门联合审查机制》。2021 年 2 月 22 日,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印发了《太原市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和《太原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3 年)》。
  1. 强化高危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实行高危行业建设项目风险评估论

证,强化招商引资项目的合规性意见审核和重大项目的前期可行性分析,坚持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防已淘汰、高风险的项目落地。2020 年以来关闭退出、异地重组、减量重组、整体托管煤矿 16 座,全市煤矿由 59 座减少为 48 座,取消 18 个井下火药库和 17 个民爆物品发放硐室;建立清徐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实现重点危化企业统一集中管理;淘汰 7 家生产能力落后的焦化企业,新建 1 家大型化工企业和 3 家大型焦化企业,注销 397 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完成 98 万户居民燃气自有设施升级改造,更新改造 260 公里老旧燃气管网。

  1.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对所有行业领域按照企业规模、风险等级等标准分为 A、B、C、D 四类,并制定出台《太原市安全生产责任挂牌公示制度》《太原市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实施细则》,市级直接监管煤矿 12 座,市县共同监管 13 座,县级直接监管 34 座;非煤矿山方面,印发《太原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市级直接监管 8 家重点企业;危化品方面,印发《太原市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市级直接监管 11 家重点企业;冶金工贸方面,转发了《山西省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市级直接监管 7 家重点企业。
  1. 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智能化建设。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煤矿

方面,建成 1 座智能化煤矿、12 个智能综采工作面、23 个智能掘进工作面、78 个无人值守硐室。非煤矿山方面,11座尾矿库全部实现监测预警系统省、市、县、企“四级”联网。交通运输方面,3771 台“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加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特种设备方面,将 35743 台电梯录入电梯应急处置平台,38 家充装企业和 20 万只气瓶纳入气瓶安全追溯信息化平台。危险废弃物方面,将 886 家涉危废企业全部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流程追踪。消防方面,推进消防物联网建设,在全市所有公立学校和 139 家高风险企业安装智慧用电系统。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深刻汲取教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集中教育整顿暨专项整治。

  1. 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暨专项整治。从 2020 年 10 月 9 日起,太原市以“深刻汲取教训、排查消除隐患、夯实管理基础、落实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以保障安全稳定为重点,以安全管理为关键,以责任落实为根本,以改进作风为保障,以完善机制为基础,痛定思痛、汲取教训,聚焦景区景点、机场车站、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宾馆饭店、网吧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燃气等 18 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为期 7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集中教育整顿,通过深入开展问题大起底、隐患大整治、安全大培训,切实强弱项、补短板,找差距、抓落实,全方位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全

市累计检查企业(单位)168170 家次,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 64119 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304 家,暂扣吊销证照 10 家,关闭取缔企业 63 家,行政罚款 709.265 万元;培训安全监管人员 4574 人,企事业单位培训从业人员 52.26 万人;建立了《各级领导带头讲安全制度》《安全生产责任挂牌公示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等 15 项工作制度,形成了规范化的制度体系。

  1. 深入开展旅游景区专项整治。制定《太原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集中教育整顿开展的景区、文化场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对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宣传部门主管的影院、书店等经营场所;统战部门、规资部门、园林部门、住建部门、水利部门、文物部门等部门各自主管的各类景区(含 A 级景区和未评定等级的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供电安全、设备设施、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既查硬件,又查软件。对全市 33 家 A 级景区和 49 家非 A 级景区全部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明确挂牌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市较大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市景区、文化场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消防、供电、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累计检查景区点、文化场馆 1611家次,查出并整改安全隐患 1553 条,责令停业整顿 59 家,

取消新苗农庄和红豆山庄 2家企业国家 AAA 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1. 专题组织开展彩钢板房(棚)建(构)筑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对全市用于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部、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居民自住自用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拆改结合,先重点后一般”、“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整改,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治改造。全市累计排查各类彩钢板房(棚)建(构)筑物 41000 多处 770 多万平方米,整改其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14000 多处 320 多万平方米。

(四)抓住“关键少数”,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责任落实,带动企业“五落实”。严格执行《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结合《太原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建立安委会、专委会、监管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六级责任体系,突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这一关键少数,带动企业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落实”。在全省应急系统率先组织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关键人”的集中宣讲和考试,严格执行《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

责承诺制度》,全市 22 个重点行业领域 5500 多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部签订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安全述职。制定《太原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试行)》,实行重点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记分考核,2020 年以来对 41 名煤矿矿长考核记分 153 分,2 名记满 12分的矿长被调离岗位;对 1 名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记 2 分;对 5 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记 12 分。

2020 年以来市级累计党纪政务处分 16 人,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追责问责 5 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 强化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安全素质。制定《太原市加强安全培训强化本质安全管理制度》,在全市开展全岗位、全人员、全覆安全生产大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岗位人员技能培训,突出安全法律法规、岗位安全应知应会知识等内容,累计培训企事业单位人员 52.26 万人,因考试不合格调离岗位 85 人,年均考核合格“三项岗位”人员 2.7 万人。太原市文旅局分 8 批组织机关、直属单位、县区文旅局及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 1800 余人开展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提升服务质量培训,分 5 期对 1200 余名导游进行安全工作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企业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对 14 家重大危险源企业 69 位“包保责任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和“五类

企业”(需应急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和化学合成类药品生产企业)的 664 名“三类重点人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全覆盖专题培训。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贯和 2022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我承诺,我践行——当好安全责任人”主题活动,涵盖传统非传统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城乡结合部以及新兴业态,通过视频、照片等方式对承诺、宣誓过程进行记录,全面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升。

  1. 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创建标准及主体。印发《太原市深入开展“零事故”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开展“零事故”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 10 万多家生产经营单位。

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编制了《太原市网格员(安全员)工作手册》,成立全市“三零”创建等“三项工作”专家服务指导组,确定了重点整治项目和制度措施清单、重大隐患清单、挂牌督办清单。示范引领,带动营造浓厚氛围。坚持“立足基层、对标对表、逐级上报、全面审核”的原则,严格对照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齐全、安全管理落实、宣传培训到位、考核奖惩到位等五项标准,选树 306 家企业和单

位作为“零事故”创建示范点。通过示范点打造,真正把“零事故”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单位挑选出来、优秀标杆树立起来,形成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激活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在晋源区召开“三项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县区、部门和 306 个示范点单位进行专题培训,除帮助企业和单位规范建立专项整治行动的“四个清单”外,还进行政策培训、业务培训和平台培训,大力推行线上线下安全监管服务。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 线上持续营造安全氛围。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幸福万家”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题专栏,组织对话访谈,同时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传播更新速度快的优势,全方位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曝光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强化舆论监督引导,营造“人人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与太原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展新安法专题宣传,在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对话》节目播出 32 期“安全生产幸福万家”新闻宣传专题,在综合广播播出新安法整点报时宣传标语 84 次,在经济广播《1044 生活馆》播出新安法小知识 252 条,制作推出“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解读短视频 10 条,在经济生活频道《经济生活 30 分》节目滚动播出“新《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等 6 条主题公益广告,《新闻对话》栏目对市应急

局、市卫健委等 18 家单位进行访谈。

  1. 线下广泛开展安全宣讲培训。结合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示范岗、青年安全志愿者、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主题活动,线上线下展开《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宣传宣讲,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常态化,全面普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培育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和企业共邀请省市专家、讲师以及自行进行新安法宣讲、培训、考试共 39 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 72 万份,参与学习培训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共 24 余万人次,参与职工群众 4.3 万余人次。
  1. 专题组织事故警示教育。太原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和太原电视台联合摄制了《汲取深刻教训 夯实安全防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组织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学习,并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市委市政府专题下发《关于组织收看<汲取深刻教训夯实安全防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观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集中攻坚、集中整顿,全面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专题组织事故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员工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评估结论

经现场评估组调阅相关资料查证,太原市对 12 人进行了刑事处理,1 人免于起诉,对 35 人给予了党纪政务处理,对 3 人给予了组织处理,《调查报告》中明确的责任人员全部处理落实到位。

目前,太原市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已被责令停业,不再对外开放,涉事的冰雕馆已拆除,景区被太原市文旅局从太原市 A 级旅游景区名录中摘除,收回 AAAA级旅游景区牌匾。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已启动吊销证照案件调查程序,案件正在办理中。太原市应急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已立案调查。太原市文旅局联合太原市应急局,将韩国林和韩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并逐级上报,对 2 人实施文化旅游行业禁入。《调查报告》建议的涉及台骀山游乐园有限公司的相关处罚正在落实中。

太原市市委市政府,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担负起化解风险的重大责任。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扎实有效,并起到了很好的典型示范作用。《调查报告》中的五条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

经评估,《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10·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中除对台骀山游乐园公司的处理建议部分还在处理落实中,其他相关责任人、事故防

范和整改措施都全部落实到位。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2/2022_太原台骀山10·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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