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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平面简图及建筑概况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2 年份:2022 大小:29.7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8:21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3:25

8 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 “5·3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5·3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 4

(一)相关单位(组织)情况 ..................................... 4

(二)建筑情况 ......................................................... 4

(三)施工和手续办理情况 ........................................ 7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 7

(一)事故发生经过 .................................................. 7

(二)救援经过 ......................................................... 8

三、事故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9

(一)人员伤亡情况 .................................................. 9

(二)事故损失情况 ................................................ 10

四、事故原因 ................................................................ 10

(一)直接原因 ....................................................... 10

(二)间接原因 ....................................................... 10

五、事故暴露的问题..................................................... 11

(一)事故单位(组织)主要问题 ........................... 11

(二)属地政府及部门主要问题 ............................... 12

(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问题 ................................... 13

六、对事故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 14

(一)移交司法机关的人员 ..................................... 14

(二)建议问责处理的人员 ...................................... 15

(三)建议处理的相关企业和个人 ............................ 15

(四)其他处理建议 ................................................ 16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 16

(一) 补齐基层短板,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 16

(二) 强化部门监管,实施安全全程管控 ................ 16

(三) 坚持明责尽责,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 17

(四) 推动规划实施,建强基层处置力量 ................18

(五) 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18

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 “5·3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2 年 5 月 30 日,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九龙路 98号的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以下简称九龙灯具厂)发生火灾,导致 4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719.25 万元。

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时任省委书记吴政隆、省长许昆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搜救,查明原因、严肃处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坚决杜绝亡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任常务副省长费高云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多发的教训,切实反思整改,确保“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落实到位。常州市委、市政府迅速启动《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预案》,市委书记陈金虎、市长盛蕾,常务副市长李林到达现场指导救援工作。省安委会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5 月 30 日,常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5·3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宣传部、公安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及新北区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专家组。市纪委监委根据事故性质,适时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与事故调查

组同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并邀请全国火调专家参与事故技术调查。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专家论证、检验鉴定及调查实验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5·30”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规吸烟遗留火种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组织)情况

  1. 九龙灯具厂。成立于 1994 年 3 月 7 日,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小河九龙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18583145,投资人:朱永平,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灯具、装饰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员工约 120 人,其中参保人数 19 人。

  1. 建设工程施工方(徐春辉)。徐春辉无施工资质,以个人名义违法组织人员实施了起火建筑钢结构仓库的建造。 (二)建筑情况
  1. 建筑整体情况

九龙灯具厂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九龙路 98 号,坐 北朝南,占地面积约 23 亩,共 13 栋建筑,总面积约 22896 平方米。其中 6 号、8 号、12 号和 13 号建筑为砖混结构,9 号、10 号、11 号为砖混、钢结构混合形式,1 号、2 号、3 号、4 号、5 号和 7 号建筑为钢结构,建筑之间连成一片。 该单位东侧为常州帝豪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南侧为九龙路, 西侧为无名道路,北侧为九龙禅寺。(如图 1 所示)

〔图〕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5·30"较大火灾一一平面简图及建筑概况9#10#层喷漆间局部层辅房m四层仓库序号用途层数建筑结构建筑面积8#1#仓库局部二层钢架结构4000m2-层注塑车间2#仓库局部二层钢架结构4000m7#3#食堂及杂物间一层彩

图1: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平面简图及建筑概况

2. 起火建筑情况

起火建筑为4号仓库,用途为半成品仓库,呈南北向,主体共五层,梁柱为H型钢、楼板为花纹钢板、外墙及顶棚为彩钢板,西侧长50米、宽16米、高16.6米,2018年建设。第一层层高4.6米,第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层高均为3米,单层面积约为680㎡,单体总面积为3400㎡,设置了室内消

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器材。(如图2所示)

〔图〕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5·30"较大火灾一一4号仓库货梯处由南向北剖立面图16.6005F300013.600货械::30004F10.600.出30003F*7.60000082F4.600货009t1F±0.000货1600001货梯处

图2: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4号仓库货梯处由南向北剖立面图

4号仓库西侧分别与6号注塑车间、7号注塑车间、8号仓库相连,南侧与5号仓库、1号仓库相连。4号仓库内部东侧有6根立柱、西侧有8根立柱,东侧第三和第四立柱之间设有一部货梯,货梯北侧距离第四立柱3米,货梯南侧与第三立柱齐平;西侧第三和第四立柱之间设置一部单跑楼梯,梯宽1.4米;中间设有一南北走向的走道供运输货物使用,通道两边放置货架和货物,货架之间留有运货通道。五层西北侧第八根立柱处通过货梯门洞与8号仓库相通,货梯东南侧堆放纸箱等物品,东北侧堆放铸铁件和纸箱,西侧堆放中网、轮眉,南侧堆放中网等汽车塑料配件。(如图3所示)

〔图〕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530"较大火灾一一4号仓库五层平面图-货费通-面上3.通读①互干深\n

图3: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4号仓库五层平面图

(三)施工和手续办理情况

起火的4号仓库建于2018年,由当时的九龙灯具厂负责人朱银海(前投资人、前企业负责人)投资建设,承建的施工负责人为徐春辉。徐春辉无施工资质,以个人名义与朱银海商量后,在没有专业设计图纸和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前提下,违法组织人员实施了4号钢结构仓库的建造。至发生事故时,4号仓库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手续。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经调查,5月30日中午午休之后,陈博(九龙灯具厂半成品仓库员工)和蒋天磊(九龙灯具厂半成品仓库员工)到4号仓库五层卸货。14时许,陈博、蒋天磊二人在5层货梯门

口附近抽烟约一分钟,在货梯东南侧靠近纸箱堆垛的窗口处丢弃烟头随后离开。14时26分15秒,九龙村委安装使用的监控显示五层从南向北第二扇窗户窗口处出现亮光。14时31分许,陈博、蒋天磊二人发现五层货梯旁纸箱着火,随即开始救火。同时,蒋天磊电话通知半成品仓库的一名员工,在同一办公室的黄亚兵(九龙灯具厂半成品仓库负责人)接到消息后,两人共同前往4号仓库救火。14时32分许,一名过路司机在发现仓库五层着火后,拍摄视频(时长4秒)发送给朱永平(九龙灯具厂投资人、主要负责人)。14时33分许,朱永平和黄亚兵先后电话通知刘建青(九龙灯具厂生产厂长)厂里着火,刘建青和马芸(九龙灯具厂安全管理人,与刘建青同在一个办公室)前往4号仓库救火。14时36分01秒,马芸拨打119电话报警。张建军(九龙灯具厂杂工)、郑威(九龙灯具厂成品仓配货员)、王世飞(九龙灯具厂喷漆工人)、王建萍(九龙灯具厂车间装配工人)及其他员工从企业不同区域前往4号仓库参与火灾扑救。

(二)救援经过

2022年5月30日14时36分,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九龙路98号的九龙灯具厂发生火灾。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迅速调派力量赶赴现场处置。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邓立刚、政委刘锡鑫第一时间在总队指挥中心组织指挥。常州市委、市政府迅速启动《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预案》,应急、公安、电力、卫健等联动单位先后到达现场协助救援。

5 月 30 日 14 时 47 分,孟河专职消防站到达现场处置,现场救援人员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立即组织内攻救人。15 时,滨江特勤站到场,起火建筑全部过火呈猛烈燃烧状态,建筑局部坍塌。至 15 时 15 分,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勤指挥部、增援力量及战勤保障大队相继到场。16 时 20 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20 时 35 分,明火基本扑灭。5 月 31 日 10 时 18 分、19 分,搜救组在坍塌的 4号仓库楼梯处发现第一、二名失踪人员并组织转移。10 时 35 分,第二名失踪人员转移后,在其下方发现第三名失踪人员。13 时 20 分,第三名失踪人员被转移。6 月 1 日 5 时 35分,搜索到最后一名失踪人员。6 时,指挥部组织会商,决定对坍塌区域及周边进行再清理、再搜索,确保搜无遗漏。

9 时 37 分,经过反复搜索,确认现场无其他被困人员。

三、事故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 4 名员工死亡:

  1. 张建军,男,1975 年 8 月出生,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孙町镇杨柳村人,九龙灯具厂杂工。
  1. 郑威,男,1997 年 6 月出生,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孙町镇炮楼村郑家庄人,九龙灯具厂成品仓配货员。
  1. 王世飞,男,1970 年 3 月出生,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沫河口镇石王村大庄队人,九龙灯具厂喷漆工人。
  1. 王建萍,女,1968 年 7 月出生,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九龙村人,九龙灯具厂车间装配工人。

(二)事故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719.25万元。

四、事故原因

经综合调查询问、视频分析、现场勘验及调查实验等工作,认定火灾的起火时间为5月30日14时至14时26分之间,起火部位位于半成品仓库(4号仓库)五层货梯东南侧纸箱堆放区域,对事故原因认定如下:

(一)直接原因

陈博、蒋天磊违反企业禁烟规定,在半成品仓库五层吸烟遗留火种引燃包装纸箱堆垛并蔓延扩大。

(二)间接原因

  1. 九龙灯具厂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不到位,禁烟规定未能有效执行,存在违规吸烟现象。
  1. 九龙灯具厂原负责人朱银海、施工负责人徐春辉违法实施4号仓库的建设,其柱、梁及楼板等建筑构件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①和《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②对构件耐火极限和承载力的要求,建筑本身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 九龙灯具厂4号仓库钢制楼板的拼装焊接方式致其存在上下层贯通的缝隙,不能有效阻隔塑料制品燃烧形成的流

①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2.1条:规定了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第3.3.2条 规定了仓库的层数和面积要求。

②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017)第3.1.1条:钢结构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确定;第3.2.1条 钢结构应按结构耐火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耐火验算与防火设计。

淌火,且存在垂直的电梯井,导致火灾迅速向下蔓延;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无法控制初期火灾发展,快速形成立体燃烧。

  1. 九龙灯具厂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不掌握,从其他区域前往4号仓库参与扑救的4名员工未能及时撤离火场。

五、事故暴露的问题

(一)事故单位(组织)主要问题

  1. 九龙灯具厂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负责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①,未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未通过文件任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际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2)违法建设未整改。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②、《建筑法》第七条③,在未取得规划、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建筑、结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18年5月对

①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②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的镇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③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九龙灯具厂违法建设进行查处,但企业未履行整改责任,导致违法的建筑长期存在。

(3)自防自救能力不足。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掌握不全。九龙灯具厂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火灾迅速发展蔓延,致4名从其他区域前往4号仓库救火的员工未能及时撤离。

  1. 建设工程施工方(徐春辉)

施工负责人徐春辉违反《建筑法》第十二条①,在无资质情况下承接钢结构工程,在未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结构及消防设施等专业设计的前提下,违法施工,承建的建筑严重违反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且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二)属地政府及部门主要问题

  1. 孟河镇九龙村民委员会

未落实孟河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②,履行巡查发现九龙灯具厂“两违”行为的职责不到位。

  1. 孟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查处“两违”执法程序不规范,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不完

① 《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② 《关于印发<常州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两违”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常新农委﹝2015﹞10号):“两违”管理责任主体为各村(社区)和农业工作局园区服务中心;村(社区)书记为“两违”管理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建立巡查队伍,负责“两违”日常管理工作。

善,未能及时查处制止九龙灯具厂违法建设的行为①②。对九龙灯具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在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反禁烟规定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有效督促企业抓好落实。落实消防监管主体责任③不到位,未能及时督促企业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

  1. 孟河镇人民政府

对违法建设导致建筑本身存在严重缺陷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两违”属地管理责任重视不足。对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程序不规范、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失管失察。未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工作机制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问题

  1. 常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能按照有关文件⑤要求,指导孟河镇规范开展“两

①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春江镇、孟河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常新政﹝2017﹞180号) (一)职责明晰。春江镇、孟河镇政府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设置综合执法局,具体行使本区域内相对集中后的行政执法处罚权和相关的强制措施权。……

②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常新政﹝2020﹞16号) 二、健全体系……(三)实施综合执法或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③ 《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苏消﹝2021﹞285号)(三)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要对分布在乡镇(街道)的单位场所(备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工矿企业为主)特别是沿街店铺、“三合一”、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逐一明确消防安全监管主体,逐级报备至上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漏点。……

④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72号)第十一条 乡镇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监督、检查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状况,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春江镇、孟河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常新政﹝2017﹞180号)四、组织实施 ……涉及到行政处罚权下放的部门应当加强对交接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解决交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权利事项调整精准对接、落实到位。

违”管理工作。

  1. 常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指导孟河镇开展“两违”管理工作不到位。
  1. 新北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孟河镇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有效督促属地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 新北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孟河镇消防工作不到位,未能有效督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消防安全监管主体职责。 六、对事故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移交司法机关的人员

  1. 陈博、蒋天磊,九龙灯具厂半成品仓库员工,违反企业禁烟规定,遗留火种引燃4号仓库5层可燃物引发火灾,对火灾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朱永平,九龙灯具厂投资人、总经理,未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未正式任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等规定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未有效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未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演练、培养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朱银海,九龙灯具厂原负责人,九龙灯具厂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未办理规划、施工许可手续,擅自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且不履行整改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马芸,九龙灯具厂员工,受总经理授权,负责企业人事、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未有效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未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未认真组织排查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未对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徐春辉,无资质施工负责人,违法组织了九龙灯具厂4号钢结构仓库的建造,无施工资质擅自承接钢结构工程,违法从业,承建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建议问责处理的人员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10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市纪委监委。

(三)建议处理的相关企业和个人

  1. 九龙灯具厂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制度不健全;违章建筑长期存在,未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违法行为;未开展有针对性地演练、培养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 刘建青,企业生产负责人,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经营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间接管理责任,建议由企业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1. 黄亚兵,企业半成品仓库负责人,岗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间接管理责任,建议由企业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四)其他处理建议

  1. 建议孟河镇人民政府向新北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1. 建议新北区人民政府向常州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补齐基层短板,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别是新北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抓好警示提示制度等五项制度的落实。要加强区镇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建设,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消防工作的作用。孟河镇要先行先试,成立安全生产与消防监督管理办公室,从组织架构、职责制度、人员编配等方面统筹安排,补齐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部门监管,实施安全全程管控

新北区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体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落实

《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要求,自规、住建、城管等部门要推动相互配合、联合治理,做好对属地政府的指导协助,规范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对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依法予以拆除,切实做好“两违”的全程管控,坚决把住源头、清理存量。住建部门要切实把好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关口,坚决打击建筑业的违法从业行为,确保建筑耐火等级、构件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设置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应急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持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成果,深入推进“除患治违”专项行动,强力攻坚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整治,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相关部门要坚持巡查检查到位、执法程序规范,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坚持明责尽责,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全员安全管理职责,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切实消除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要大力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结合企业实际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企业自防自救能力。特别是新北区孟河镇有关单位,要以案为戒,开展现场警示教育,认真吸取教训,全面排查整改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疏散

通道不畅通、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合一”、违章动火及违反操作规程等九类隐患问题,坚决堵住违规吸烟等管理漏洞,全面降低单位火灾风险。 (四)推动规划实施,建强基层处置力量

新北区要统筹城乡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紧落实《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公共安全体系“1+26”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推动基层应急力量的发展。要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加快完成《孟河镇消防专项规划》的报批工作,科学布局队站建设、消防道路、供水、通信等规划。特别是孟河镇作为重点镇,要建成有战斗力的专职消防队,推动消防配套设施建设再上台阶,出现突发情况时,确保消防专业力量能够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切实前移并筑牢防控火灾事故“最后一道防线”。

(五)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新北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针对当前的安全需要,加大对违规吸烟等造成火灾事故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要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单位管理人、责任人和特殊工种等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努力营造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安全氛围。要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及时举报和曝光严重的“两违”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督促单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2/2022_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2022年5月30日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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