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嘉定区武双路125弄100号“4·1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下一篇:石壁街石壁三村"3·10"民宅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

张家口市经开区凯丰挤塑9.16_9·16_火灾_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2 年份:2022 大小:3.0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5:54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7:00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商场市场场所/工业厂房原因/电气故障原因/燃气泄漏地域/河北年份/2022

title: 2022_张家口市经开区凯丰挤塑9.16_9·16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2021年9月16日13时39分,位于经开区沈家屯镇闫家屯 村村西、110国道北侧的张家口市凯丰挤塑有限公司车间发生一 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2316m2,直接经济损失为87.8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 要求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 故发生。 9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成立了张家口市经开区凯丰挤塑有限公司“9·16”火灾事故调 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市委常委、市政 府常务副市长孙晓函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郭铁铮、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马慧、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邢军和市消防 救援支队政委刘志强任副组长。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 公安局、市总工会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 调查。同时,张家口市纪委监委成立追责问责组,依规依纪依法 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调查。(一)事故单位情况 张家口市凯丰挤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公司”),法定 代表人闫建山,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 金20万元,经营范围为挤塑板、抗裂沙浆加工;网格布、电线、 电缆的销售。营业期限2010年5月21日至2030年5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556064907M,登记机关为张家口经 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凯丰公司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环保禁用的氟利昂发泡工艺生 产挤塑板,并对挤塑板边角料进行加工破碎 2 2017年6月30日,经开区沈家屯镇政府、经开区经济发展 局、经开区环境保护局、经开区交通电力办公室、经开区食品和 市场监管局联合对沈家屯镇15家“散乱污”企业因环境污染、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区域产业规划布局问题向经开区大气办 提请关闭,凯丰公司被列为关闭企业。9月11日,张家口经开 区管委会下达《关于依法关闭“散乱污”企业的通知》(张经管 字(2017)87号),要求对15家企业限期实施关停取缔处理,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2/2022_张家口市经开区凯丰挤塑9.16_9·16_火灾_调查报告.md
‹ 上一篇:嘉定区武双路125弄100号“4·1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下一篇:石壁街石壁三村"3·10"民宅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