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寻甸县联合乡打半坡组56号民房“2·07”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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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026-08-04
昆明市寻甸县联合乡打半坡组56号民房“2·07”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消防队接到火警后2个小时到达火灾现场 县政府主动公开火灾调查报告
2023-04-06 09:21
发布于:辽宁省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联合乡打半组56号民房
“2·07”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2月7日21时20分许,昆明市寻甸县联合乡打半坡组56号民房发生火灾,火灾烧毁5间2层土木结构房屋,受灾1户,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起事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迅速成立了火灾事故调查组,并由县政府、县公安、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乡政府、联合乡派出所等单位共同负责对该起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置。火灾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验、检验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事故发生经过、直接原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起火场所位于“昆明市寻甸县联合乡打半坡组56号”,户主杨彪,起火场所寻甸县联合乡打半坡组56号民房,为2层土木结构建筑,过火面积134平方米,该房屋坐西朝东,整体呈一字形排列,烧毁建筑东侧为空地,西侧为村与民房毗邻,中间有场院,南侧为进村道路,路宽1.2米,道路与民房毗连,北侧与民房毗邻, 道路与民房毗邻。
二、事发经过
2022年2月7日21时许,据火灾第一发现人杨光响所述,外面天很黑,他在家里看电视时看到外面有光,连忙跑出门来看,是南侧杨天位家厨房顶层着火,冒烟,当时火势很大,就急忙跑到路上喊人救火,路上遇到了大半坡组村村长家属,村长家属也一起喊人救火,许多附近村民在听到呼喊时急忙跑到现场参与灭火,当时另外有几个村民都打电话求助。
三、接警出动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一)接警出动情况
2022年2月7日21时53分,寻甸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寻甸县联合乡打半坡组56号民房发生火灾”。接警后,大队秉着就近调动原则,立即联动倘甸消防救援站、联合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共计4车20人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于23时43分消防救援力量到场(事故现场距离消防站约34公里,多为狭窄、湾急的山路)到场后明火已熄灭,现场已被村民清理。我大队立即派出1车3人前往火灾现场展开火灾原因调查,同时通知联合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刑侦、供电等联动力量到场协助处置。
(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23时43分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到场时起火建筑屋顶已垮塌。23时50分火势得到控制,00时02分明火被全部扑灭。00时10分派出所、村民在清理火场过程中发现一具遇难者遗体,尸体已完全炭化,头颅、四肢已和身体分离,四周被瓦片和泥土淹没。01时23分现场清理完毕,由联合镇政府专职队1车4人值守现场监护,倘甸消防救援站归队。
四、事故直接原因调查情况
(一)现场勘验情况
直接原因调查组自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到场展开调查工作,按照环境勘验、初步勘验、细项勘验、专项勘验的步骤,提取了相关痕迹物品,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中心开展了燃烧残留物鉴定、现场痕迹物证鉴定和直接财产损失鉴定等工作,通过现场勘验可以确定的主要内容为:
- 综合56号建筑物烧损程度、柱子、横梁等木材炭化缺失、倒塌方向、烟熏痕迹等因素,可确定起火位置位于寻甸县联合乡打半坡组56号民房杨彪户厨房火塘西北角。
- 对火塘及周边地面进行勘验:火塘表层掉落大量的瓦砾和土基墙砖块覆盖,火塘深约0.5米,扒开火塘内0.3米处见白色灰烬,内部并有高温,周围有部分未烧尽的干柴产物,上表面覆盖大量土基墙及瓦片脱落物,脱落物上下表面烟熏痕均较重,局部灰化严重,火塘周边的水泥地板凹凸不平,显露砂灰层,周围有裂缝痕迹,周围地面烟熏痕迹较重。
- 对56号建筑入户线及电闸刀进行勘验,2号卧室南侧墙距东侧墙1.3米处安装,为总电源线、220v32A老式电闸刀,完全过火炭化长0.39米,宽0.12米,电源线由客房北侧墙顺横梁接入厨房东侧墙,连接插板,电源线绝缘层完全炭化,仅剩铜芯线,现场对电闸刀、导线进行提取现场编为1号处进行勘验,并提取火现场南面卧室南侧墙横梁距东侧墙1.4米处提取的1号物证电闸刀残骸、单、多股铜芯线进行鉴定。
综上,可以确定“厨房西北角火塘”位置为起火部位。
(二)走访调查情况
事故调查组共走访调查了包括第一发现人、报警人、当事人,并制作询问笔录4份。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的主要内容为:
- 56号民房常住人口为死者65岁老人杨天位人独自1人居住,56号建筑房屋产权为杨彪所有,2020年7月杨彪到距56号建筑500米处空地盖新房子,已经搬迁到新房子内居住,仅有其父亲杨天位一人长期居住,火灾当晚,杨彪在新房内。死者生活起居都在56号建筑内;大部分时间都在厨房活动,屋里西北角有火塘,摆放着沙发,有一个简易钢板灶,和电动锅。
2.火塘里面有完全炭化的灰烬,内部有高温,周边有立柱、沙发、木柴等可燃物质。
- 第一报警人为杨伟,报警电话时间为2022年02月7日21时53分(经现场核对手机时间,时间吻合,其发现着火时,56号建筑南侧厨房上方火势较大,浓重烟雾)。
- 根据杨彪讲述,其父亲(杨天位)平时喜好喝酒,当晚由于天气寒冷,其本人也喝着酒,并坐在火塘边沙发上烤火取暖。
(三)检验鉴定情况
痕迹物证鉴定情况。调查组在火灾现场火灾起火现场南面卧室南侧墙横梁距东侧墙1.4米处提取1号物证电闸刀残骸、单、多股铜芯线进行检测,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火场中提取的1号物证电闸刀残骸、单、多股铜芯线的测验部位只检测到火烧形成的熔痕。
(三)事故认定情况
五、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情况
该起火灾共受灾1户,死亡1人,火灾发生后,火灾事故调查处置领导小组聘请了云南云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起火灾的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根据云南云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价格评估报告书》(云通价评字〔2022〕第012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统计,该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88,409.00元。
六、延伸调查情况
此起火灾建筑为土木结构房屋,建筑年代久远、农村柴草堆放混乱及村民防火意识淡薄,老年人生活习惯混乱等导致的一起悲剧,通过延伸调查,查清了火灾的原因,推动县政府调查组对县政府主管部门、街道、乡政府开展履职调查,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在消防设施调查方面,该建筑属于农村老旧生产用房(牲畜圈),按照规范不需要配备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七、事故直接责任追究
综合上述该起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分析。联合乡政府日常消防宣传检查不到位,村民用火用防范意识较差,特别是老旧房屋私拉乱接电线十分普遍。为深刻汲取此起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寻甸县202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之规定,取消联合乡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分。
八、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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