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6·8一般事故_调查处理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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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6·8”一般事故调查处理评估报告
2022 年 6 月 8 日 16 时 53 分 30 秒,位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的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三期在建工程210罐区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 2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400 余万元。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规定,吉安市政府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对《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6·8”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 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评估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38 号)规定,吉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事故调查评估,并组织成立了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6·8”一般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采取了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综合评估等方式,对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组成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市安委办组织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虎皮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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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派员参加的评估工作组,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工作。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事故调查评估的相关要求,评估工作组重点对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评估:一是事故企业(单位)、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所采取的具体举措和取得的成效;二是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处分的落实情况,有关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落实情况,有关涉嫌犯罪线索(人员)移交、侦办、起诉、审理、宣判等情况;三是本辖区内与事故相关的同类企业(单位)、其他地方政府及部门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防范和推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四是事故调查案卷建档情况。
(三)被评估单位的基本情况
-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臻公司),于 2017 年 8月 17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峰,为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全 面 负 责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工 作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60824MA367G3F15,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公司位于新干县盐化工业园,占地面积约为 14 万平方米,现主要产品有:1000t/a苯醚甲环唑、150t/a95%烯效唑、5000t/a 戊唑醇原药及 1000t/a戊环氧中间体,为精细化工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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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 30000t/a 间二氯苯、3-戊酮等系列有机中间体项目(三期)施工单位为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公司),于 1981 年 6 月 2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史留保,注册资本50218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20481137571277E。
经营范围包括:凭资质证书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等);压力管道安装;劳务分包;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非开挖工程(定向钻、顶管等)、拆除工程、电力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维修;经销建筑材料、建筑机械、金属材料;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 监理单位基本情况
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 30000t/a 间二氯苯、3-戊酮等系列有机中间体项目(三期)建设监理单位为浙江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公司)。于 1995 年 11 月 10 日成立,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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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赵志红,注册资金 6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等。2020 年 12 月 4 日取得《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 E133007003,有效期至 2024 年 08 月 23 日。资质等级为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情况
- 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 2 人死亡的一般责任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对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处人民币 850000 元罚款,目前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 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 2 人死亡的一般责任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对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处人民币 850000 元罚款,目前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 浙江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职责,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22 年 10 月 24 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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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浙江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处人民币 100500 元罚款,目前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二)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 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李峰,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取得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资格证。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发证机关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撤销其所持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鑫臻公司给予其撤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 54800 元罚款,目前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徐丰权,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和安全环保工作,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发证机关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撤销其所持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 34200 元罚款,目前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王安庆,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安环部长,取得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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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发证机关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撤销其所持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 28800元罚款,目前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 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郭健,中共党员,天力公司鑫臻项目授权代理人,负责鑫臻项目设备安装相关事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 24000 元罚款,目前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王红利,天力公司鑫臻项目部经理,负责鑫臻科技项目现场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18000元罚款,目前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李勇,天力公司鑫臻科技项目安全员,负责鑫臻科技项目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 14400 元罚款,目前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
(三)其他建议落实情况
- 约谈新干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情况。事故发生后不久,新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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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对新干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了约谈,要求加强对购买服务管理,用好用活专家购买服务,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养,提升监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作,推动专用停车场、公用工程、配套功能设施、实训基地等整治提升工程尽快落实,切实管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截至目前,新干县园区管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多次采用“专家+监管”模式,对辖区内高危行业开展隐患排查,监管干部全程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监管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化工相关专业监管人员从6名增加至10名,监管力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另外,专用停车场、公用工程、配套功能设施、实训基地等整治提升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
- 约谈新干县应急管理局情况。事故发生后不久,新干县人民政府对新干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了约谈,要求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对购买服务管理,用好用活专家购买服务,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养,提升监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截至目前,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人员 5 人,化工相关专业监管人员 4 人,结合“专家+监管”、国务院专家指导帮扶等形式,安排业务骨干全程跟班学习。同时利用应急干部网络学院进行线上学习,安排业务骨干深入企业进行实训,监管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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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2022 年 6 月 17 日,事故企业召开了事故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事故经过、分析了事故原因、总结了事故教训,相关责任人员作了检讨与反思,并决定每年 6 月 8 日为公司事故教育警示日。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工作要求,新干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班组长等“三类”人员开展了线上线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累计培训 238 人;同时,组织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开展了承包商及特殊作业等方面培训教育,进一步夯实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各地相应召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负责人,不定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或部署会,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部署工作任务,并结合开展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督促“关键少数”落实责任。同时,各地全力推动危化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运行,结合日常检查或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企业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健全了双重预防机制。事故企业重新梳理了安全管理体系,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进行了重新修订,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新干县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辖区内 13 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并投入运行,实现了线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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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机制,监管部门实现了线上监管;同时,加快督促辖区内涉及危险工艺的 2 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了风险辨识、风险管控制定和移动终端,待省应急厅统一部署下一步工作后,将进一步加快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并尽快运行。各地应急管理部门通过指导帮扶、日常检查、专项督导等形式,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危化生产、经营及化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相关县应急管理部门利用江西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不定期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线上巡查检查,督促企业完成每日承诺、有效处置报警等,切实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了现场安全管理。事故企业进一步加强了现场作业环节风险管控,项目施工前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施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辨识,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化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遏制事故多发态势的通知》,要求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特殊作业及检维修作业提前向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及盐化城服务中心报备,涉及一级及以上的动火作业及受限空间作业,监管人员均采取线上调度及现场核查方式强化作业管理。各地全面宣贯《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个严格”》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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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辖区内企业现场作业严格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根据不同时段,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重大安全风险,并印发安全风险工作提示,督促企业全力抓好现场作业环节,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抓好安全风险辨识,制定风险管控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均要求持证上岗。
(四)进一步强化了项目风险管控。新干、吉水、永新、峡江 4 个化工园区已制定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从源头控制风险,严把项目准入关。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对在建的化工项目严格落实《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督促化工园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引进建设项目进行决策咨询服务,提出准入意见。
(五)进一步严格了项目变更管理。事故企业委托第三方咨询服务公司对项目变更管理进行咨询服务,进一步细化了项目变更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项目变更管理。新干县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建设项目及在役装置变更时,制定变更方案,进行变更设计、开展风险评估、履行变更手续。督促指导企业向审查部门进行申请条件审查或设施设计审查,要求未办理变更设计手续的不得具体实施,通过强化严格变更管理,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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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安全距离、安全条件等方面管理,切实提升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地严格落实《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个严格”》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变更管理制度,在工艺、设备、仪表、电器、公用工程、原料、人员等方面发生变化时,均纳入变更管理,并规范实施变更管理程序。
(六)进一步抓细了外包工程管理。事故企业严格落实承包商管理,严格审核承包商资质和相关人员资质,将承包商施工人员纳入企业培训,并严格考核。同时,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在施工过程中,强化全过程安全监管,要求施工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并建立外包工程队伍管理台账,将外包工程队伍纳入统一监管范围。同时,加大对外包工程有关情况的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如外包单位名称、企业资质、施工人数,施工人员的资质、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等),进一步管控好外包工程队伍。各地严格落实《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个严格”》关于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业严禁违法发包、承包、转包。在企业外包时,认真验核企业资质、施工人数、施工人员资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制定施工方案,抓好外来施工人员培训教育及风险告知,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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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工作组认为,事故企业能从此次事故中汲取教训,认真开展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了事故整改措施各项具体举措。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整改落实。目前,对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均已按法定程序落实到位。
综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要求,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6·8”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已基本落实到位,相关单位和个人从中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全市危化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取得了预期效果。
五、工作建议
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并落到实处。
要充分认清当前危化领域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责任落实,切实管控好各类风险。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作,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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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高危细分领域及自动化改造等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江西鑫臻科技有限公司“6·8”
一般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
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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