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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瓦提县12·7_12·7_火灾_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2 年份:2025 大小:14.7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5:59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2:25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工业厂房原因/用火不慎原因/雷击静电原因/机械设备年份/2025

title: 2025_阿瓦提县12·7_12·7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2022年12月7日17时22分,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红旗村3组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堆垛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赶赴现场,亲自指挥协调部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立即成立阿瓦提县12•7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问询谈话、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性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概况

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4年,注册地址位于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红旗村3组,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庞浩,是一家以籽棉收购、加工、销售为主的民营企业。企业正式员工7人,2022年开秤收购新棉以来,累计雇佣员工30余人。2021年企业收购籽棉2.429万吨,销售皮棉0.819万吨,主营业务收入3.5亿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12月7日17时22分,地区消防指挥中心称接群众报警,阿瓦提县天乌鲁却勒镇红旗村3组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籽棉堆垛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吾斯曼•马木提在抓花机右侧清扫地面上的棉花时,发现抓花机司机艾斯卡尔•吐尔逊在籽棉堆垛(厂区内编号32号籽棉堆垛)进行抓花作业时抓头左侧下面有明火燃烧,当时史德武(副厂长)和赵增源(副厂长)在现场也发现了抓花机附近籽棉起火,赵增源拉响了厂区内警报,史德武和赵增源立刻组织工人使用灭火器和室外消火栓灭火,火势蔓延非常迅速,无法扑灭。

(二)事故救援情况

发生火灾后,地区消防指挥中心先后调派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政府专职队共计17车87人前往处置。县应急指挥中心先后调集洒水车、叉花机、铲车、挖掘机等100余辆协同参与处置,12月17日17时47分,县消防救援大队到达现场,经侦查,现场为阿瓦提县天韵棉花加工厂露天棉花堆垛起火。12月7日19时14分,增援力量相继到场参与处置。12月7日21时30分,火势基本控制一定范围。

三、火灾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过火面积1200平方米,棉花损失370吨,造成经济损失220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抓花机司机无证驾驶违规操作,经回放查看监控视频,作业过程中与地面摩擦产生静电火花,造成棉花起火。

(二)主要原因

一是棉花跺堆放过高过大,安全防火间距不合理,未使用篷布遮盖;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安全管理不规范,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三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定不科学,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划分不合理;四是消防安全负责人责任落实不到位,无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现场初期火灾扑救处置不力。

(三)间接原因

(1)行业监管责任方面。 一是发改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履职尽责不到位。二是发改委粮食稽查大队履职尽责不到位,对安委办下发工作提醒及督办未跟踪问效,隐患未形成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未采取有效的措施,隐患整改不到位;三是监管执法人员多以无执法权为由,以下发整改通知书代替行政处罚,未对企业起到震慑效果。 (2)属地管理责任方面。 一是乌鲁却勒镇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本辖区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不常态,安全生产工作只注重会议安排部署,不抓落实,主要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分管领导分管业务较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定期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形势定期进行评估,对辖区隐患整改落实不力。 (3)企业主体责任方面。 1.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尽责不到位,未能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企业生产存在“三违”行为,违章指挥无证司机驾驶。 2.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对企业存在的“棉跺堆放过高过大,防火间距不合理,未使用篷布遮盖”的突出隐患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 3.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行业主体责任悬空,对行业监管部门反馈问题隐患拒不整改,安全生产责任压的不实,主要责任人安全意识淡薄。 4.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多以口头为主,未对员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此次火灾铲车司机从未参加企业组织的任何相关安全学习教育。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12•7”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火灾事故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火灾责任事故。

(五)员工薪资结算情况。

一是目前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正式员工7人,10月份临时用工39人,按照公司规定每月10日发放上一个月员工工资,截至目前,所有员工10月工资已发放,不存在员工拖欠工资情况;二是企业于2022年10月6日开秤收购。开秤收购以来,累计收购籽棉29641.027吨,应付棉款198562908.7元,实付棉款195140012.9元,未付棉款3422895.8元。目前企业账户余额20533497.42元,具有未付棉款支付能力。

五、事故责任单位及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 阿瓦提县发改委。向县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取消2022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
  2. 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党委、政府。向县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取消2022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

(二)对事故责任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 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公司。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处以20万元的罚款。

2.天韵棉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

庞浩,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建议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文仲根,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赵增源,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厂厂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隐患整改工作不重视,只安排,不督促落实,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以2万元罚款。 林世海,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厂副厂长,作为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处以1.5万元罚款。 史德武,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厂副厂长,作为厂区安全员,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对部分发现的隐患不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处以1.5万元罚款。 谢伟俊,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厂负责货场安全工作,作为厂区安全员,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处以1万元罚款。 赖文光,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厂消防安全员,主要负责厂区消防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对隐患不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处以1万元罚款。

(三)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国家公职人员处理建议

1.发改委

李治勇,阿瓦提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盘工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负有领导责任。由阿瓦提县纪委监委对李治勇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赵建伟,阿瓦提县发改委粮食稽查大队大队长,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不常态,安全生产履职尽责不到位,未及时指导企业进行隐患整改,负有领导责任。由阿瓦提县纪委监委给予赵建伟同志政务警告处分。 阿不力克木•克然木,阿瓦提县发改委四级主任科员,作为安全监管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能盯办整改,隐患整改不及时。由阿瓦提县纪委监委给予阿不力克木•克然木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乌鲁却勒镇

李曙亮,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盘工作,属地责任未压实,对辖区的突出安全隐患分析研判不精准,重安排,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由阿瓦提县委对李曙亮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玉苏甫江•吐然克,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长,主持镇政府全盘工作,属地责任未压实,对辖区的突出安全隐患分析研判不精准,重安排,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由阿瓦提县委对玉苏甫江•吐然克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王刚,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对主抓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督促落实,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由阿瓦提县纪委监委给予王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赵让,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干部,安全生产专干,对安全生产检查不深不细,对隐患问题未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履行职责不到位。由阿瓦提县纪委监委给予赵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刘艺谋,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红旗村“访惠聚”工作队第一书记,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日常隐患排查未梳理汇总,履行职责不到位。由阿瓦提县纪委监委对刘艺谋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阿不力孜•克然木,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红旗村党支部书记,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日常隐患排查不及时,履行职责不到位。由阿瓦提县纪委监委给予阿不力孜•克然木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帕尔哈提•吐尔逊,阿瓦提县天韵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驻企干部,驻企期间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对企业的突出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由阿瓦提县纪委监委给予帕尔哈提•吐尔逊同志政务警告处分。

六、事故防范及安全措施

(一)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查安全生产各类隐患,纠正监管部门在检查工作中流于形式,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要求,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确保行业领域安全。

(三)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切实担负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党政“一把手”要重心下沉,亲自带队,针对辖区突出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全力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落地,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行业准入制度,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治理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阿瓦提县“12•7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2年12月29日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2/2022_阿瓦提县12·7_12·7_火灾_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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