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_广西北海海城区6·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title: 2023_广西北海海城区6·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北海市海城区“6·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依据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布的《北海市海城区“6·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及央视新闻、澎湃新闻等公开报道内容整理)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9日4时02分许,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中街街道幸福里社区菜园里路42号民房发生火灾。火灾烧毁摩托车2辆、电动自行车8辆、部分家具、衣物等物品,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232581元。
经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等情况认定,北海市海城区中街街道幸福里社区菜园里路42号民房火灾是一起因经营活动用电不慎引发的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事发民房内共住16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3年6月19日4时02分许,北海市海城区中街街道幸福里社区菜园里路42号民房内共住16人。
火灾发生时,租户梁某和覃某因及时发现,已自行逃生;租户伍某被烟气呛醒后发现一楼大厅火情,随后起身叫醒李某就去接水打湿被子逃生,后因火势太大又返回房间并拨打“119”电话报警,经查报警时间为4时06分44秒。
菜园里路82号住户杨某发现火灾后用脸盆接水进行灭火,也因为燃烧电动车较多,火势较大,大门已被火势阻隔,扑救无果。
4时15分,海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海南站、重庆路站、海上站相继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开展搜救人员和灭火行动。4时20分,支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指挥灭火救援工作。截止4时47分,消防救援人员共搜救(营救、疏散)出被困人员14人,其中,2人死亡,4人受伤。
三、起火原因及事故性质
经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等情况认定:
- 起火时间:2023年6月19日4时02分44秒;
- 起火部位:菜园里路42号民房一楼大厅,距东墙3.4m向东、距北墙1.5m向北范围;
- 起火点:大厅北侧停车区自东向西第4辆电动自行车电瓶位置,距北侧墙0.9m、距东侧墙3.1m、距地0.2m处;
- 起火原因:大厅北侧停车区自东向西第4辆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经调查认定,北海市海城区中街街道幸福里社区菜园里路42号民房火灾是一起因经营活动用电不慎引发的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一是该起火灾发生在深夜,住户均已入睡,且建筑内各住户均住在楼上,未能及时发现火情,待发现火灾时火势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一层大厅前门已被火势封堵,人员自救逃生严重受限。
二是该民房违规加建,擅自封闭楼顶平台,加装防盗网窗,导致楼顶和窗户部位的逃生通道封闭,人员逃生受阻。
三是防火防烟分隔不到位。起火部位有较多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助燃剂、橡胶等可燃助燃物品,未与其他部位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其余部位也未采取任何防火防烟措施,导致火势猛烈,有毒气体扩散迅速,人员逃生自救难度极大。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建议幸福里社区向中街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检查,并由中街街道办事处对幸福里社区居委会进行约谈。
- 建议中街街道办事处、海城区住建局向海城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由海城区人民政府对中街街道办事处、海城区住建局进行约谈。
- 建议西街派出所向海城区公安分局作出书面检查,并由海城区公安分局对西街派出所进行约谈,报告市公安局。
- 建议海城区人民政府向北海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北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海城区人民政府进行约谈。
- 建议海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海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约谈。
- 建议海城区委政法委责令海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作出深刻检查,并将消防网格化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内容。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 涉事房主郭伟敏、出租屋房东周海杰,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调查处理。
- 对在履职方面存在问题的8名公职人员建议移交北海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3名公职人员建议由海城区人民政府予以约谈处理、1名公职人员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移交市公安局依规依纪处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依据调查报告公开内容整理)
针对事故暴露的“自建房违规加建封闭逃生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防火防烟分隔缺失、消防网格化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出如下防范和整改措施:
-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违规加建、擅自封闭楼顶平台、加装防盗网窗等堵塞逃生通道的行为,保障逃生通道畅通。
- 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严禁在室内大厅及疏散通道停放、充电,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落实防火分隔措施。
- 落实自建房尤其是“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合用场所的防火防烟分隔要求,消除可燃助燃物品与人员住宿区域未分隔的隐患。
- 将消防网格化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内容,强化街道、社区消防安全属地管理与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 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落实约谈整改,涉嫌犯罪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履职不力的公职人员依规依纪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