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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3 年份:2023 大小:17.9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7:18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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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

泉政函[2023]99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消防救援支队:

你单位《关于呈报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泉消[2023]8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泉州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5·9”火灾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请你单位牵头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建议事项。

附件: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图〕2023年9月26日\n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9”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3年9月)

2023年5月9日5时25分许,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东街嘉祥路801号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A栋三层204宿舍(一层空置)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5平方米,造成2名女性学生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79万元,经济损失112.7万元。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2]50号),经市政府同意,授权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成立由市公安局、教育局、应急局、总工会、丰泽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有关同志参加的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9”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实施提级调查,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视频分析、模拟实验、检验鉴定、资料调阅、人员问询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查清了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事故相关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起火建筑(场所)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东街嘉祥路801号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北侧,2009年3月建成投入使用。建筑坐南朝北,东面、南面为宿舍楼,西面为学校主要道路,北面为工地。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层数7层,占地面积768m $^{2}$,建筑面积5078m $^{2}$,为多层通廊式居住建筑,建筑一层原为防疫隔离点,目前空置;二至七层为学生宿舍。建筑配置有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等消防设施。起火场所204宿舍位于宿舍楼第3层,宿舍北侧为房间出入口,通向外走廊连接两部敞开式疏散楼梯,宿舍南侧为半封闭式阳台。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5月9日5时25分许,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A栋三层204宿舍发生火灾,5时30分许,有轻微烟气从204宿舍南侧阳台冒出,宿舍床位在204宿舍西北角下铺的舍长阮鑫首先发现宿舍东北角行李箱上有明火,于是叫醒204宿舍内其他人。宿舍内9名女生醒来后,阮鑫、吴彬、苏敏、周敏等人到阳台接水试图扑灭火灾,其他人则跑到阳台避险。由于火势逐渐变大,宿舍内有毒烟气的浓度较高,9名女生无法返回宿舍,均被困阳台。5时36分许,9名女生开始从阳台翻越隔墙向隔壁205宿舍疏散,疏散过程中陈楠、余*乐不慎坠楼受伤。

(三) 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2023年5月9日5时42分许,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辖区2个消防站、1个小型站、40名指战员、8辆消防车赶赴现场扑救。5时54分,辖区消防救援站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在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前,2名坠楼学生已被送医救治。5时57分,现场火势被扑灭。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指示批示,省消安委办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市政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分5组全力、有序开展伤员救治、家属安抚、学生心理疏导、舆情管控、校园安全排查整治等处置工作。

(四)事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学校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消防设施情况,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职责;学工处负责学生管理和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等工作,履行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组织夜间防火巡查等职责;初等教育学院(涉事学生所属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教育及本学院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学校委托泉州城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配合校区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区的综合管理服务,包括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夜间查铺等。

二、事故发生原因

(一)起火原因

经事故调查分析认定,起火时间为2023年5月9日5时25分左右,起火部位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A栋204宿舍东北角区域,起火点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A栋204宿舍东北角处从北墙至距北墙1.1m交从东墙至距东墙0.4m行李箱上,可以排除人为放火、外来飞火、自燃、雷击、遗留火种、蚊香使用不慎、电气设备等引起火灾的可能性,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灾害成因

  1. 宿舍本质安全水平较低。学生宿舍内电源插座设置数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学生日常用电需求,导致学生普遍私自连接排插、违规用电,电气火灾隐患长期存在;学校未将宿舍内必要电源接入公共电路分类管理,未能在夜间对插座电路进行断电管理,无法有效降低电气火灾危险性;宿舍每室居住人数较多,且储藏空间设置不足,导致宿舍内大量行李物品堆放杂乱,增加了火灾荷载,且未与插座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等保持安全距离。
  1.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保障不到位,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结合学校实际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宿舍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学生宿舍的用电隐患未及时有效解决或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未对学生宿

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夜间防火巡查,未针对女生宿舍的特殊管理要求明确夜间防火巡查人员和频次。有关监管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不够到位,对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检查不深入、不细致。

  1.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不及时。学校未根据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学校和物业管理公司虽然都有安排人员值班,但没有明确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中的具体任务和协调配合,事故应急处置流程、通讯、联络等机制不健全,学生发现火灾后无法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宿管人员赶往火场时已经有学生坠楼,但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更多的人员进行事故处置,值班老师发现火情较晚,也未及时向上级报告,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混乱无序、不及时。
  1. 学生自救逃生能力弱。学校未定期组织教师职工、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204宿舍的9名学生发现火灾后,部分人员到阳台取水扑救,部分人员逃到南侧阳台进行避险,均缺少第一时间从房间门进行疏散的火场逃生意识,也未能使用宿舍楼走道的灭火器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火灾扑救。火灾发生后,9个学生均未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为一般火灾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原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

员和责任单位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一) 事故相关人员及单位

  1. 粘*庆,非中共党员,2019年9月起至今任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消防干事,专职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承担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学生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检查不到位,对学生宿舍长期存在的私拉电气线路违规用电行为发现、处理不力;组织开展学生和教职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不到位,在本起事故中负直接管理责任。
  1. 苏*能,中共党员,现任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2021年4月至2023年2月任学校保卫处副处长,主持保卫处全面工作。在担任保卫处副处长期间,履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够到位,未健全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度;监督指导校内相关单位落实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够到位,指导学生工作处开展学生宿舍的防火检查和夜间防火巡查不够到位;开展学生宿舍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未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生宿舍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学生和教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到位,在本起事故中负重要领导责任。
  1. 廖*生,中共党员,2023年2月8日起至今任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处长,负责校园安全保卫、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师生安全教育等工作。作为负责全校日常消防安全工

作专门机构的负责人,履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够到位,未健全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度;未按规定制定并执行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学校其他部门落实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够到位,指导学生工作处开展学生宿舍的防火检查和夜间防火巡查不够到位;开展学生宿舍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未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生宿舍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学生和教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到位,在本起事故中负重要领导责任。

  1. 刘*芸,中共党员,2020年9月起至今任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干事,负责协助学生工作处处长开展学生管理、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等工作。作为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工作人员,未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对学生宿舍长期存在的私拉电气线路等违规用电行为发现、处理不到位,未有效引导教育学生安全用电,在本起事故中负直接管理责任。
  1. 张*媛,中共党员,2019年8月起至今任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处长,负责学生管理、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等工作。作为学生工作处负责人,未严格落实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对学生宿舍长期存在的学生私拉电气线路等违规用电行为检查、处理不到位,未能有效引导教育学生安全用电;未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宿舍消防演练;对学生反映的学生宿舍用电设计不合理、储藏空间不足,无法满

足生活需要等问题,未能有效推动解决,在本起事故中负重要领导责任。

  1. 赖*清,中共党员,2022年2月起至今任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等教育学院学生科科长,负责学院学生管理、辅导员队伍管理等工作。2022年10月到2023年4月期间兼任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2132班级学生辅导员。未严格落实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对本学院学生宿舍长期存在的学生私拉电气线路等违规用电行为劝阻、处理不到位,开展本学院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不到位,在本起事故中负直接管理责任。
  1. 王*宝,中共党员,2020年12月起至今任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等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学院学生工作等。作为初等教育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对本学院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不够到位,对学生反映的宿舍用电设计不合理、储藏空间不足、无法满足生活需要等问题,未有效推动解决;组织本学院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不到位,在本起事故中负重要领导责任。
  1.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保障不够到位,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结合学校实际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未组织对学生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夜间防火巡查;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学生宿舍长期存在的私

拉电线火灾隐患等问题,未及时有效解决或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未根据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组织教师职工、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较低。

  1. 泉州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未有效劝阻制止违规用电行为;生管班组应急处置不到位,未能及时扑救火灾、引导学生安全疏散,未及时报警。

(二)政府部门相关单位

  1. 泉州市教育局。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不够到位,对市属高校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检查、指导、监督不够到位。
  1. 丰泽区消防救援大队。履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抽查职责不够到位,对学校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不够到位。

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学校和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问题的追责、问责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依法依规依纪处置。对物业管理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由丰泽区消防救援大队、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四、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健全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

校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力度,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构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各岗位、各环节。要扎实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回头看”工作,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严密防范火灾事故。

(二)严格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学校应当将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科学制定并落实学校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夜间防火巡查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研判近年来学校生源扩招,学生宿舍超员居住、居室人均面积不足、电气设计不适应学生生活需要等可能诱发的安全隐患问题,因地制宜采取增设集中储藏空间、适居化用电改造、电子巡更等管理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各级教育、消防部门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明白人的培养,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进行分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学校要每学期组织对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每半年对教师职工进行全员消防培训,提升学生、教师职工的消防基本知识、防火、灭火基本技能;要根据不同部

位的火灾特点,科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过演练不断完善修订应急预案,提升全员消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监管。各级教育部门要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定期研究解决学校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对学校消防安全的检查、指导、监督力度;要以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为抓手,提高全市校园消防安全水平。全市各级消防部门要提升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指导,提升行业部门的消防业务能力;要依法依规履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严格消防执法监督。

抄送:省消安办。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3/2023_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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