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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_重庆_重庆市万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万州区太安镇天峰村2组6号冉洪田民房5·12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md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3 年份:2023 大小:12.8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5:57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2:27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类型/规范标准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场所/文物古建原因/电气故障原因/用火不慎等级/较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地域/重庆年份/2023

title: 2023_重庆_重庆市万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万州区太安镇天峰村2组6号冉洪田民房5·12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

updated: 2026-08-04

重庆市万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万州区太安镇天峰村2组6号冉洪田民房“5·12”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万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万州区太安镇天峰村2组6号

冉某某民房“5·12”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2023年5月12日4时56分许,万州区太安镇天峰村2组6号冉某某民房的骡马圈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2平方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8500元。为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73号)和《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组织火灾事故延伸调查的通知》(万州府〔2021〕44号)等有关规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冉某某民房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天峰村2组6号,起火的骡马圈在主体建筑的西南角一层,砌体结构。骡马圈坐西朝东,长边为东西走向,骡马圈东边为猪圈,北边为冉某某正屋,南侧为邻居的厨房,西侧为堡砍。圈内呈梯形状,入口东侧较宽,西侧稍窄,建筑面积12平方米。骡马圈内部上方搭建木结构夹层堆放大量柴草,夹层上方盖有预制板,预制板上一层为住宅,属于村民自建房,修建于2003年。

该骡马圈使用了20年,圈内仅安装有一盏常规照明灯,电气线路从猪圈西侧电表下方引入,在距东墙约1.8米,距地面约2米处北墙上钻孔穿入骡马圈内,电线直接敷设木梁上。

(二)其他有关情况。

起火的骡马圈是农村用来圈养牲口的,无任何消防设施,且内部空间越往里面越狭窄。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5月12日凌晨,冉某某、李某某夫妇在家中二楼休息,突然被楼下骡子叫声吵醒,便下楼查找原因,发现骡马圈内有烟雾冒出。丈夫冉某某先将猪圈内的骡子牵走,随后进入骡马圈内部转移另外一匹骡子。与此同时,妻子李某某前往池塘挑水灭火。当李某某挑水返回时,听见冉某某在骡马圈内呼喊,称他被骡子压住无法移动,快往他身上泼水。紧接着邻居冉某某等人也过来救助,但因烟雾较大,救援失败。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按照前期施救村民描述的被困者方位,在骡马圈内找到一具烧焦的尸体。

(二)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

1﹒灭火救援情况。2023年5月12日4时56分20秒,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万州区太安镇天峰村2组6号冉某某民房发生火灾。支队立即调派万州区百安坝消防救援站和白羊镇政府专职消防队5辆消防车、34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扑救。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5时39分,白羊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首批救援力量到场,现场火势处于燃烧猛烈阶段。现场指挥员立即组织人员内攻搜救,实施灭火。6时08分,现场明火被扑灭。7时28分许,建筑内部残火清理完毕,救援行动结束。

2﹒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情况。火灾发生后,万州区应急、消防、刑警等有关部门人员全力开展灭火救援和善后工作。120急救中心调派1辆救护车、3名急救人员前往救援。110指挥中心调派1辆警车、3名干警,对现场及周边道路进行封闭管控,协助消防、卫健部门开展灭火和伤员救治工作。处置期间,共出动各类车辆7辆,参与人员40余人。截至2023年5月20日,事故善后处置完毕,遇难者冉某某已安葬,家属情绪稳定,未发生次生舆情。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起火原因。

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调查实验情况认定:起火部位位于万州区太安镇天峰村2组6号的冉某某骡马圈内部的东北端,起火点位于骡马圈内距东墙约1.8米,距北墙约0.5米处,起火原因系骡马圈内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柴草等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1.起火现场存在大量柴草等可燃物。起火现场系村民骡马圈,其内部上方搭建有木结构夹层且堆放大量柴草,火灾荷载大,导致起火后火灾蔓延迅速。

2.火灾发现不及时。该起火灾发生在凌晨4时左右,人员正处于熟睡状态,难以及时发现,导致火势已发展扩大。

3.起火现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起火现场位于万州区太安镇天峰村2组,距城区约40多公里,主要道路为盘山公路,路面狭窄,急弯较多,消防救援车辆难以快速到达。

(三)造成人员伤亡原因。

骡马圈为梯形形状,内部空间越往里面越狭窄,进深较长,无任何消防设施,且需先通过东侧猪圈方能进入骡马圈内部。冉某某被骡子压住无法自救脱身,加上内部火势太大,外部人员难以施救。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火灾事故。

四、政府部门主要问题

(一)万州区太安镇派出所。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万州区太安镇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调查中发现,太安镇派出所对辖区村民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二)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按照《重庆市消防条例》规定,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万州区太安镇派出所消防业务工作。调查中发现,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未及时发现并纠正万州区太安镇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三)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消防条例》等规定,太安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消防宣传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并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受消防救援机构委托负责辖区本级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调查中发现,太安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宣传教育缺乏针对性,尤其是针对留守老人,消防安全意识的宣传工作未落到实处,对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宣传工作指导不力。

五、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处理建议

(一)关于天峰村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的行为,建议由太安镇人民政府对其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万州区太安镇天峰村2组6号冉某某民房“5·12”火灾事调查组。

(二)建议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太安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并将亡人火灾事故纳入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责令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摸排辖区留守老人基本情况,结合本起事故针对留守老人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大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三)责令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村民住宅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尤其是强化对残疾人、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并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四)责令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进一步强化对乡镇(街道)、行业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培训和指导力度。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筑牢夯实安全发展根基。

(二)强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深刻吸取火灾教训,举一反三,加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发动基层力量,集中开展“除险清患”专项治理。对防火、用电等管理制度不健全、不符合规范的,尤其是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用电设备选用的导线和保险丝不匹配等,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潮湿漏电等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三)完善部门协同配合机制。要完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村(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机制。对辖区内行动不便人员、农村孤寡老人和智、残障等特殊人群进行排查,登记造册,明确日常监护人员,并定期上门开展消防宣传,指导群众消除火灾隐患,减小火灾亡人的几率。定期对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敷设不规范,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用具敷设安装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排查。

(四)加强行政委托执法工作。要加强对镇乡街道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执法业务指导和培训,熟悉掌握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消防业务知识。可以采取现场指导教学等方式,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同时要对受委托对象的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并将各镇乡街道消防监督执法质量纳入年底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范畴。

(五)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闻媒体、传统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应对能力。特别是发生火灾后不要贪恋财物,错过最佳逃生时机。教育警示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把消防“五进”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走进农村、家庭开展“面对面”教育宣传。加强对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填写进行规范,全面掌握农村检查场所数量、检查结果和隐患整改等情况。按要求收集村委会排查记录,掌握辖区隐患排查情况。针对残疾人、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每季度要开展1次以上集中消防宣传活动和应急疏散演练,每季度对辖区社区进行检查和指导均在1次以上。村民委员会每月对辖区至少进行1次防火安全检查,村民志愿消防队每季度对辖区群众开展1次以上集中消防宣传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的要求,派出所按照要求每季度对辖区群众开展1次消防宣传,每季度对天峰村民委员会进行1次消防安全指导。消防救援支队每季度对太安派出所消防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特此报告。

重庆市万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3/2023_重庆_重庆市万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万州区太安镇天峰村2组6号冉洪田民房5·12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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