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白土镇大林村2组14号 “12·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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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026-08-04
万州区白土镇大林村2组14号 “12·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2月9日13时40分许,万州区白土镇大林村2组14号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5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66元。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19〕266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78号)的相关规定,区政府成立白土镇大林村2组14号“12·9”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明确由区消防救援局牵头,区公安局、区应急局等单位配合,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万州区白土镇大林村2组14号,坐东北朝西南,单层建筑,砖瓦结构,为村民自建住宅。起火建筑西南侧为空地,东南侧为道路,西北、东北两侧为树林。起火建筑自东南向西北为四间并排的瓦房,分别为张兵(死者)家厨房、卧室、其兄长家卧室、厨房。该建筑建于2010年,起火前常住人员有张兵及其妻黄*兰。
(二)消防产品质量情况。该建筑为农村自建房,不涉及消防产品问题。
(三)其他有关情况。死者张*兵半身瘫痪,无法下床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2月9日13时40分许,白土镇大林村居民张路过张兵家时发现其家门往外冒烟,随即去推门查看,发现火势较大,便大声呼救。四周村民赶到合力将火灾扑灭,发现张*兵倒在床边地上,已无生命体征。
(二)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
1.灭火救援情况。2024年12月9日13时57分,区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万州区白土镇大林村2组一民房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万州区百安坝消防救援站3辆消防车、18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扑救。15时52分,万州区百安坝消防救援站到场,火势已基本被周边群众自行扑灭。
2﹒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情况。火灾发生后,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成立维稳工作组,开展死者善后处置和家属安抚工作,死者已安葬,家属情绪稳定,未发生次生舆情。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起火原因。
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调查实验情况认定:起火部位位于万州区白土镇大林村2组14号张*兵住宅卧室床铺区域;起火点位于其卧室距东北墙1.5米,距西北墙0.3米处;起火原因为多股铜芯线发生短路故障引燃周围被褥等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1.起火房间内线路均较为老化破旧,线路均为明敷且未穿管保护,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2.死者张*兵所使用的床离裸露线路较近,床上衣物被褥等可燃物品较多,起火后火势蔓延较快。
3.起火现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起火建筑地处偏僻,距城区约90公里,部分道路路面狭窄,弯急坡陡,消防救援车辆难以快速到达。
(三)造成人员伤亡原因。
死者张*兵生前为半身瘫痪状态,行动困难,无逃生自救能力,无法在第一时间处置火灾或逃生,以至在火灾发生后吸入高危烟气导致最终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火灾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