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_关于灯塔市万宝桥街道幸福家园社区幸福家园小区B区26号楼5单元501室住宅6·16火灾事故责任调查的报告.md
title: 2026_关于灯塔市万宝桥街道幸福家园社区幸福家园小区B区26号楼5单元501室住宅6·16火灾事故责任调查的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关于灯塔市万宝桥街道幸福家园社区幸福家园小区B区26号楼5单元501室住宅“6·16”火灾事故责任调查的报告
2024年6月16日1时40分许,位于灯塔市万宝桥街道幸福家园社区幸福家园B区26号楼5单元501室发生火灾,该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韩某,男,31岁),501室南侧西卧室内物品不同程度烧损,其他厅室仅为烟熏,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灯塔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并形成报告如下:
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建筑情况
起火小区为灯塔市幸福家园B区,位于灯塔市育才街与中兴路交叉口东北200米,为封闭式小区,有物业管理单位。起火建筑建于2012年3月,为钢混结构,每层1梯2户,共6层,楼内无消防设施。起火房间为26号楼5单元501室,建筑面积70㎡,房屋为两室一厅一卫格局,卧室均在南侧,双阳卧室,东卧室为主卧,西卧室为次卧,房屋产权为李某某所有,转租给刘某某,刘某某作为日租房使用。
(二)人员居住情况
起火当天,房屋住有4人。
1、韩某,死者,男,31岁,无业,居住在东侧卧室。
2、刘某某,男,17岁,无业,居住在西侧卧室。
3、庄某,女,17岁,无业,居住在西侧卧室。
4、冯某某,女,14岁,无业,居住在客厅沙发。
(三)亡人身体情况
经询问了解,韩某身体状况良好。
二、火灾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火灾事故发生经过
经调查询问,韩某、刘某某、庄某、冯某某四人租用一辆车牌号为蒙D787DK奥迪A6车于6月15日下午16时10分左右到达灯塔市,刘某某通过快手找的日租房,四人于18时20分左右入住;随后四人外出在楼下家惠超市购置了龙虾尾、鱼干、花生米等食品和20左右瓶啤酒,21时30分,返回住处;22时5分,4人开始在西卧室吃饭喝酒,大约16日1时喝完酒,韩某先回东侧卧室睡觉;冯某某在客厅有些情绪失控,一直乱闹,将榴莲和西瓜摔在墙上,洗衣液、洗发水倒在沙发上面,听到声响后刘某某和庄某去帮忙收拾,冯某某去到西卧室,期间进出若干次,最后一次跑出来到走廊4楼半的缓步台想吐,刘某某随后前去搀扶,再回到房间内时发现西卧室床上起火,刘某某、庄某、冯某某三人开始接水扑救,同时喊醒韩某。三人灭火失败后跑下楼,4楼住户使用冯某某手机拨打119电话报警。韩某未从火场跑出来,死在厨房内。
(二)救援情况
灯塔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兆麟西路消防救援站出动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2辆水罐消防车,15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大队值班员遂行出动,同时通知属地派出所、街道和120急救。2时01分,兆麟西路消防站到达现场,发现501室南侧西卧室处于猛烈燃烧状态,有大量浓烟冒出,经询问,有一人被困火场。队站立即组成灭火和救人两个小组,实施内攻救人灭火。被困人员于2时04分被救出,经120现场确认已无生命体征,2时22分明火被彻底扑灭。
三、火灾损失统计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火灾造成1人死亡(韩某,男,31岁);
(二)财产损失情况:火灾造成烧毁5单元501室内西侧卧室床、衣柜、空调、窗户等物品;5单元601室门、窗户烟熏破损;5单元401室客厅、卧室顶棚泡水。经统计,直接财产损失为24400元。
四、火灾原因及成因分析
(一)火灾原因的认定
火灾发生后,调查人员围绕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电器、燃气线路敷设、亡人生前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等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按照环境勘验、初步勘验、细项勘验、专项勘验四个步骤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制作询问笔录14份、现场勘验笔录1份、现场照片28张、现场平面图1份、方位图2份,现场走访调查4人。
(二)火灾成因及人员死亡原因分析
此起火灾造成一人死亡,韩某,男,31岁。造成发生及人员死亡的原因为:
2、未见机械性窒息。未见致死性外伤。
图11:公安机关提供司法鉴定意见书1份(见附件)
五、事故处理及后续工作开展情况
火灾发生后,灯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火灾事故调查相关事宜,会议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组的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会议要求,火灾事故调查组尽快查明火灾原因立即成立调查组,并指定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调查。灯塔市消安委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压实消防工作责任,严防类似的火灾事故再次发生。灯塔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础信息采集核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灯塔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火灾原因调查的同时,立即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通报警示事故教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针对此次火灾事故暴漏出的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大队向分管消防工作常务副市长进行汇报,建议责成市消安委对万宝桥街道分管安全副主任和万宝桥街道幸福家园社区主任进行约谈,要求深刻反思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全面加强街道、社区消防安全履职能力,进一步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二)开展火灾事故通报警示
市政府成立“6.16”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从事故原因、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责任倒查,建议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对万宝桥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要求认真查摆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 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火灾发生后,广泛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并组织基层网格员敲门入户宣传、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宣讲等活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各级网格员利用橱窗、大喇叭等渠道全面加大消防宣传、警示力度,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及火灾逃生能力。同时,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微信等渠道发布警示及在小区入口张贴警示宣传海报。
六、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此起火灾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原因虽然比较清晰,但在调查过程中暴露出的乡镇(街道)基层消防管理仍然较为薄弱主要体现在:乡镇(街道)消安委实体化运行进程缓慢,乡镇(街道)作为地方政府的“神经末梢”,未能有效督促社区负责人、消防安全网格员开展辖区内隐患走访排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消防工作一知半解,基层网格力量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消防隐患还未真正实现闭环管理,工作实效亟待提升。
七、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推动党委政府落实领导责任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评估灯塔市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提升灯塔市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夯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定期组织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辖区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实体化运行基层消防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基层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违法行为职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三)强化重点问题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实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行,要全面建强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加强人员培训、器材装备、值守联动等方面建设,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要常态化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志愿者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网格力量广泛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突出重点,严防有影响性火灾事故。针对群租房、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要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逐个区域开展排查,全面摸清辖区群租房,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底数,建立清单台账,逐级压实监管责任。
(四)加强警示宣传教育
要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曝光对群租房、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等典型火灾事故。广泛发动基层网格组织和消防志愿者,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醒群众主动检查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努力形成关注消防、参与消防、学习消防的氛围。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律法规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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