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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乌兰浩特市“1·2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月25日凌晨4时34分许,乌兰浩特市某工艺品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80.4万元。
事故发生后,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并决定在全盟范围内立即启动开展消防安全“两个集中”(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行动。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插排电源线短路起火引燃可燃物,火势经外墙保温材料燃烧向上蔓延,楼内居民逃生时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的较大火灾责任事故。
一、事故发生单位
乌兰浩特市某工艺品店,主要经营黄纸、香烛、佛饰品等,属于“九小场所”,日常安全管理主要由辖区派出所、街道社区以及消防、市场、住建等部门共同监管。
二、事故发生经过
1月25日,某工艺品店内南卷帘门西侧插排电源线发生短路起火,3帧后引燃周边可燃物,火势迅速扩大由南侧卷帘门西侧向外燃烧,引燃建筑外墙保温板并向上快速蔓延;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 事故信息接报
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某工艺品店起火”,支队立即调乌兰浩特市消防大队派光明西街消防站2辆消防车1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大队遂行出动。
(二) 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后,2分37秒即赶到事故现场并立即展开灭火和搜救行动,20分钟将楼道被困人员救出,将单元内群众全部疏散,同时扑灭现场明火。医疗救护人员5分钟赶到现场,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救治。综合评估,该起事故应急处置反应迅速,灭火效率较高,救援及时有效,疏散快速有序,较好地完成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 直接原因
经调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某工艺品店内插排电源线发生短路故障,引燃客厅烧纸,经营者灭火不当,火势经外墙保温材料燃烧迅速蔓延单元各楼层,居民逃生吸入过量有毒烟气造成伤亡,是“1·25”较大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 本起火灾主要是店铺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自制插排并将多个插排串联,导致多点连接电路承载电荷过高,引发插排短路;
- 店铺各功能区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经营场所与住宅共用楼梯间,经营区卷帘门不能及时打开,经营场所存放大量易燃可
燃物品,当事人沿住宅单元逃生后,单元门呈开启状态,造成火灾蔓延迅速,大量烟气充斥于疏散楼梯,人员逃生路线受阻;
- 起火建筑外保温材料为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燃点低、燃烧速度快,起火后,火势迅速向建筑外立面蔓延;
- 居住人员火灾防范意识淡薄,对身边明显存在的火灾隐患辨别不清、重视不够,不掌握灭火的基本方法,灭火方式不当,造成火势迅速蔓延;
- 经营性场所和小区内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应配备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设施器材,但该经营场所没有配备或配备不足、消防器材管理维护不当,发生火灾时不能发挥应有作用;
- 居民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匮乏,遇到险情后对身边风险分析判断失误,逃生自救方法错误。
五、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盟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各“九小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坚持自我管理、坚持自检自查、坚决消除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 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盟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九小场所”,大型商超、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严查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法惩处,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风险研判。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消防管理机制,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联合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全面发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网格力量,开展巡查检查和宣传教育,靶向纠治“三合一”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旧楼改造、小区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堵塞消防通道、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窗、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充电等危险行为,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大培训”要求,因地制宜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培训,组织党政机关、基层网格力量、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平台作用,突出典型火灾案例宣传,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推送消防安全常识;组织重点场所人员集中开展以安全用火、火灾报警和逃生自救为重点的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