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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北温泉街道金华苑3栋10-7 “6·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4 年份:2024 大小:8.3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4:04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5:14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高层建筑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原因/电气故障原因/用火不慎等级/较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法律/失火罪地域/浙江年份/2024

title: 2024_北碚区北温泉街道金华苑3栋10-7_6·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金华苑3栋10-7 “6·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6月18日10时19分左右,北碚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北碚区北温泉街道金华苑 3 栋 10-7 发生火灾,火灾烧毁 10-7 住宅内装修构件和部分家电,并造成3栋其他12户居民住宅装修构件或家电物品受损,过火面积约 50 平方米,火灾造成 1 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为 117233 元。 按照《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成立由区消防救援局牵头,区公安分局、住建、应急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火灾事故开展延伸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走访询问、现场查看、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查明了火灾发生的诱因和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成因,查实了有关单位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问题,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金华苑小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路202号,建设单位为大理耀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有建筑5栋,均为地上18层,总建筑面积55265.05平方米,共有732户,起火建筑3栋,地上18层,高54米,建筑面积10590平方米,属于二类高层居住建筑,2009年竣工验收,该建筑设置有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和灭火器。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重庆云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徐先斌,于2016年接管北碚区金华苑小区。火灾造成1人死亡,姓名:周世杰,性别:女。

二、火灾发生经过和灭火救援情况

2024年6月18日10时19分,总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北碚区北温泉街道金华苑3栋住宅发生火灾。总队共调派3个消防站、8辆消防车、5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10时24分,首批处置力量到场,10时55分,现场明火被扑灭,11时00分, 现场搜救出1名被困人员,已送往北碚区九院急诊部救治,14时20分接北碚区九院电话反馈,送往医院救治的1名被困人员于12时35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经调查认定起火时间为:2024 年 06 月 18 日 10 时 19 分左右,起火部位位于北碚区北温泉街道金华苑 3 栋 10-7 住宅客厅东北区域,起火点位于北碚区北温泉街道金华苑3栋10-7住宅内距离客厅窗户西南方向60厘米至120厘米,距离客厅东南墙西北方向 70 厘米至 130 厘米区域内, 起火原因可以排除生活用火不慎、外来火源,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经区公安刑侦支队对死者身体外观进行检查,可以排除他杀的可能。经询问死者周世杰家人,死者平时喜欢从外捡物品回家,捡回的物品直接摆放在沙发或客厅地面,并且在家里饲养了许多猫、狗和鸡等动物,周世杰也不允许子女进入屋里探视。综上所述,调查组认定导致此次火灾蔓延扩大和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周世杰年龄较大且一人独居,并在家里堆放大量物品,导致火灾荷载加大和堵塞疏散通道,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扩大,且自救能力差导致人员伤亡。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为一般火灾事故。

四、火灾事故相关单位和政府部门履职情况

(一)重庆云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流于形式,明知室内消火栓无水的情况下,在日常巡查记录中仍然填写正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二)北温泉街道办事处。调查中发现,北温泉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专管机构明确确定了各级网格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能职责划分清晰,按要求开展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对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指导检查;火灾发生后,社区微型消防站到场协助火灾扑救处置。但未对起火住户开展入户宣传。

(三)北泉派出所。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北泉派出所应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调查中发现,北泉派出所按要求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并针对该小区存在占用消防车道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火灾发生后,辖区民警及时到场协助火灾扑救处置。北泉派出所已经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六、事故责任处理建议

(一)周世杰:此次火灾造成1人死亡,起火原因系金华苑3栋10-7号住宅客厅排除生活用火不慎、外来火源,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涉嫌失火罪。鉴于火灾发生后,金华苑3栋10-7住宅业主周世杰已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建议不予追究失火罪。

(二)重庆云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并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议移交区消防救援局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事故调查组。

(三)北温泉街道办事处:消防宣传不到位,按照《北碚区镇街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纳入年度考评并扣除相应分数,取消年终平安建设暨消防安全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七、事故防范建议

(一)加强全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金华苑小区“6·18”火灾事故中暴露出高层住宅建筑存在的共性安全隐患。据调查,全区高层住宅建筑普遍存在消防设施损坏、安全管理缺位等问题,加之小区居住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修基金使用困难,各类安全隐患迟迟得不到整治。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将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摆在突出的位置,将安全隐患整治纳入民生工程,给予财政倾斜,加大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安全管理的投入力度,消除高层住宅建筑各类安全隐患。

(二)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金华苑小区3栋10-7“6·18”火灾事故中暴露出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差,安全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是安全管理的末端环节,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和宣传教育等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打通安全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各镇街、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要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对社区居民加强消防安全入户宣传,上门指导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讲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常识。要以老弱病残、学生、婴幼儿等家庭为重点,鼓励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改进烤火取暖方式,推广智能断电取暖设施。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4/2024_北碚区北温泉街道金华苑3栋10-7_6·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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