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1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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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1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6月14日 23时54分,位于滨州工业园区内的山东科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 $600m^2$ ,直接经济损失 26.15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滨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总工会、滨州工业园区等单位组成的山东科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1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问询人员、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区纪委监委机关对相关单位及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提出了处理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 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山东科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
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戴维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MA3F5L3G02001V,注册地位于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办事处梧桐八路东首,滨州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包含:环保技术开发;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环境污染治理。处置规模为焚烧3万吨/年,填埋1.1万吨/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滨州危证58号,初次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7日。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滨环字(2018)62号),于2018年3月27日完成安全预评价专家评审,于2020年7月开始项目建设,于2023年9月9日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因市场行情,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自2024年5月1日起企业开始放假,原有职工59人,仅有13人留守值班。
(二)事故仓库情况
1#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2918.98m^2,高9.6m,共分三个防火分区(A1、A2、A3),发生火灾的为中间A2库,建筑面积约1000m^2,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1月21日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质量验收,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三)事故仓库存放物料情况
经调取视频监控发现,起火点为A2库存储的废活性炭处,该批物料供货方为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收日期2024年1月20日,重量19.434吨,28个编织袋包装,入厂时检测闪点68.5℃,查阅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活性炭主要吸附二硝基二苯醚、DMF
(二甲基甲酰胺)、甲苯等物质。
(四)天气情况
6月12日,滨州多云~晴,最高气温度39℃;6月13日,滨州多云~雷阵雨,最高气温41℃;6月14日,滨州雷阵雨~晴,最高气温32℃。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6月14日23时54分,当班人员高成科在中控室通过温度预警监测系统发现1#危废暂存库中库(A2库)发生高温报警,并随后通过监控确认该区域起火。高成科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前往现场查看火情,随即向经营厂长李飞、副总经理牟庆达和常务副总经理肖杰汇报事故情况。6月15日0时左右,消防车抵达事故现场并开始进行灭火作业。0时5分,牟庆达向滨城化工产业园服务中心主任段景敏汇报事故情况,段景敏随即向区应急局进行汇报,区应急局随即向市应急局汇报。生产工程师秦华磊于0时20分左右到达现场,向消防员说明现场货物性质以及物料情况。0时30分左右环保工程师薛亮根据李飞安排将雨水口切断,对污水外排口做紧急处置并关闭VOC(废气收集设施),以防止火灾进一步蔓延至A1库。随后,友泰、滨农、首建等企业消防车参与救援灭火。4时30分左右明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由于吸附二硝基二苯醚、DMF (二甲基甲酰胺)、甲苯等
化学物质的活性炭在仓库中长期存放,活性炭吸附的化学物质与空气中氧气产生放热反应,遇到持续高温天气,放热反应加剧,热量不能及时散发,导致局部温度过高,达到闪点68.5℃以上,发生自燃着火事故。
(二)事故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山东科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14”火灾事故是一起因风险辨识不到位导致危废物料发生自然的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调查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二)对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建议
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不力,对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三)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山东科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处置规程,全面开展危险辨识和风险分析工作,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强化应急演练。
(二)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区分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危废处置单位和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职责,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利用督导检查、行政执法等有效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滨州工业园区要深刻汲取本起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等要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高检查的技术含量,及时发现和消除企业深层次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