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_梧州苍梧4·8_4·8_较大_火灾_调查报告.md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商场市场场所/消防设施工程等级/较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地域/广西年份/2024
title: 2024_梧州苍梧4·8_4·8_较大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2024年4月8日,梧州市苍梧县岭脚镇人和村发生较大火 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
81.1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 实施办法》《梧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4 月9日,梧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由市委常委、常务 副市长任组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 纪委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 生健康委、市总工会等单位人员组成,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管 理组、责任追究调查组,邀请市纪委监委介入开展相关调查处理 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 追责”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等方式, 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梧州苍梧“4·8”火灾是一起因屋主没有落实 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设置防火分隔、配齐消防设施,违法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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