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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_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5·12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4 年份:2024 大小:11.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4:10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5:05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仓储物流场所/工业厂房场所/化工危化原因/电气故障等级/较大事故地域/江苏年份/2024

title: 2024_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5·12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泰州医药高新(高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5·12”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14421308/2024-238586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8-20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高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5·12”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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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2日1时15分左右,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26.0447万元人民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高港区人民政府授权,2024年5月14日,由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泰州市高港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区公安分局、总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邀请区纪(工)委监委派员参加,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港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英俊及高港区政府副区长孙晓军担任。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顺公司),略

(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火灾起火位置为百顺公司铝箔胶带车间南侧杂物间,该杂物间与铝箔胶带车间之间设有一制胶间(已停用)。杂物间东侧为蒸汽管道间。杂物间内部设置了危化品仓库。该杂物间为非固有建筑,为百顺公司自行搭建。

(三)工艺情况

日常生产中,百顺公司危化品仓库用于存放少量的二甲苯和乙酸乙酯;杂物间内存放已使用的乙酸乙酯和二甲苯的悬浊液及胶渣。涂胶机使用的是丙烯酸酯类合成胶水。涂胶结束后利用二甲苯和乙酸乙酯清洗涂胶机上的涂胶滚筒,并将清洗过胶水的二甲苯和乙酸乙酯悬浊液存放于杂物间铁桶静置,待乙酸乙酯和二甲苯与胶渣的悬浊液沉降后再次利用。再次利用的时候因挥发导致溶液减少,即从危化品库领取新的二甲苯和乙酸乙酯加注到里面补充,循环重复使用,一直到胶渣沉淀满了铁桶,放置在旁边再继续换铁桶盛装。一般3个月会对杂物间的胶渣清理一次。

(四)现场勘验情况

火灾事故后,泰州市高港区消防救援大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验。

1.环境勘验

火灾发生在泰州市高港科技创业园创业大道300号的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南侧仓库。起火建筑为单层钢结构,起火部位为杂物间西北角,主要燃烧物为胶水、废胶渣、色浆、乙酸乙酯、二甲苯及储存容器等,过火面积约110平方米。

2.初步勘验

对起火建筑进行勘验,从外观上看是采用单层钢结构建设。用途是作为杂物间使用,内部存储有部分物料,货物基本为胶水、废胶渣、色浆、导热油,存放形式大部分为铁桶,少部分为塑料桶;杂物间中间偏北建造有一间三面砌墙的砖混结构单间危化品仓库,仓库西侧设置一扇门,门北侧设置一个排风扇,仓库存放有乙酸乙酯、二甲苯等危化品。该杂物间及危化品仓库基本过火毁坏,残留部分框架结构,地面残留过火的胶体液体及过火发生形变的铁桶;杂物间北侧残留过火发生形变的配电箱,外表呈黑黄色;杂物间顶部基本过火坍塌,彩钢瓦过火发生形变;杂物间西侧底部砖混围墙过火,部分坍塌。危化品仓库过火,东侧顶部屋顶砖混结构部分坍塌,仓库四周墙壁过火,存在烟熏痕迹;大门过火,烟熏呈黑色,大门北侧排风扇过火掉落。

对起火厂房北侧二层建筑进行勘验,该建筑为废弃制胶间,采用钢结构建设。该建筑过火烧毁,地面残留金属框架和金属彩钢瓦,过火发生形变;地面残留部分烧毁的设备及金属构件。

对监控进行勘验,厂区西侧有一处监控,监控方向朝东南,覆盖起火杂物间建筑范围。

3.细项勘验

对起火建筑进行勘验。杂物间整体过火,残留金属彩钢瓦过火形变,金属框架过火形变,呈黄黑色;西侧残留部分烧毁的窗户框架,底部残留砖混结构墙体,存在烟熏痕迹;南侧残留部分框架结构,地面残留过火的胶体液体及过火发生形变的铁桶,外表呈黑黄色,过火存在烟熏痕迹,墙体部分破损;东侧地面残留过火的金属框架和物料;北侧地面残留有金属配电箱,过火发生形变,呈黑黄色。

对危化品仓库内部进行勘验。仓库过火,内部残留过火烧毁的物料和框架;仓库东西两侧墙体破损,部分砖混掉落,顶部为预制水泥混凝土未发生明显烧毁,外形完整;仓库大门过火呈黑色,大门北侧排风扇过火掉落,呈黑色,金属线路完整。

对监控进行勘验,通过现场的监控视频查看:2024年5月12日1时14分49秒,起火建筑西侧位于危化品仓库大门北边的窗户内部靠北出现第一次闪光,1时15分23秒,窗户出现较大闪光,随即发生闪燃。

4.专项勘验

对配电箱进行勘验,箱体基本过火,金属构件和金属外壳变色呈黄黑色,内部残留部分金属线路,存在烟熏痕迹。

(五)现场作业人员情况

经调查,事发时杂物间仓库无人作业,事发前也无人使用该杂物间。杂物间管理员徐某休息,随身携带杂物间钥匙未在公司。凌某亚等6名工人在铝箔胶带车间作业,事发前未曾前往杂物间仓库。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经查阅现场监控视频,2024年5月12日1时14分49秒,杂物间位于危化品仓库大门北边的窗户内部出现第一次闪光,1时15分23秒,窗户内出现较大闪光,随即发生闪燃,并迅速蔓延至整个杂物间及危化品仓库。在铝箔胶带车间作业的夜班工人凌某亚和唐某进发现了火情,判断火势较大,超出自身扑灭能力范围,随即唐某进于1时20分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并组织其他工人撤离厂区。

(二)应急救援情况

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调派通港路消防救援站、祥泰路消防站、青年南路特勤站共3个队站12台消防车、41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扑救。1时32分通港路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1时38分增援力量陆续到达现场,2时24分现场明火被扑灭,5时10分现场处置完毕,过火面积约11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三)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相关房屋建筑物及胶水等被烧毁。依据泰州嘉和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火灾受损涉及相关资产市场价值评估咨询报告书(泰嘉评咨报字[2024]第23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6.0447万元人民币。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事故调查组管理组人员通过询问人员、查看相关报警记录、视频分析、实地勘验等方式,排除雷击因素(当日天气无雷击现象)、人为因素(调查询问当时杂物间未有生产作业且监控视频未出现人的影像)、遗留火种因素(现场未发现遗留火种痕迹且无人员进入)。结合视频分析及实地勘验情况,最终分析确定火灾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火灾起火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1时14分49秒,起火部位位于杂物间西北角,火灾原因认定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事故间接原因

百顺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一是未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该事故杂物间为百顺公司自行组织搭设建立,其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且未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二是未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在火情初期未有效组织工人进行扑救。

(三)其他情况说明

百顺公司在杂物间内自行设置了危化品仓库,该仓库用于存放二甲苯及乙酸乙酯等甲类危化品。该仓库未经设施设计及安全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其与杂物间、与东侧泰州市中海机械有限公司员工宿舍楼的防火间距均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相关要求。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百顺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建议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涉事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百顺公司自行建设的危化品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对百顺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百顺公司要反思此次事故中暴露的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严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严格规范危化品使用,合法合规建设危化品仓库,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要督促园区内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老旧设备电气线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使用危化品的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摸清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危化品使用、存储情况,突出火灾风险重点部位,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区应急管理局、高港消防救援大队要聚焦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联合开展监督执法,切实查找问题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对不能第一时间解决的问题隐患要及时进行“回头看”,通过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

高港区人民政府“5·12”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4年8月19日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4/2024_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5·12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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