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经开区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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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经开区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4月5日,岳塘经开区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约758万元。
火灾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领导高度关注,应急管理部副部长胡明朗,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郑西、副总队长温国坤等领导远程调度指挥。湘潭市时任市委书记刘志仁,市委书记、时任市长胡贺波等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问责,举一反三开展安全检查,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湘政办发〔2023〕27号)以及《湘潭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潭政办发〔2022〕第6号)等法律法规,4月16日,湘潭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对此次火灾事故调查进行督办的相关要求,提级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新华为组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政府督察室、市总工会、岳塘经开区、
国网湘潭公司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组。市调查组下设技术工作组、管理工作组、综合工作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视频分析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财产损失等情况,全面客观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实事求是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18日,位于湘潭市岳塘区易家湾镇株易路口,注册资金460万元,法定代表人言某梅,主要负责人钟某群。起火建筑产权属于天源公司,同时天源公司也是物业服务公司。天源公司利用该建筑从事商铺租赁服务,起火前共有租赁商户24户。天源公司于1995年对该建筑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2013年左右,天源公司对该建筑进行了改、扩建,但改、扩建行为未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审核、验收。商铺使用性质涵盖摩托车及配件、纺织品、政策允许经营的金属材料的销售门店和货物仓库。
(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建筑面积约为23000平方米,共两层(局部三层),钢架结构,耐火等级4级。建筑物分为两部分,其中外围建筑高度约6.5米,大体呈直角三角形状,沿北面直角线建筑长约154米,毗邻G60沪昆高速,沿东面直角线建筑长约157米,毗邻单位内部道路;沿西南面斜角线建筑长约174米,毗邻长株潭
〔图〕大沪民高速长株漫大市场楚大动长株潭大市场\n
图1 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火灾前后俯瞰图
〔图〕高198\n 〔图〕2号出A口1号入口\n
图2 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火灾后近景图及灾前复原图
大市场内部道路,西南面建筑两端位置分别设置了一个进入内部的主出入口(靠南侧的编为1号出入口、靠北侧的编为2号出入口)。内部建筑高度约10米,为不规则建筑。内部建筑西南面与外部建筑相连,北面、东面与外部建筑之间为内部过道。
该建筑屋面为彩钢板加隔热棉搭建,梁、柱均为钢架结构,一至二层的楼板为木制楼板,铺面之间分隔物部分为砖墙,部分为木板,建筑铺面入户处多为玻璃幕墙,二层建筑铺面外窗一侧多为彩钢板。2013年左右该公司对建筑屋面、梁柱、楼板以及电气线路等进行了改造升级。
该建筑除设置有局部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疏散指示标志外,无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未按规范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按规范设置防排烟系统,未设置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等。
二、事故发生经过、灭火救援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火灾初期阶段及事故单位初期处置情况
2024年4月5日上午8时16分左右,天源公司工作人员周某在该单位1号入口处发现该公司一楼51、52号铺铺面一层至二层楼板处有黑色烟气,随即大喊“起火了”,与此同时,天源公司工作人员孙某辉,听到起火的呼喊声后,跑至1号入口处的保安亭,找出配电箱钥匙交给周某,周某随即打开配电箱钥匙,将配电箱总闸关闭,随后呼喊钟某群前往52号铺查看情况;8时17分,周某前往52号铺后门查看情况;8时17分,5号商铺帛誉棉
品工作人员李某连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首报);8时19分,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孙某辉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8时20分,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钟某群用干粉灭火器向起火部位实施灭火,因火势较大无法有效控制,后退回组织人员疏散。
(二)消防救援机构处置情况
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8时17分接到报警后,按照“一短三快”初战机制和“第一时间调派足够力量”原则进行接警调派。作战行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火情侦查,疏散控火。8时26分,首战力量到场后开展火情侦察,出2支水枪控制火势,并在仓库东面过道架设1门移动炮控制火势。组成人员疏散小组,疏散仓库周边群众。成立供水保障组,寻找周边可利用水源,组织现场供水。第二阶段重点设防、堵截火势。8时45分,支队全勤指挥部以及特勤站、双拥路、书院路站等增援力量相继到场,协同红易路站在仓库南、北面阻截;应急、公安、医疗、环卫等联动单位力量到场参与,共同处置。第三阶段三面合击、扑灭火势。10时37分,总队全勤指挥部及长沙支队、株洲支队增援力量陆续抵达现场。指挥部命令在东面、北面、南面建立灭火阵地,对火势进行合击。第四阶段分割包片,清理余火。建立火场供水主干线,在3台挖机配合下,每台挖机配合2支水枪深入火场进行余火清理。
12时10分,大火被扑灭。13时58分,现场余火清理完毕。除辖区消防救援站留守现场外,其它消防救援站全部归队执勤。
此次火灾及时疏散人员,未造成人员伤亡。阻止了火势向北、向西南蔓延,确保了仓库北面和西南面部分主体框架完好。
(三)市委市政府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接报火灾信息后,市委、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时任市委书记刘志仁批示:请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岳塘区等单位全力科学灭火,灭火人员注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强化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市委书记、时任市长胡贺波批示:按要求落实。请应急局调度,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加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吴志雄批示:请消防仔细搜救人员,全力灭火,坚决防止人员伤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新华批示: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科学调度,立即增援救援力量,全力以赴尽快扑灭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火灾发生后,市委书记、时任市长胡贺波,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吴志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新华等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救援,现场设立救援指挥部,成立消防
救援、医疗、宣传、善后、综合等5个处置组,全面开展灭火救援处置工作。
三、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直接财产损失情况
依据《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B185-2014),受事故调查组委托,经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核定,本次火灾事故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约758万元(该核定金额不作为事后赔偿依据)。
四、起火原因调查情况
(一) 起火时间的认定
经调查走访、视频分析以及根据现场火灾发展规律,综合判断火灾最初出现烟气时间为2024年4月5日上午8时15分左右,最初出现明火时间为2024年4月5日上午8时16分左右。
(二)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
〔图〕4-·5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火灾一楼平面图173141421室1:200①4711744图例502-5过火区域5起火部位1114.5海原天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火灾一楼平面面11制人审图人15见证人参时间\n
图3 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楼火灾平面图
经调查走访、现场勘验、视频分析以及检验鉴定,综合认定起火部位(起火点)为52号铺内 $^{1}$。
4·5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2仓库平面图
〔图〕T.m1:200图例过光13r相大点门4-5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2仓库平面图制面人气审图人见证人制图时间\n
图4 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2号铺一楼火灾平面图
[1] 52号铺位于天源公司东面外部建筑一楼,铺面宽7.4米左右,纵深13米左右,铺面出入口在西侧,为玻璃门+玻璃幕墙,北侧墙体、东侧墙体为砌到顶的红砖墙,南侧为未到顶的木板墙。52号铺的产权所有者和出租方为天源公司,实际使用者为和承租方为岳塘区鑫维摩配商行,用于存放摩托车燃油发动机,发动机用纸质外包装包裹。堆放高度约1.5至1.8米左右。
(三)起火原因的认定
经综合认定,事故的起火原因为天源公司52号铺照明线路电气故障引发起火。
〔图〕4·5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2仓库电线图7.4m1:200013m图例4·5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2仓库电线图电灯制图人空气开关审图人电灯线王电线见证人木墙制图时间璃幕\n
图5 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楼52号铺电气复原图
〔图〕4-5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火灾电气线路图N--41:200图例-输电线配电线入户电线--过火区域+11起火部位变压器配电箱45起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火灾电气均电表图人审图人入户开关见证人时间\n
图 6 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楼电气复原图
五、事故性质及原因分析
(一) 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岳塘经开区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4·5”火灾是一起一般火灾事故。
(二)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起火原因为天源公司52号铺照明线路电气故障引发起火。该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置以及电气线路敷设安装均不符合要求,未有效阻止火势蔓延,未有效发挥防灭火功能,加之建筑储存货物物多,火灾荷载大,从而导致火势蔓延迅速。
(三)间接原因
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六、相关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的消防工作要求。出租人应当负责租赁厂房、仓库消防设施的维修,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
七、相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未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未依法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未及时处理涉及本企业消防安全问题,未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不到位,未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未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导致天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严重缺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条之规定,建议对其是否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二)对事故单位的处理建议
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2013年左右对建筑屋面、梁柱、楼板以及电气线路进行了改扩建并未报审报验投入使用,其违法行为一直到火灾发生前仍未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建议由住建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要求,存在防火分区、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建议由消防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八、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人员
钟某群,男,湘潭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8}$。 钟某群作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岳塘区鑫维摩配商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未组织对经营范围内场所开展防火检查,未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由消防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建议追责问责人员
刘某佳,岳塘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主办职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工作的日常检查、宣传和隐患整治不力,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黄某志,岳塘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党委委员、主管,分管长株潭大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工作组织实施推动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崔某军,岳塘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主任、主管长株潭大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缺乏正确认识,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未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日常检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报送流于形式,对安全隐患未及时形成闭环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通报批评。
沈某,岳塘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员,负责区安委办日常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责任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落实交办任务,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李某,岳塘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岳塘经开区安委办副主任,分管安委办日常工作,协调督导安委会成员单位力度不够,消防安全工作相关文件接收、传达不及时,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文某刚,岳塘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岳塘经开区安委办主任,主管安委办日常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协调督导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力度不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通报批评。
戴某,岳塘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园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分管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对经开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以及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履职情况督导检查不力,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通报批评。
汤某,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主管岳塘开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消防安全检查不全面不细致,未及时发现并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曾某,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全面负责岳塘区辖区内(含岳塘经开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通报批评。
(四)其他处理建议
建议岳塘经开区管委会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市人民政府对岳塘经开区管委会进行约谈。
建议岳塘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岳塘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向岳塘经开区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
建议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向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书面检查。
九、防范措施建议
(一)认真吸取教训,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汲取“4.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各级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统筹领导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分行业、分地区、分重点组织检查发现、督促整改辖区内安全生产风险和重大火灾隐患,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统一领导”职责。各行业部门尤其是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要有效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懂安全“红线”意识,懂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懂本企业安全重点,懂同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守法履责,坚决贯彻好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各企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企业安全
生产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维护,严格内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落实职工岗前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消防安全水平。
(二)深入排查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一是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组织研判安全风险,强化安全风险辨识,排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制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安全理念,建立风险隐患自查自报制度,切实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二是突出“盲区”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各商场市场、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场所以及“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坚决堵住安全监管漏洞,坚决防范化解亡人及有影响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持续提高企业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一要紧盯企业“一把手”这个关键核心,帮助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重视程度和参与程度,助推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际效果,确保企业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人员责任到位。二要面向企
业和社会加强安全宣传警示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安全提示信息、安全政策法规和警示案例。三是要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