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12·2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title: 2024_红花岗区12·2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红花岗区“12·2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
04/07
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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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12.2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3月24日
调查机构:红花岗区“12.20”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4年12月20日19时38分,红花岗区深溪镇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造成表面处理环保产业园二号厂房一层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二层贵州盾深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过火,三层、四层部分区域烟熏。过火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123767.086元(注:该损失为消防救援部门内部统计数据,不作为诉讼、赔偿依据)。
火灾发生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指示批示,要求尽快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处置。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函〔2021〕95 号)要求,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红花岗区“12.20”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应急局、公安局、住建局、工科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为成员。邀请区纪委监委及检察院参加,邀请深溪镇参与火灾调查。调查组下设综合组、技术组和管理组展开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调查期间,因物证的检验、鉴定中止调查34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时间:2024年12月20日19时38分33秒许
(二)事故地点:红花岗区深溪镇遵义表面处理环保产业园区二号厂房
(三)事故类别:火灾事故
(四)事故等级:一般火灾事故
(五)火灾受损情况
表面处理环保产业园二号厂房一层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二层贵州盾深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过火,三层、四层部分区域外墙过火、内部受烟熏。过火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123767.086元。
(六)当事人基本情况
甘永红、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137****5878
曾行亮、贵州精立航太科技有限公司、156****8023
陈雅翔、遵义锐通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189****2361
冉志纯、贵州巨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38****0925
伍涛、贵州航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137****3545
邓勇、贵州盾深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158****7481
廖梅梅、遵义市新蒲新区金科中央公园城80栋一单元1004、166****8258
二、单位及起火建筑情况
红花岗区深溪镇遵义表面处理环保产业园区二号厂房于2017年开始施工,2018年主体结构完工,2022年竣工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430㎡,建筑面积10110.84㎡,共4层,建筑高度30米,按丁类火灾危险性建设,为高层建筑厂房。由贵州巨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管理,一层由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购买使用,二层由贵州盾深表面处理科技公司购买使用、三层由遵义锐通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使用、四层由贵州精立航太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三、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2月20日19时38分33秒许,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车间监控显示厂房西部挡板的东侧附近,即硫酸池附近透过挡板空洞发现明火,随着时间推移,火势逐渐增强,火焰高度超过挡板,火焰出现多次快速闪动,硫酸池区域有液体向外喷溅,火焰引燃周围可燃物,火势开始蔓延,并伴有大量浓烟出现。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2024 年12月19日19 时51分,支队指挥中心接警,调派南岭消防站 2车12人、忠深大道消防站1车7人赶赴现场,随后又调派会址、特勤、遵南大道、播州大道、苟家井等 5 个消防站前往增援,支队、大队两级全勤指挥部同步出动,并联动区应急、公安、供水、供电、燃气、环卫等部门协助。20时04分忠深大道消防站与大队全勤指挥部到场,立即开展火情侦察与群众疏散工作。20时15分,南岭消防站到达现场。20时20分,第一批增援力量到达,大队指挥员接管指挥。20 时45分,支队全勤指挥部和后续增援力量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22时25分,火势得到控制,各阵地继续降温冷却与清理零星火点。22时55分,明火扑灭。23时04分,确认无复燃可能后,灭火力量撤离现场。
(三)事故善后情况
火灾发生后,在区委、区政府统一指挥下,区消防大队立即开展火灾调查工作,贵州巨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对受灾建筑进行修护维护,组织企业恢复生产。目前除受灾较重的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贵州盾深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还未恢复生产外,其余受灾户已经恢复生产,情绪稳定。
同时贵州巨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斥资约80万元分别对园区受损的废水收集系统相关硬件设备设施的修复、对抽风管道全面完成升级改造工作、与消防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组建义务消防队,增设消防站及配备应急物资、新增接入监控摄像头36个,将企业重点部位监控接入中控室。推动温感、烟感等监测设备安装。推动企业购买厂房保险,实现了风险转移,增强风险应对能力。
四、事故调查情况
(一)现场勘验情况
火灾现场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表面处理环保产业园二号厂房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该建筑为高层框架结构建筑,使用性质为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加工。建筑东侧(正面)为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区,北侧为园区三号厂房、西侧为园区内部道路,南层为园区一号厂房,整栋建筑坐南向北;起火建筑由一层向上四层蔓延依次是:一层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二层贵州盾深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三层、四层、过火区域主要集中在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二层贵州盾深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其余区域烟熏痕迹明显。通过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内部监控及园区外视频监控查看和第一时间参与灭火人员(蒋义、杨玉成)供述,确定建筑一层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起火。
对起火建筑进行勘查,该建筑一层由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使用,车间共分为线上车间、上挂车间、线下包装车间;通过现场查看,主要过火区域集中在线上生产车间,其余车间及区域存在烟熏痕迹较重及高温烘烤情形;线上车间距离地面约2米,采用钢架结构作为支撑,表面使用格栅板进行铺设,由西向东共设置3条表面处理作业线,分别为除油作业生产线、三联水洗(设置1个硫酸池、2个水洗池)作业生产线、超声波除蜡作业生产线,从现场物品燃烧碳化程度看,在第一个“三联水洗”作业生产区域处物品燃烧碳化程度较其他区域重,同时该区域的上方房顶呈乳白色,部分水泥抹灰层脱落,顶部楼板的部分钢筋已裸露可见,其他区域房顶呈黑色,烟熏痕迹明显,未见水泥抹灰层脱落,格栅板铺设表面碳化程度严重,碳化物呈网格状;对建筑北侧外墙查看,燃烧程度由下往上逐步减轻,一层、二层窗户边框较三层、四层严重;在该生产车间西侧发现视频监控2处,通过视频监控查看及现场物品烧毁程度确认起火部位位于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线上生产车间第一个“三联水洗”作业区域,起火点位于该区域硫酸池挡板后部中侧区域。
在线上车间第一个“三联水洗”作业区域提取电器线路及设备进行专项勘验:B2为直径约2.7毫米的铜制电源线,表面呈褐红色,整体光滑,无熔痕;E5为220v电器设备空气开关,接线柱表面紧压,无松动,表面呈黑白色,2片铜片呈黑色,软连接变与铜片相连接,表面呈蓝色,有少许金属熔痕;C3为超声波发生器,表面呈白色与褐红色相互交叠,内部各类设备熔化较重,部分铝制物品受高温熔化流出。
(二)检验检测情况
- 物证送检情况:经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编号:应急消川研司鉴中心[2025]物检字第0027号),现场提取的铜导线及残留物未发现短路故障痕迹,鉴定结果为火烧痕迹。
- 视频分析情况:调查人员提取室内监控1段,经送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分析发现(视频分析意见编号:SX250060):视频监控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8时28分24秒许”,经查看检材SX250060-S01画面,监控视频时间“2024年12月20日18时28分24秒”许,视频画面中厂房内西部挡板的东侧附近、即硫酸池附近区域出现烟气,随时间推移,烟气逐渐增多并扩散;监控视频时间“19时38分33秒”许,透过挡板孔洞可见硫酸池附近区域出现明火,随时间推移,火势逐渐增强,火焰高度超过挡板高度,火焰出现多次快速闪动现象,硫酸池区域有液体向外迸溅,火势逐渐蔓延。
(三)调查结论
- 起火时间的认定:分析视频监控、调查询问和报警时间,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和火灾发展蔓延规律,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9时38分33秒许。
- 起火部位和起火点的认定:通过现场勘验、视频分析、询问知情人,结合火灾现场痕迹特征,综合认定定起火部位位于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线上车间第一个“三联水洗”作业生产区域,起火点位于硫酸池内。
- 起火原因:1、排除人为纵火。主要依据:一是根据现场勘验,现场未发现任何易燃助燃剂残留物痕迹,也未发现其他有关纵火相关痕迹。二是委托应急管理部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编号:SX250060),在起火前未见有人员在起火区域活动。2.排除吸烟引起火灾。主要依据:一是委托应急管理部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编号:SX250060),起火前未见有人员在起火区域活动。二是询问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华国、杨敏,厂区禁止在该区域吸烟,通过视频查看也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吸烟行为。3、排除雷击。主要依据:结合遵义市红花岗区气象局的气象证明,2024 年 12 月 20 日 18 时-20 时气象资料,平均气温 4℃降水:0mm、风向:东北风、风速:1.9m/s。4.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主要依据:一是在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线上车间第一个“三联水洗”作业生产区域处现场提取的电气线路 1#、2#、5#、8#物证,经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检测报告(编号:应急消川研司鉴中心[2025]物检字第 0027号),未发现电气线路火灾特征的金属熔痕痕迹。二是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表面处理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提取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 12月20日17时30分到19时51分电流检测数据,发现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流出现异常的时间是19时51分,在起火时间后出现。三是通过委托应急管理部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编号:SX250060)视频分析,未在视频监控区域内发现电火花或其他设备出现异常情形。5.排除外来火源及遗留火源引起火灾。主要依据:一是委托应急管理部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对提取视频物证进行鉴定,通过鉴定未发现在起火部 位处有外来火源及遗留火源的情况。二是通过询问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当天最后一个离开厂区的员工杨廷文供述。6.火灾原因系硫酸桶内浓硫酸(浓度98%)泄漏后,与硫酸池内的水、铁、锌等物质发生放热反应,并产生热量聚集,引燃硫酸桶等可燃物所致。主要依据:一是通过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员工杨敏供述,硫酸桶使用时间较久且近期未进行清洗,硫酸桶内含有残质的铁、锌等金属,同时硫酸桶有破损的先例;二是工艺生产设置的“三联水洗”相连,和员工手动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极易造成硫酸池内渗水;三是通过查看视频监控,车间有长达1个小时左右的烟雾蔓延过程,与浓硫酸发生化学发热的现象符合,结合当天巡查人员杨玉成的供述,在巡查过程中起火建筑有烧焦的烟味蔓延;四是硫酸的化学性质,浓硫酸与水混合时,通常伴有发热现象,会释放大量的热,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浓硫酸逐渐被稀释变为稀硫酸,稀硫酸与硫酸桶内的铁、锌残质发生化学反应后会形成硫酸亚铁、硫酸锌和氢气,氢气又是可燃气体,在一定程度上促成燃烧的形成。
五、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检验鉴定和起火原因分析,认定起火原因系硫酸桶内浓硫酸(浓度98%)泄漏后,与硫酸池内的水、铁、锌等物质发生放热反应,并产生热量聚集,引燃硫酸桶等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
(二)间接原因
- 表面处理环保产业园二号厂房设计为火灾危险性丁类的高层厂房,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为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作业企业,与建筑主体初始消防设计不符,丙类高层厂房应当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该场所未安装,导致初期火灾未能及时发现。
- 表面处理环保产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需要高温加热产生化学反应,其生产作业设备为塑料制品,生产作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在下班后,机器仍然运转,无人员在岗或值班值守,导致初期火灾未能及时发现。
- 表面处理环保产业园建筑主体通风管道为可燃塑料通风管,火灾发生后,火焰随着通风管道迅速蔓延,立体燃烧,导致了火灾的扩大。
六、相关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
- 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是事故主体责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在公司生产车间电泳区超滤泵24小时运行的情况下,未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进行防控;未认真履行场所内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未对公司具有可燃性质的部分生产设备采取相应的防灭火措施。
- 贵州巨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事故责任单位。作为遵义表面处理环保产业园的运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对园区企业排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不及时。二是安全培训效果不明显,人员消防安全能力不强。三是组织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效果欠佳,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水平不高。
七、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和建议
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贵州中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贵州巨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的情况责令改正。对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的隐患进行立案调查,对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核查处理。
八、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重要论述将安全生产从技术规范上升为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园区生产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链条。高新区管委会、工科局要根据《贵州省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企业的源头管控,各招商引资部门要及时与高新区管委会、工科局共享企业入驻信息。住建局要加强园区建设工程的指导帮扶,着力在指导企业在入驻前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深溪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帮扶。各级各部门做到依法履责、依法尽责。各企业单位要坚决破除“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制度,依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评、自查、自改工作,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逐个销账。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各部门要形成合力,指导企业落实人防、技防措施。
(二)深化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
高新区管委会、消防、应急管理、工科、住建、深溪镇等各级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合服务指导机制,帮助生产企业发现火灾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对园区企业消极应付、久拖不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园区管理企业、生产单位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聚焦易燃易爆、劳动密集等重点领域,开展高频次、高压式隐患排查整治,在检查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更要深入检查、自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效果等,建立闭环整改机制;对下班时间、节假日期间等关键时段,要有针对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职责,火灾预防责任到人。通过企业自查、专家排查、部门督查等方式相结合,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治理”。
(三)推动消防安全全民参与
通过警示教育、消防培训、媒体宣传等,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氛围。触目惊心的火灾案例,胜过简单枯燥的知识灌输。各部门、各生产企业要转变思想观念,不能把火灾事故单一的当做负面新闻,而是应当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鲜活教材,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警示企业、教育公众。有针对性的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掌握初期火灾应对方法,提升火灾隐患发现能力。要强化宣传提示。利用园区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消防安全警示片与宣传标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观摩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高产业园区内企业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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