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_肇庆高要日渐升建材店11·11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原因/电气故障等级/重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法律/重大责任事故罪地域/广东年份/2026
title: 肇庆高要日渐升建材店11·11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事故等级: 较大
肇庆高要日渐升建材店"11·11"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肇庆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6-04(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发布)
2024年11月11日01时13分,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日渐升建材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事发后,广东省安委办、省消安委办宣布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经调查认定,肇庆高要金利镇日渐升建材店"11•11"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电气线路故障,经营主体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场所未按照要求设置防火分隔,违规住人,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
11月11日01时11分许,在店外居住的刘某明收到郑某珠微信语音电话得知店里着火。此时店内共有郑某珠、叶某鑫、叶某妍、汤某妹、许某琪和梁某成等6人在集装箱房休息。
1时13分许,梁某成发现店内郑某珠、叶某鑫、叶某妍居住的集装箱房方向着火后,拨打"110"电话报警。1时20分许,刘某明回到店内将居住在店内后侧的汤某妹、许某琪二人救出。1时27分,消防救援队伍首战力量到场处置。4时42分,救援人员在塌陷区发现郑某珠、叶某鑫、叶某妍等3人已死亡。
二、火灾蔓延和人员死亡原因
直接原因:电气线路故障作用引发火灾。该场所将易燃可燃材料的集装箱活动板房作为居住场所,在该场所四周设置了货架且摆放较多易燃可燃材料导致火灾快速蔓延成灾。
间接原因:
- 该场所属于加工、经营、储存、住宿类混合场所,住宿与经营场所之间未做有效防火分隔
- 场地内电气线路、电插排等乱拉乱接,集装箱房门口的杂物妨碍人员逃生,未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 高要区金利镇某商行违规转供电给涉事建材店,导致本应被发现的电气隐患长期存在
- 该场所内储存较多易燃可燃材料,火灾负荷大,产生大量高温烟气
- 现场员工火灾逃生能力差,不能第一时间逃生
三、处理建议
移送司法机关:
- 彭某(实际控制人):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消防验收备案进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 叶某廷(店长):未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行政处罚:
- 彭某: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5条第(二)项行政处罚
- 叶某廷: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6条行政处罚
其他处理:
- 高要区人民政府向肇庆市人民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
- 金利镇人民政府向高要区人民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
- 金利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向金利镇人民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
- 高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向高要区人民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
- 高要区消防救援大队向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高要区人民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
- 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
四、事故性质
较大火灾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死者:郑某珠、叶某鑫、叶某妍(均为建材店员工)。
注:本报告基于肇庆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6月4日发布的调查报告及权威媒体报道综合整理。原文由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发布。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4/2024_肇庆高要日渐升建材店11·11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