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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2024_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1·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1.9”一般火灾事故 调查报告
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1.9”一般火灾事故 调查报告
日期:2025-01-13
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1.9”一般火灾事故
调查报告
2024年11月9日上午9时左右,襄城区尹集乡襄阳凤雏生态养殖场养殖钢构棚停产维修期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11月12日,襄城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区应急管理局、襄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总工会、区检察院、襄城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和尹集乡政府派员参加的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1.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工作需要聘请了相关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并出具技术分析报告。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事故善后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查明了属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事故调查组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了事故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分析了事故主要教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1.9”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因违规电气焊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千弓村四组1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22年03月08日,法定代表人: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7HMT338B。经营范围: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家禽屠,活禽销售,饲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申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出入境检疫处理;肥料生产;兽药经营;粮食收购;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科研发;生物饲料研发;鲜蛋零售;鲜蛋批发;鲜肉批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属于农、林、牧、渔业,畜牧业门类,家禽饲养大类。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1月5日,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口头委托张顺华对公司5号鸡舍进行加固作业,张请来电焊工李,李请来电焊工吴,吴请来电焊工吴。11月9日,李、吴、吴进入鸡舍开始作业;8点40分左右,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鸡舍安全负责人姚在开展每日例行巡查时,发现5号鸡舍内李正在违规开展电气焊作业(巡查时,吴、吴未作业),随即口头要求李停止作业。李停止作业后,姚离开现场。姚离开后,李、吴在鸡舍3层对屋面梁进行焊接加固作业,吴在吴作业点南侧距离约17米处进行电焊作业。9时左右,李、吴在焊接加固作业过程中,喷溅的焊渣引燃鸡舍1层距离西墙约20米、北墙约2米处的鸡粪传输带(PP材质),引发火灾。
(三)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吴(死者),男,年龄50岁,小学学历,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白云村5组。工作地点: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5号鸡舍。
(四)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2024年11月9日9时12分左右,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火灾警情后,应急、消防、医护等应急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10时55分左右明火被扑灭,现场1人失联。经连续搜救,15:30分左右找到失联人员,医护人员现场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五)善后处置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2024年11月12日,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死者(吴**)家属签署了赔偿协议,赔偿死者家属118.9万元,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书,事故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调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75.4079万元(包括鸡舍固定资产损失和事后处理费用)。
二、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涉及的有关方面主要责任
(一)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对事故现场痕迹以及相关资料分析,火灾直接原因是李、吴在对5号鸡舍屋面梁进行焊接加固作业时,喷溅的焊渣引燃鸡粪传输带(PP材质),导致起火。
(二)事故涉及的有关方面主要责任
1.事故涉及有关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
(1)李(电焊工)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进入5号鸡舍进行电焊作业,在被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鸡舍安全负责人姚现场制止后任继续违规作业导致起火,对本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2)吴**(电焊工)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进入5号鸡舍进行电焊作业导致起火,对本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3)吴**(死者)缺乏安全意识,违反操作规程进入5号鸡舍进行电焊作业,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
(4)张**(承包人),未与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就5号鸡舍施工作业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进场施工前未对施工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管理,作业前未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作业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现场无人监护。
(5)王(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全意识淡薄,未取得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质,任命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的姚担任鸡舍安全负责人;未落实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口头委托张**开展5号鸡舍加固施工作业,未签订施工协议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动火作业审批事项。
(6)姚**(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技术厂长、鸡舍安全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质;安全管理工作走过场,巡查发现5号鸡舍正在违规开展电气焊作业后,仅口头要求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彻底排除违规电气焊作业风险和火灾风险的情况下离开现场,期间未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上报,导致事故发生时施工现场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7)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未落实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对承包商是否按照安全规范、工作完成情况无法做到及时掌握,使得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行为不能被及时纠正,对违规作业行为监管不力;未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协议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未开展入场施工前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2.事故涉及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1)襄阳市襄城区农业农村局,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力,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日常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教育培训等,导致行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水平不足。2024年共出动检查68次,检查企业176家次,其中检查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6次,未能发现并制止该公司长期存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资质、未落实承包商安全管理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未对外来施工人员开展入场前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等问题。
(2)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2024年全年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专题研判安全生产问题32次,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消除问题隐患问题299处。但在领导组织好本辖区农业农村等其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上还存在差距,对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千弓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及时不深入问题。
(3)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千弓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在贯彻落实尹集乡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上存在差距,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及时不深入,未按照《襄城区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及时督查企业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等“五到位”措施。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涉事有关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建议
1.电焊工吴**(死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 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技术厂长(鸡舍安全负责人)姚、承包人张以及电焊工李、吴等4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已由公安部门刑事立案。
- 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 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系事故责任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其他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 襄阳市襄城区农业农村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力,建议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并将事故调查情况作为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上报襄城区纪委监委。
- 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对本辖区农业农村等其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需要高度警醒、深刻反思、改进工作,更加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好各领域安全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尹集乡对农业农村领域分管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 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千弓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建议尹集乡向千弓村委会进行追责问责。
四、防范整改措施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电气焊作业安全风险。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确保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电气焊等危险作业主要风险点,针对性强化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系统性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以真抓、真管、真改、真落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坚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执行到位;强化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严格执行特殊作业现场管理审批制度,规范特殊作业现场管理,保障特殊作业现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加强安全监管。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监管职责履职到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推进各行业领域治本攻坚,特别是针对电气焊作业流动性大、风险性高等特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高处、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
襄阳凤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1.9”
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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