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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_上虞浙江新时代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1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pdf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5 年份:2025 大小:35.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4:07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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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浙江新时代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1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7月15日17时13分许,位于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5号的浙江新时代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省安委办要求对事故实行市级提级调查。

为认真落实省安委办要求,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7月17日,绍兴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总工会、上虞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和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有关企业、单位、人员的责任,提出了处理意见。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 浙江新时代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公司)。事故发生单位,成立于2015年8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350134308R,公司原名为浙江新时代中能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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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进行工商股改更名。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5号,法定代表人应**,注册资本36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等。

2021年,中能公司上线了年利用10万吨退役锂电池及钴镍资源循环项目(一期)。2021年1月20日,中能公司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22年,中能公司上线了年产5000吨钴、4000吨镍、4000吨铜、4000吨锰新材料资源循环项目(以下简称2022年项目),因经营范围发生变更,2022年10月27日,中能公司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因中能公司2022年项目涉及生产并直接销售硫酸钴、氯化钴等危化品,2022年11月24日,中能公司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能公司厂区设置如图1所示,北至纬三东路,东至经七东路,西至浙江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南至中心河,厂区整体形状为长方形。

〔图〕纬三东路废水处第排储罐区锂盐车间置装置成品车间主车间萃取1#车间浸出1#车间二海创配电经第三抖电积车间综合仓库二房车间二公司七(扩建第四:溶解甲类丙类仓库四锰车间车间仓库东主车间二第五排萃取2#车间浸出2#车间MVR路主车间二碳酸锂元明粉车

图1 中能公司厂区布置图

厂区由北至南。第一排设置储罐区、锂盐车间、废水处理装置;第二排设置主车间一(成品车间、萃取1#车间、浸出1#车间);第三排设置电积车间、综合仓库二和配电房;第四排设置溶解车间、丙类仓库、四锰车间和甲类仓库;第五排设置主车间二(浸出2#车间、萃取2#车间、碳酸锂车间、元明粉车间、原料临时仓库),主车间二东侧为MVR设备区;第六排设置综合仓库三、食堂和行政楼。

起火的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平台位于浸出2#车间与萃取2#车间之间的楼顶区域,浸出2#车间高19米,共有3层,第3层处设有通往该设备平台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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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杭州洁**保科技有限公司。起火部位废气处理装置的设计安装单位。持有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废气/废水治理专项设计资质。

2021年10月11日,杭州洁**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能公司扩展项目废气治理工程;10月19日,与中能公司签订《设备供需合同》;2022年3月底,完成建设并将废气处理装置交付中能公司;2022年4月初,废气处理装置通过中能公司验收并投入使用。

  1. 绍兴上虞汇源有限公司。过火光伏项目建设单位,2022年8月26日,绍兴上虞汇源有限公司完成该光伏项目的项目备案;2023年5月31日,由双**能有限公司完成施工建设并通过并网验收;2023年6月17日,全容量并网。

(二)事故发生经过

7月15日17时13分许,中能公司主车间二废气处理装置酸碱度记录员彭在设备平台过道作业时发现靠南侧的两个废气水洗塔中间有火花冒出并伴随烟雾产生,彭随即下楼寻找班组长薛,彭先来到浸出2#车间1楼办公室,未找到薛,遂前往2楼工作区域寻找。17时15分许,彭在车间2楼找到了薛并汇报情况,薛正在反应釜上作业。

随后彭又折返回设备平台,发现已经有明显火情,便再次下楼喊人救火。17时18分许,薛来到楼顶平台,发现现场火势已经较大,并伴随有浓烟冒出,仅能看到较近处的吸收塔。17时20分许,薛**前往3楼切断浸出2#车间电源,通知浸出2#车间其他员工撤出车间。17时21分许,中能公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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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李赶到现场,随后陆续组织4名企业应急人员连接消防水管,尝试灭火。17时23分,中能公司工作人员王在萃取1#车间看到主车间二着火,于是拨打119电话报警。17时 24分,中能公司通知全体厂区内的员工紧急疏散撤离。17时 30分许,萃取2#车间顶部大范围火星掉落,车间内员工使用室内消火栓救火。17时33分进港路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开展扑救工作。18时05分,废气处理装置烧毁,设备平台火势逐步减小,之后火势通过火星掉落和南侧管道向浸出2#车间、萃取2#车间和碳酸锂车间蔓延。19时09分,碳酸锂车间整体燃烧,火势变大。19时50分,火势蔓延至主车间二各个分区,各分区存放的磺化煤油等可燃物开始燃烧,火势再次变大。20时03分,火势向北侧溶解车间、丙类仓库和四锰车间蔓延。经全力扑救,7月16日0时10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

2时50分,北侧丙类仓库、溶解车间、四锰车间的火势扑灭。

6时0分,现场火势完全扑灭。

(三)起火部位的确定及相关情况

  1. 起火部位:根据园区管委会远景摄像头视频,周边公司屋顶视频,中能公司员工手机视频和相关人员笔录等证据查证,起火部位为浸出2#车间屋顶设备平台的废气处理装置中1塔、中2塔和西1塔之间三角区域(详见图2,图3)。

〔图〕中2塔中1塔中3塔西2塔西1塔西3塔\n

图2 废气处理装置航拍图(由西往东)

〔图〕东2塔东1塔中3塔中2塔西3塔中1塔西2塔西1塔\n

图3 废气处理装置航拍图(由南往北)

  1. 废气处理装置相关情况:经核查,该废气处理装置由杭州洁**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安装,2022年4月通过中能公司验收并投入使用,设备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未出现设备故障。该废气处理装置所属的2022年项目于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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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验收通过。质保期到期后,设备的维保由中能公司自行负责。中能公司先后3次为该区域装置向设备厂商采购原型号配件,分别是2024年12月23日采购循环泵的拼帽和叶轮并自行更换,2025年5月24日采购循环泵的叶轮并为中2塔更换,2025年6月23日采购循环泵主体存放在仓库备用。

西侧3个塔为一套装置,塔体尺寸为φ×H=3600mm×9000mm,处理风量均为50000m³/h;中间3个塔为一套装置,塔体尺寸为φ×H=4000mm×9000mm,处理风量为58000m³/h,材质均为纯PP(聚丙烯);两套装置设有循环泵、离心风机等电气设备。6个塔体各设有循环泵1台,位于两排塔体中间区域,规格型号为YD-100205,材质为FRPP(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功率为15Kw。两套装置设有循环水换热器各 1台:规格型号为E15B-1.0/100,材质为板片材料C276(哈氏合金),流量为循环水50m³/h;离心风机各1台:规格型号为 CF-481B,风量为58000m³/h,风压为3500pa,功率为75Kw;规格型号为CF-481B,风量为50000m³/h,风压为3500pa,功率为90Kw。

〔图〕插图

图4 西侧废气处理塔结构图

(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1. 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为浸出2#车间与萃取2#车间之间设备平台。如图5所示,该平台共设有3套废气处理装置,其中西侧3个塔体为一套,中间3个塔体为一套,东侧2个塔体为一套,西侧和中间两套装置连接浸出2#车间,东侧装置连接萃取2#车间。吸收装置的北侧有配电柜,控制楼顶所有电器;配电柜西侧有液碱罐、浓硫酸罐。据现场工作人员笔录反映,屋顶放置有竹扫把、布拖把、塑料桶、塑料水管等打扫工具。

〔图〕液碱罐配电柜硫酸罐排空管汇总管碱吸碱吸收塔收塔碱吸收塔碱吸碱吸收塔收塔碱吸收塔水吸水吸收塔收塔\n

浸出工艺硫酸雾

萃取车间硫酸雾

图5 废气处理装置设备平台布置图

  1. 起火设备连接车间情况:经核查,起火设备通过管道连接主车间二的浸出2#车间。主车间二的屋顶均为彩钢板(双面覆膜单层铁板),车间内部通过塑料管路系统贯穿浸出2#车间、萃取2#车间、碳酸锂车间、原料临时仓库等多个功能区。
  1. 主要工艺流程情况:主车间二主要以废旧电池的正极材料回收为原料,提取获得产物碳酸锂、钴镍溶液、元明粉。主要工艺是以含钴镍元素的报废电池为原料,经溶解浸出→压滤→酸洗→萃取→反萃取除油→浓缩结晶后分别获得碳酸锂、钴镍晶体和元明粉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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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主要分为酸浸、萃取、结晶三道程序。其中,酸浸程序主要涉及浓硫酸、浓盐酸、氢氧化钠等物质;萃取程序主要涉及P204萃取剂、P507萃取剂、磺化煤油等物质;结晶程序主要涉及钴镍结晶等物质。

  1. 光伏项目的布置情况:经核查,中能公司1553.2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由绍兴上虞汇源有限公司建设,由山东鸿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双**能有限公司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项目代码为 2208-330604-99-01-434724,项目位于中能公司厂区内主车间二(萃取2#,浸出2#,原料临时仓库),综合仓库二、综合仓库 三的屋顶 及 行政楼南 侧车棚 ,项目 装机 容量
  1. 25kwp,光伏板下方均为彩钢板,年发电量约146.07万度,总投资约69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8月26日完成在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管委会经发局的备案,同年9月通过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供电公司的接入审批,2023年 3月24日向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报送环境影响登记备案,4月10日开工建设,5月31日通过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供电公司的并网验收,6月17日全容量并网。
  1. 废气处理装置设备平台人员流动情况:据中能公司反映,事故当天,现场除岗位员工彭外另有3名光伏项目工作人员经过设备平台开展光伏项目巡检。14时许,工作人员陈和陈会同朱经过设备平台前往浸出2#和萃取2#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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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屋顶进行光伏项目巡查,14时20分离开设备平台。据巡查记录反映,巡查过程未发现异常。

(五)其他涉及单位情况调查

  1. 浙江天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中能公司的安全评价单位,三次为中能公司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分别是 2021年10月20日为中能公司重点环保设施出具安全评估报告;2022年2月15日为中能公司2022年项目出具设立安全评价报告;2022年11月3日为中能公司的整体厂区安全情况出具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1. 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中能公司的工程设计单位,为中能公司2022年项目进行项目工程设计,并于2022年8月1日出具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报告。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该公司为中能公司安责险承保单位,平安财险委托绍兴安喆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对中能公司开展隐患排查并形成了技术服务报告。
  1.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上虞项目部:该单位受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对中能公司开展隐患排查和咨询服务工作,2024年11月开始对中能公司进行为期一周的驻企服务,形成了评估报告,后续指导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闭环整改。2025年5月对中能公司开展了安全检查指导服务,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专项检查,企业报警管理“六率”检查。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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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7时23分,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中能公司员工的火灾报警,迅速调集大队重型化工编队赶赴现场。17时33分,进港路消防救援站5车37人首先到场,根据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部的部署开展现场扑救。18时03分至20分,上虞大队(百官站、梁湖站、丰惠站、小越站)14车75人相继到达现场,在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员指挥下开展现场救援。事故接报后,绍兴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上虞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18时35分,现场指挥部成立,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成立了抢险救援组、综合协调组、通信保障组、宣传引导组、秩序管控组等工作小组,有序开展救援稳控工作。18时45分,浙江龙盛化工专业救援队出动消防车、消防应急救护车、抢险救援车、重型消防水罐泡沫车等装备和20名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参与救援。根据现场情况,由绍兴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指挥,同时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对施救方案提出专业指导意见。19时40分,国家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对火灾施救进行调度。20时03分,现场指挥部调集园区周边救援物资以支持现场救援工作。23时07分,国家消防救援局视频调度现场救援情况。次日0时10分,火势得到控制;次日6时0分,火势完全扑灭。

(二)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应急处置复盘评估认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初期处置失机。企业初期发现火情时火势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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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企业员工缺乏对于火情的前期处置能力,报警迟缓,致使本次火灾事故错过了“救早灭小”的黄金救援时期。二是起火装置火灾风险研判不足。消防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先期针对环保设备平台开展救援,火势得到一定的控制。因主车间二的多个功能区塑料管路系统贯穿,后续火势通过管道蔓延至主车间二的厂房,火势进一步扩散,厂房内的物料开始燃烧,火势再次变大,现场处置方案视情调整。三是应急物资储备存在不足。首战力量携行泡沫39吨,叠加属地消防大队库存73.6吨,合计可用量仅为112.6吨。调取周边资源后才成功灭火,实战泡沫消耗量高达192吨,灭火泡沫等物质相对于迅速灭火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事故现场准备围堰以应对磺化煤油泄露风险时,虽然沙土等物资在20分钟内就调运到位,但散装状态无法直接投入使用,需要现场装袋准备。

三、事故直接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视频分析、专家论证、人员询问等方法,排除了遗留火种、物料自燃、静电、雷击、人为放火等引发火灾的可能。结合笔录问询及检测鉴定,认定起火原因为中1塔附近的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发生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引起火灾。

(二)火灾蔓延原因

一是现场存放大量萃取剂、磺化煤油等可燃物料,当物料接触点火源后火势进一步扩大。二是主车间二顶部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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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钢板的涂层在高温下熔融,产生滴落物引燃下方车间内部可燃物。三是主车间二屋顶光伏板布局影响了灭火射水效果,降低了灭火效率。四是主车间二内部仓库、浸出、萃取、碳酸锂等工艺区域紧密相连,塑料管路系统贯穿多个功能区,火势通过管路进行蔓延。五是中能公司对火情的先期处置不到位,信息报送迟缓。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上虞浙江新时代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15”火灾事故是一起因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发生故障引发的一般火灾责任事故。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相关企业

  1. 中能公司:(1)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全面。未对废气处理装置集中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特别是未对火灾风险进行辨识和管控,对废气处理装置配套电气设备设施在高温曝晒、长时间连续运转条件下的火灾隐患及装置区域内存在可燃物的隐患未进行有效排查治理[1]。(2)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欠缺。现场操作员工未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相关知识

[2],企业对事故扩大的风险预判不足,对现场储存的物料情况不熟悉,火警报送不及时,“救早灭小”能力欠缺。(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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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3],公司各级安全责任未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不规范,应急救援演练的实效性、针对性不强。

(二)其他涉及单位

  1. 浙江天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程序不规范,为中能公司2022年项目开展设立安全评价时,安全评价时间晚于项目开工建设时间。
  1. 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程序不规范,为中能公司2022年项目进行项目工程设计时,设计时间晚于项目开工建设时间。
  1. 平安财险:存在未正确辨识承保企业安全风险,虚造服务记录等问题。
  1.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上虞项目部:风险辨识不全面,未有效指导企业提升自身安全设施设备配置并开展管控;隐患排查不全面,未基于企业实际风险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三)相关监管部门

  1. 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对《绍兴市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绍危专委办〔2023〕3号)落实不到位[4];2021年8月27日查处中能公司存在教育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 《绍兴市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三、工作要求(二)健全长效机制。

落实“三个更”和“两最两全两铁”要求,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复发。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罚”铁手腕,不断提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形成的好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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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规范等问题后未长效督促企业根治相应问题;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指导不力。

  1.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在日常监管中,将台账记录是否完整、数据是否达标作为确认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依据,缺乏对设施实际运行状况的检查;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四)地方党委政府

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履行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职责不力,对危化企业风险研判不全面,检查不到位,对高温天气等状况下危化企业火灾风险防范的警示提示贯彻落实欠缺,对企业“一企一档”基础信息掌握不精准,园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建议

  1. 中能公司,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不规范,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应急救援演练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对事故扩大的风险预判不足,“救早灭小”能力欠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上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5],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建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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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中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有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未有效实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导致现场操作员工缺乏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应急处突能力,对事故扩大的风险预判不足,企业“救早灭小”能力欠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6]的规定,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7]的规定,建议由上虞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1. 李**,中能公司安全总监,分管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等工作。安全生产履职不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不到位,对废气处理装置火灾隐患失职失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8]的规定,对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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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9]的规定,建议由上虞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1. 方**,中能公司浸出2#车间主任,负责浸出2#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车间员工教育培训和演练不到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不力,未能及时发现消除废气处理装置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由上虞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1. 薛**,中能公司浸出2#车间班长,对于废气处理装置设备平台的日常巡检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消除废气处理装置火灾隐患,发现火情后未能及时报警,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中能公司按照制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1. 彭**,中能公司浸出2#车间员工,参与企业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不认真,缺乏对于火情的先期处置能力,发现火情之后未对准确起火点位进行确认,火情信息传递迟滞,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中能公司按照制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三)对有关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2025年9月11日,位于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浙江汇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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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故由市政府提级调查);2025年9月25日,位于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绍兴上虞华伦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该事故由市政府提级调查)。三起事故涉及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公职人员,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一并提出。

(四)需要另外调查处理的有关问题

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浙江天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上虞项目部的问题线索,建议由上虞区应急管理局调查后依法处理。

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平安财险的问题线索,建议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调查后依法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虞区应严格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构建并持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全面压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和考核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逐级传递、层层到位,杜绝责任盲区。要督促企业有效实施内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机制,切实提高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能力,真正将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到实处。同时,要结合实际系统性地修订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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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台账,做到物资充足、分类清晰、调用快捷。进一步细化更新“一图一表”,加强常态化应急演练与实战化培训,重点提升从业人员在事故发生初期的自救互救、组织疏散和先期处置能力,切实提升企业“救早灭小”水平,有效防范事故扩大升级。

(二)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化工、光伏、环保设备、再生能源锂电池材料回收利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监管,推动构建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安全治理体系。

二是细化部门监管职责。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对从一般工贸企业转型而来的化工企业的日常巡查,加大危险化学品原料及生产装置的检查深度,从严审批,确保厂区布局合理、工艺安全可靠,各类安全联锁及监测设施配备到位,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在环评审批工作中提醒督促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环保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企业重点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消防救援部门要认真对照《浙江省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联合监管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细化落实“消地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联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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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危化品单位的安全监管,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发改、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光伏建设项目管控要求。三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杭州湾经开区管委会、杭州湾综管办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严把项目准入关,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研判,确保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上虞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强化室外设备设施火灾风险防控。全面排查企业屋顶设备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绝缘是否老化、防护是否到位;严格检查楼顶防水及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风机等附属设备安装与运行是否安全可靠。

严禁企业在生产车间屋顶、附房等非室内区域违规设置火灾风险较高的装置。督促企业依法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室外消火栓等必要消防设施,提升初期火灾防控能力。二是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监管。系统排查环保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及实际状况,重点核查涉及新、改、扩建项目是否将环保设备设施纳入安全评价或安全条件论证范围,是否履行正规设计程序。严格监督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备在投用前达到设计规范和安全标准,从源头防范环保设施带病运行。三是提升厂房屋顶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厂房屋顶材质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耐火极限是否达标,重点排查光伏设施与周边建筑、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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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符合技术标准,屋面承重结构荷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严禁在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建筑顶部安装光伏设施,从严把控光伏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各环节风险,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

(四)切实提升火灾预防能力。上虞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着力提升危化品应急管理的五大能力。一是加大消防基础能力建设。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持续增加投入,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配足配齐应急救援物资与装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障消防通道时刻畅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灾前预防能力。二是强化安全风险智能管控。

推动安全智能化管控平台与园区智慧系统深度融合,动态完善“一企一档”基础信息库,精准录入并及时更新企业生产工艺、关键设备、危化品门类与固有风险点等核心要素,实现风险动态监测和闭环管理。三是加快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积极推进上虞化工园区应急救援化工大队建设,补齐救援能力与园区规模、风险增长不相适应的短板,增强应对复杂危险化学品火灾和特殊险情的专业处置能力。四是健全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建立园区、企业、消防、医疗等单位间高效协同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和联合实战演练,提升协同响应和救援效能。五是深化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稳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引导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其风险减量与事故预防作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5/2025_上虞浙江新时代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1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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