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_伽师卧里托格拉克镇塔格艾日克村_5·1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title: 2025_伽师卧里托格拉克镇塔格艾日克村_5·1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镇塔格艾日克村“5·1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7-10 来源: 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5月19日15时许,喀什地区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镇民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火灾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伽师县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并形成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9日15时许,伽师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调度称,位于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镇塔格艾日克村一民房发生火灾,支队立即调派伽师县岭南路消防救援站3辆消防车赶赴现场扑救处置。该起火灾死亡1人,受伤0人,受灾1户,直接财产损失为32952元,属于一般火灾事故。
二、起火场所情况
起火现场位于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镇塔格艾日克村一居民住宅。火灾现场位于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镇塔格艾日克村,所在建筑为单层砖木结构建筑,建筑南侧为乡村道路,东西两侧为邻居房屋,北侧为院子、葡萄架等。四周无烟囱及临时用火情况,无监控录像设备。
三、死者基本情况
伊某,男,身体出现表皮固缩碳化,有结痂,符合高温反应后死亡的一般尸体特征。
四、火灾发生发展过程
5月19日15时14分许,伊某的母亲阿某去邻居家吃饭,15时30分许,喀某发现努某家中起火,喀某进入努某家中查看情况,发现火势蔓延无法进入,大声呼喊引起努某妻子阿某注意,遂与阿某跑回努某家找寻伊某。在大门口大声呼喊伊某名字无人应答,遂去后院找寻伊某未找到,伊某大伯进入房子中发现伊某已失去生命特征,遂把伊某抱出,喀某某15时35分许拨打119报警。
伽师县消防救援大队岭南路消防救援站16时40分到达现场。16时55分,现场火势被控制,17时02分明火被扑灭。17时18分,受伤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五、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调查组人员按照综合协调、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的任务分工开展工作,围绕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电气线路敷设情况、建筑内物品摆设和其他情况对第一目击者、知情人等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5份。
(一)起火时间的认定
阿某离开家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5时03分许,当时家中正常;喀某正在拨打电话,其拨打电话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5时35分许,努某返回家查看时火势不大,因此综合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5时05分至2025年5月19日15时20分之间。
(二)起火部位的认定
经现场调查及勘验,认定起火部位为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镇塔格艾日克村民房卧室内部中间位置处。
(三)起火点的认定
经现场调查及勘验,认定起火点为木椽塌落交汇处,位于距东侧墙面0.8米、距北侧窗户1.5米处。
(四)起火原因的认定
造成灾害的成因:一是起火住宅的建筑材质为砖木结构,家中多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被引燃后火灾迅速扩大蔓延,火焰到达屋顶立即形成立体燃烧,火势难以控制;二是群众安全意识不强,发生火灾后慌乱,不能第一时间报警并扑救火灾。三是当事人属于无自主行动能力的小孩,缺乏自主逃生能力,发生火灾时独自在家,对特殊群体的关注管理不到位。
六、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一是网格化排查不细。起火建筑为计划拆迁区域,村级基层网格员隐患排查不深不细。
二是宣传教育质效不高。各级基层部门宣传的针对性不强,此起火灾暴露出对“小孩”这一群体的宣传针对性不强,缺乏自主行动能力的人,遇有突发状况应对不及时,此类群体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七、责任追究情况
经调查,未发现在火灾发生、扑救等过程中存在人员过失,因此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乡镇、村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吸取“5.19”亡人火灾事故的教训,逐家逐户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监护责任人和管理人,加强重点监护、落实看护措施,包保到户、责任到人。同时落实技防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困难群众安装联网式独立感烟报警器,提升预警、防范、响应能力。
(二)迅速开展排查。充分发动各类基层力量,“对焦”城乡结合部的居民自建出租房、老旧小区及“三合一”等场所,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人群住所,逐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及时消除家庭火灾隐患。
(三)完善应急力量。持续加强乡镇、村组(社区)灭火救援队伍建设力度,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推动村(社区)一级建立微型消防站,充分发挥其初战控火快、区域分布广的优势,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打早打小打初期”,有效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突出靶向宣传。利用村(社区)宣传栏、“村村通”大喇叭等载体,广泛宣传防火措施和方法,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敲门入户”式宣传教育,传授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知识,编写易记易用的口号及标语,让大家牢牢绷紧安全用火用电这根弦,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火灾防控意识以及逃生自救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