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2025_福建_仙游县大济镇三会村12·31草地火灾事故调查
下一篇:2025_福建泉州_南安市官桥镇溪岸路8·8民房火灾.md ›

2025_内蒙古_包头金福再生资源10·06火灾_调查报告.md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5 年份:2025 大小:15.2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1:33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8:40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工业厂房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原因/用火不慎原因/违章动火等级/一般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地域/内蒙古年份/2025

title: 2025_内蒙古_包头金福再生资源10·06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包头市昆都仑区金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10·0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金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10.0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09:50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金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10.0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及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批示的《关于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火灾发生后,昆都仑区消防救援大队提请区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对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金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10.06”火灾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概况

火灾发生后,昆都仑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5年10月6日提请区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2025年10月7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正式批示关于成立“10.06”卜尔汉图镇包头市金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亡人火灾一般事故责任调查组的通知。(见附件)

二、起火建筑和场所概况

起火建筑位于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新光八村自建厂房,着火位置在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新光八村,着火建筑东侧自建房大院,西侧自建房大院,南侧村民自建大院,北侧为锅炉房。该自建厂房面积约1000平方米左右,自建房东西长80米左右,南北宽13米左右,厂房框架由钢结构搭建,厂房墙体结构为半砖混半彩钢结构。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

火灾发生在包头市金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厂房内,该单位成立于2018年4月2日,当时营业执照显示法定代表人为:张XX,场所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卜尔汉图镇新光八村。许可经营项目:废钢、钢材、建材、铁精粉、煤炭、稀土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深加工利用及销售;环保科技材料的研发及利用;钢渣的生产;碱性嫰黄的深加工利用及销售。该单位有两个股东张XX和马XX共同出资成立该企业。经核查,该厂房是新光八村村民马X于2005年自建厂房,单层建筑,半砖混半彩钢结构,厂房东西长80米左右,南北宽13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厂房建成后由马X租给包头市金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使用。经询问,2025年5月31日包头市金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搬离停止使用,2025年7月27日至12月27日该厂房由马X租赁给王X使用。2025年8月5日包头市金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王X签定设备收购合同。王X临时雇佣5名人员(高XX、王XX、刘XX、李XX、白XX)对设备进行拆除。

三、起火经过和火灾扑救情况

2025年10月06日14时14分,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昆都仑区金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车间内导热油炉爆炸发生火灾,支队立即调派卜尔汉图消防站、河西消防站、白云路消防站赶赴现场,支队、大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同时调派内蒙古通威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协鑫企业消防队到场协同处置。区政府领导带领区应急局及相关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救援,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同时到场指挥救援,15时35分明火被扑灭。2025年10月06日17时55分,包头市昆都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封闭。

四、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情况

火灾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死者:高XX、男、汉族,1971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15020219711127XXXX;伤者:王XX(医院救治55天,11月29日死亡),男,汉族,1978年07月02日出生,身份证号:15232219780702XXXX;刘XX,男,汉族,1969年03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15020719690310XXXX;李XX,男,汉族,1968年10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150207196810295310;白XX,男,汉族,1974年02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14022519740220XXXX。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约为30000元。

五、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分析

火灾发生后,昆都仑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调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通过现场残留物证、燃烧痕迹、走访知情人等多方综合分析认定如下:

(一)起火时间认定。

2025年10月06日14时14分包头消防指挥中心第一时间接警,立即调派卜尔汉图消防站、河西消防站、白云路消防站赶赴现场救援。经询问杨XX、王X、马X等相关人员,并结合火灾发展规律及现场勘查情况,综合认定本次火灾起火时间为2025年10月06日14时左右。

(二)起火部位认定。

通过对包头市金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厂房进行专项勘验,该单位院内堆放大量杂物,该厂房是典型的厂中厂结构,从南至北有三排,三排之间相互连接,第二排厂房从东至西有原料加工设备反应釜罐8个,编号(1-8),8个反应釜罐位于第二排厂房靠北侧位置,从表面看有明显的过火痕迹,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放置反应釜罐的二层钢架有明显的过火痕迹,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第5个和第6个反应釜罐有明显的烘烤痕迹,现场反应釜罐和二层钢架部分坍塌,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第5个和第6个反应釜罐下方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和小型便携式电焊机表面有明显的过火痕迹;反应釜罐北侧墙体彩钢板已脱落,有明显的过火痕迹,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反应釜罐北侧导热油管道有明显的过火痕迹,并已弯曲变形,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导热油管道上方钢梁有明显的过火痕迹,并已弯曲变形,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反应釜罐上方钢梁有明显的过火痕迹,并已弯曲变形,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厂房中间顶棚彩钢板已脱落,有明显的过火和被烘烤痕迹,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厂房中间摆放叉车表面有明显的过火和被烘烤痕迹;氧气瓶和乙炔瓶有明显的过火和被烘烤痕迹;用于气焊的氧气瓶和乙炔瓶连接线路和地面的焊枪有明显的过火和被烘烤痕迹;第5个和第6个反应釜钢架柱子有明显的过火和被烘烤痕迹;地面连接焊枪电线和连接电焊机的线路有明显的过火和被烘烤痕迹;第5个和第6个反应釜罐南侧堆放物料工业氯化铵包装袋表面有明显被高温飞溅的导热油灼烫破损痕迹,燃烧程度从北向南逐渐减轻;东北角摆放的叉车有明显的过火和被烘烤痕迹,燃烧程度从西向东逐渐减轻;厂房第三排锅炉房位于中间反应釜罐的北侧,连接导热油管路墙体表面有明显的过火和被烘烤痕迹,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第一排厂房和第三排厂房整体均未过火。 因此,综合认定起火部位为第二排厂房第5个反应釜罐位置。

(三)起火点认定。

对第二排厂房第5号反应釜罐和第6号反应釜罐进行细项勘验,第5个反应釜罐位于第二排厂房靠近中间位置,东西两侧由二层钢架操作平台连接第4和第6个反应釜罐,南侧为厂房空地,北侧连接导热油锅炉。第5个反应釜罐和第6个反应釜罐,从表面看有明显的过火痕迹,反应釜罐体和钢架部分坍塌,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第5个反应釜罐顶部电机已经拆除;其他7个反应釜灌电机未拆除,放置第5个反应釜罐的二层钢架有明显的过火痕迹,燃烧程度从西侧向东侧逐渐减轻;第5个反应釜罐东侧放置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和小型便携式电焊机表面有明显的过火和被烘烤痕迹;第5反应釜罐底部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瓶,有明显的过火和被烘烤痕迹;第5反应釜和第6反应釜罐地面中间位置放置用于气焊的氧气瓶和乙炔瓶连接线路和地面的焊枪有明显的过火和被烘烤痕迹;第5反应釜罐北侧墙体彩钢板已脱落,有明显的过火痕迹,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第5反应釜罐北侧导热油锅炉墙体有明显的过火痕迹,反应釜罐操作平台已坍塌,连接第5反应釜罐和导热油炉的导热油管有明显的过火痕迹,并已弯曲变形,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导热油管道上方钢梁有明显的过火痕迹,并已弯曲变形,燃烧程度从中间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第5反应釜罐南侧堆放生产所需的原料氯化铵和尿素,包装袋部分表面被高温飞溅的导热油灼烫破损,燃烧程度从北向南逐渐减轻。导热油锅炉西侧堆放煤,导热油炉内有燃烧痕迹。第5个反应釜罐底部导热油管有切割痕迹,切割管道位置阀门属于开启状态。综合认定起火点为厂房第二排第5个反应釜罐下方位置。

(四)起火原因认定。

现场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进行了火灾勘验拍照,有照片40张、执法记录录像3份、询问笔录和补充笔录共13份、现场平面图1张、现场方位图1张。

六、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昆都仑区工信局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对建筑动火作业全链条整治工作治理不到位;2025年2月-9月对该厂房检查10次,但始终未对违规动火作业形成有效管控。

(二)昆都仑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为行业监督部门,“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 2025年1月-9月对该厂房检查7次,在火灾现场勘验时发现存放工业硫磺、氯化铵、尿素等物料,未有效管控风险。

(三)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3月15日,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现名称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包头市金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作为属地监督部门,对建筑动火作业全链条整治工作治理不到位,未对后续设备拆除作业的动火风险进行监管。

(四)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

该着火厂房土地属于卜尔汉图镇管辖。作为属地责任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动火作业全链条整治工作治理不到位;2025年对该厂房检查10余次,未对辖区内该厂房设备拆除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监管。

(五)拆除设备负责人王X

王X临时雇佣未持有效动火证件的人员作业,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内违规动火,未向相关部门报备,未做好动火作业场所防火巡查、检查,直接引发火灾。

(六)现场动火作业人员

现场动火作业人员(刘XX) 未持有明知的动火作业相关证件,不满足作业条件仍违规动火,且未采取保护措施,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七)包头市金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法人(张XX)

2025年5月31日包头市金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搬离,7月27日房东马X租赁给王X使用;8月5日金福公司与王X签订设备收购合同。合同未明确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制度和责任,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

七、火灾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一)相关单位处理意见

1. 昆都仑区工信局:建议区政府领导对区工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

昆都仑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议区政府领导对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

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议区政府领导对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

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建议区政府领导对卜尔汉图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

(二)相关人员处理意见

5. 拆除设备负责人(王X):将王X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包头市金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法人(张XX):

昆都仑区工信局对张XX及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八、针对性防范工作措施

包头市昆都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4月 16 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昆都仑包头市顺千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10”一般...

昆都仑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在建工程新疆威胜...

字体

大

中

小

QQ空间 微信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5/2025_内蒙古_包头金福再生资源10·06火灾_调查报告.md
‹ 上一篇:2025_福建_仙游县大济镇三会村12·31草地火灾事故调查
下一篇:2025_福建泉州_南安市官桥镇溪岸路8·8民房火灾.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