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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邵武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5 年份:2025 大小:15.2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2:15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7:36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工业厂房场所/化工危化原因/雷击静电原因/机械设备等级/亡人火灾地域/福建年份/2025

title: 2025_南平邵武贝莱特生物3·2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南平邵武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南平邵武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8”一般闪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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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8日9时49分许,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102车间一楼发生离心机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并引发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274.68万元。

二、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南平邵武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28”一般闪爆事故是一起因贝莱特公司未落实试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要求、生产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整改不力,离心岗位操作工违章作业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某公司102车间LK离心机岗位员工唐某清违反离心机标准操作规程,在离心机密封不严且氮气置换时间不足的情况下,启动了离心机并打开进料阀进料,导致离心机腔体内异丙苯等易燃物质产生的可燃蒸汽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离心摩擦产生的静电火花发生闪爆,并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

1.某公司LK项目试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某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设计单位未严格把关工程质量。专家未严格履行评审责任。

2.某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混乱。作业现场管理缺失。隐患排查制度不落实。操作规程制定不完善。

(三)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1.邵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未深刻吸取2024年4月14日化工事故教训,未严格按照《邵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邵经区安〔2024〕10号)要求,开展离心机专项整治工作;对离心机安全风险认识不足,2024年邵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后,未组织对园区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中离心机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2.邵武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未深刻吸取2024年4月14日化工事故教训,组织开展《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不扎实,且对离心机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未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离心机安全管理工作;对某试生产项目安全监管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某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要求,落实试生产各项安全规定。

3.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未深刻吸取2024年4月14日化工事故教训,未严格落实《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化工建设工程工业安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石化〔2022〕60号)文件要求。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唐某清,男,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2车间离心岗位操作工。安全意识淡薄,事故发生时,违反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的《离心机标准操作规程》,在离心机密封不严且氮气置换时间不足情况下,即开启离心机,打开进料阀门进料,导致事故发生,是本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郑某明,男,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102车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不具备试生产条件下组织试生产活动,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2.何某秀,男,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分管领导)。组织制定公司的《离心机标准操作规程》缺少惰性气体置换结果指标、联锁设置、异常工况处置等重要指标,不符合规范要求;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不细致,督促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3.张某永,男,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2车间主任,全面负责102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本车间离心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行为不细致,对LK氧浓度检测报警仪故障问题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4.张某海,男,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部部长。邀请专家对LK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复核时,专家未到102车间LK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对于该情况其未提出异议,对LK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相关事项对接工作落实不到位。建议由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5.魏某辉,男,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2车间班长。班组安全日常管理不落实,对离心岗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细致,对离心岗位作业人员违规作业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建议由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LK项目建设未按设计要求落实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在不具备试生产条件下,组织开始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为隐瞒事实,2025年4月9日(事故调查期间)某公司安排人员更换存储3月28日事故102车间LK项目投料生产的监控视频硬盘,并导致硬盘内的储存视频数据丢失。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福建某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未核实LK项目实际安装与设计存在严重不符的情况下,即出具“该项目的施工已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具备试生产条件,同意试生产”的意见。2024年11月22日,派员参加LK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仍未核实试生产方案中缺少LK项目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内容及上述未完成工程量问题。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处理。

(四)对参与试生产项目评审的专家处理建议

1.易某晋,男,福建某设计院有限公司工艺室主任,某公司LK项目的设计联系人。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参加某公司102车间LK项目的工程质量初评工作,进行“三查四定”时,未核实发现LK离心机就地显示压力表、放空管未按设计安装,氧浓度检测报警仪信号未按设计要求接入DCS系统等未完成工程量;2024年11月22日,参加LK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仍未核实试生产方案中缺少LK项目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内容及上述未完成工程量问题。建议由福建某设计院有限公司依据公司内部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2.吴某泉,南平市应急专家。2024年11月22日参加某公司试生产方案评审过程不认真、不细致、不负责任,未发现LK试生产方案和现场存在的问题;2025年2月9日,到某公司对评审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情况复核时,未实际到LK生产线现场,但仍然书面给出了试生产方案修改确认意见。建议由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3.汤某生,南平市应急专家。2024年11月22日参加某公司试生产方案评审过程不认真、不细致、不负责任,未发现LK试生产方案和现场存在的问题;2025年2月9日,到某公司对评审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情况复核时,未实际到LK生产线现场,但仍然书面给出了试生产方案修改确认意见。建议由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4.王某群,南平市应急专家。2024年11月22日参加某公司试生产方案评审过程不认真、不细致、不负责任,未发现LK试生产方案和现场存在的问题;2025年2月9日,到某公司对评审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情况复核时,未实际到LK生产线现场,但仍然书面给出了试生产方案修改确认意见。建议由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五)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1.危某祚,男,邵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科干事。对行岭平台、安家渡平台、沙塘平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园区行岭平台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不认真,未深刻吸取2024年4月14日化工事故教训,未对某公司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中利旧离心机情况开展排查,并督促企业整改。2024年11月22日参加某公司组织的试生产方案评审,未发现LK生产线存在无仪表调校、联动试车记录等问题。建议移交邵武市纪委监委处理。

2.邱某,男,中共党员,中共邵武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全环保科科长,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开发区道路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消防、生态环保等工作,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设计、竣工验收、试车投产等进行全程监管。未深刻吸取园区内2024年4月14日化工事故教训,2024年邵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后,未组织对园区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中使用离心机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建议移交邵武市纪委监委处理。

3.黄某娟,女,邵武市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股级)。未深刻吸取辖区内2024年4月14日化工事故教训,落实《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不扎实,未建立离心机专项整治台账,对离心机安全风险性认识不足。建议移交邵武市纪委监委处理。

4.蔡某祥,男,中共党员,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负责人。未深刻吸取辖区内2024年4月14日化工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化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不到位,对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离心机底数不清,且未对涉及易燃易爆的离心机进行动态监管。未有效督促某公司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等规定要求,2024年11月22日参加某公司组织的试生产方案评审,未发现LK生产线存在无仪表调校、联动试车记录等问题。建议移交邵武市纪委监委处理。

5.娄某腾,男,中共党员,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股干事。开展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认真不细致,2024年11月5日检查某公司过程中,未发现企业利用原生产设备、厂房及设施改造LK生产线的项目处于工业安装阶段,未对该项目实施工业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议移交邵武市纪委监委处理。

(六)对政府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责令邵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邵武市应急管理局、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向邵武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邵武市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七)其他问题处理建议

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某公司LK项目在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前,已经存在投料生产行为,鉴于该行为与本次事故发生无直接关联,已另行立案调查处理。

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邵武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从源头上控制化工行业安全风险。要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化解风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某公司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逐一对照彻底整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从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技术措施上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事故再次发生。要立即排查生产现场与设计图纸一致性,尤其是试生产项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或开展工艺变更,对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复核,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恢复生产。要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要组织管理、技术、操作人员,梳理公司的全部操作规程,细化工艺操作规程,增强规程精确性、可操作性,并突出重点。要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同时,加强员工操作过程的安全管理,加强违章操作的安全惩处力度。

(三)强化行业监管措施

邵武市应急管理局、邵武经济开发区、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等负有化工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抓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动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完善“一园一策”,进一步提升园区安全基础建设工作,继续采取安全生产专家驻点的方法,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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