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_南部县新华路李先平住宅12·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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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新华路 581号附 1号 3楼李先平住宅
“12•9”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南部蜀北“12·9”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5年 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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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新华路 581号附 1号 3楼李先平住宅“12•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 年 12 月 9 日 10 时 45分,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李小红报警电话称,南部县新华路 581号附 1号发生火灾。
火灾造成李先平住宅物品烧损若干,1 人死亡。经统计,此次火灾共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2230 元。
事故发生后,南部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磊对火灾事故做出了批示。经南部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南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杨帆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马宏任副组长的南部蜀北“12·9”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蜀北派出所、县应急管理局、县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和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调查组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概况
起火建筑位于南部县新华路 581号附 1 号,西北面邻巷道、东北及东南和西南面毗邻住宅建筑。使用性质住宅楼,建筑层数
— 2 —四层(1-3 楼砖混结构、4 楼砖木结构),坐东北朝西南,平面
布局两厨三卧四厅一厕一 L 型走道阳台。建筑无消防设施设备,整栋房屋共有 3 户人居住。
(二)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起火场所为居民住宅,位于南部县新华路 581号附 1 号楼 3楼靠楼梯侧第一间房屋,房间座东北朝向西南,建筑面积 128.79平方米。房屋产权人为雍全珍,系死者李先平妻子。死者李先平户籍地址:四川省南部县振兴街 43号,因身体欠佳、行动不便,由其大女儿李小红负责照顾起居,无精神病史。
二、火灾发现经过和灭火救援情况
(一)火灾发现经过
2024 年 12 月 9 日 10 时 45分,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新华路 581号附 1号住户李先平的大女儿李小红在楼下发现自家房屋起火,立即拨打 119报警电话报警并跑回家呼救。同时,楼下邻居租户赵小安听到李小红呼救,迅速断开该层电源,并接水灭火,消防人员到场后他们被要求撤离现场。
(二)灭火救援情况
2024 年 12 月 09 日 10 时 45 分,幸福路消防救援站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南部县新华路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幸福路消防救援站立即出动 15 人 3 车前往处置,出动途中,通过询问报警人了解现场火势,浓烟较大,且有人员被困,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并初步下达作战力量部署。11时 03 分,到达火灾现场,
— 3 —起火地点为新华路 581 号附 1 号一居民楼内。指挥员立即下达
作战任务,一班车停靠在新华路 581 号附 1 号巷道入口处铺设水带,延楼层铺设水带对起火楼层进行控制。抢险班负责破门,搜救其他楼层内被困人员。二班负责做好安全警戒、现场安全管控和紧急救助,以及负责为一班供水。指挥员文博带紧急救助小组第一时间联系周边群众了解住宅有一名被困人员。11时 12分,火势得到控制。11时 17分,发现被困人员并将其救出,经现场确认已无生命体征。11 时 25 分,现场明火扑灭。11 时 26 分清理现场余火。11时 28 分火势完全熄灭。11 时 30 分,幸福路消防救援站人员车辆返回归建。
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此次事故致 1 人死亡,无人员受伤。
(二)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事故造成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新华路 581号附 1号 3楼李先平住宅室内部分装修、家具家电和生活用品烧毁、烧损,直接财产损失折合人民币 2230 元。
此次事故死亡人员丧葬费经统计为 45110 元。
此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7340 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起火时间认定
经调查,起火时间为 2024年 12月 9日 10时 40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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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火部位及起火点的认定
经调查,起火部位为南部县新华路 581号附 1号 3楼李先平住宅卧室。起火点为卧室东南木床头外侧炭化最重区域外 10cm-70cm处的木椅周围。
(三)起火原因认定
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可以认定李先平因烤火引燃身上衣物和周边物品蔓延成灾
(四)灾害成因分析
- 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致灾因素多,防灾减灾自救能力
差
起火建筑系城区居民自建房,整个房屋仅有 3 户人租住,房主系李先平夫妇。李先平已 90 岁高龄,消防安全意识较弱,既没有在起火建筑中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也没有按照标准要求敷设燃气管道(燃气软管穿墙设置且长度大于 2 米)。据死者大女儿李小红、幺女婿郭志远反映,起火当日,死者使用的烤火炉为老式燃气烤火炉,使用前需使用明火点燃,且在卧室封闭空间使用。
- 自建房无消防设施和器材,跟不上时代需求
起火建筑为 1992 年建筑,且位于城区半山腰处,因时代差距,建筑内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加上燃气、电气等火源因素增多,加大了建筑消防安全风险。
- 自建房业主安全管理意识不强,维护管理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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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房屋因建筑时间久,日常维护成本高,加之住户少自身投入安全管理能力弱,只能靠社区托底难度大。
- 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精细化仍待加强
政府部门治理能力的不断增强,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果也越来越好,但消防安全管理还有上升空间。事前除了政府、社区、网格、派出所日常入户宣传外,还应最大限度挖掘居民自防自救潜在能力,提升群众联防互救和社区早期扑救能力。
五、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分析
死者李先平起火前一个月左右摔伤了腰部,动作不方便,加之衣物燃烧迅速,衣服穿得多,衣物燃烧起来后脱衣困难。
六、火灾性质
经调查认定,“12·9”火灾是一起因李先平在卧室使用燃气烤火炉不慎引燃衣物及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的一般火灾事故。
七、相关单位消防安全履职情况
(一)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
一是建立了消防安全网格工作模式。成立以街道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推销安全网格化管理,辖区内 4 个村庄、17 个社区配备了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员,聘请了 102名网格员抓实消防网格工作。二是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辖区结合新《消防法》,利用广播、标语、传单、电影、安全生产宣传日等现场活动进行宣传,营造了人人关注消防、人人支持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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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开展消防检查整治遏制火灾事故萌芽。在抓好宣传教育的同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检查,一是抓实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二是抓好春节、清明等重要时期消防检查,三是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易发生群死群伤的行业进行检查。四是不断健全消防制度。根据辖区实际,制定了重点时期消防平安检查制度,施行隐患事故排查责任制,督促各村(社区)每月进行一次地毯式消防检查;制定防火公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防火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平安隐患零报告制度等。五是组建消防民兵应急队伍。街道办组建了 47 人的消防应急队伍,21 个村(社区)也分别建立了消防民兵应急分队,由各村身体素质好、政治思想高、有奉献精神的青壮年党员、团员和退伍军人等组成,每支队伍互相联系,相互协作,构筑了“网格化”的消防防控体系;街道办还定期对消防应急队员进行消防学问讲座、组织开展突发性事件和灭火演练。六是强化应急演练实训。不断强化对应急消防队伍和义务消防队伍的培训指导,一是配合县房管局,在黄家坝社区翔合绿洲小区参与了消防实训演练,二是在金洞路社区组织优贝幼儿园开展消防演练,三是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在石子岭社区对瑞康医院和各物业公司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四是组织水景湾社区、新安路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事故发生后,街道办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时态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救援需要,协调各方资源,并及时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妥善协商善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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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亲属进行安抚、左右邻舍作解释工作和维稳问题。
(二)南部县消防救援大队
一是以消防安全委员会为依托,加强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提示警示。去年以来,大队借助县消安委平台,每半年向各级各部门、各社会单位发布火灾形势及火灾风险提示。二是以基层力量为抓手,常态化开展乡镇(街道)基层火灾隐患治理。提请县安委、消安委召开工作会、印发工作文件等形式在全县部署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整治、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集中除患、“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30 余个,深入 20 余个乡镇(街道)检查指导消防工作;组织网格员、基层派出所民警、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进行消防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其发现隐患、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能力。三是以考评、调查为突破,反向倒推消防责任落实。
提请县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举一反三,提请县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四是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不断提升群众消防意识。组织发动全县广大基层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敲门行动”,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在 119消防宣传月期间,集中向乡镇(街道)、社会单位印发消防宣传资料 2 万余份,组织发动各乡镇(街道)通过集中宣传、“村村通”广播、流动广播、召开坝坝会等形式广泛开展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40 余万条。五是及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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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处置火灾事故。火灾发生后,幸福路路消防救援站快速反应,大队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成功将火灾扑灭,最大限度降低了财产损失。
(三)南部县蜀北派出所
一是明确消防专兼职民警,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确定了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社区消防工作的民警,明确了消防民警工作职贵。二是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社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对辖区街道、社区、单位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行为,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三是扎实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升辖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依托社区为平台,采取“集中+入户+定向”的宣传模式,借助各类集中宣传日,分社区进行集中宣传,在防火高危季节入户、入铺发放宣传资料、在街边视频广告区适时投放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学校上法制课机会,向中小学生及教师宣讲消防安全知识利用日常巡查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向居民讲解日常火灾防范常识。利用日常联合检查时机,对社区应急分队进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并联合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四是积极协助火灾扑救和调查。火灾发生后,派出所立即派警力赶往火灾现场,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四)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建局始终高度重视建筑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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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举措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施工过程监管服务。一方面,组织专班深入施工现场,针对建筑材料堆放、设备防火性能等关键要点开展检查,避免产生消防安全隐患。二方面,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图纸及消防规范进行施工,切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为消防验收备案夯实基础。三方面,督促住建领域各企业加强“安南卫士”平台使用,确保动火作业“应保尽保、应管尽管”,重点场所日常巡查“应巡尽巡”。二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执法大检查及“回头看”工作。印发《南部县城镇燃气安全执法大检查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共检查燃气企业 11家,检查企业下属站点 45 个,检查用户 448 户,检查发现部分站点用户端存在软管接气、烟道未伸出室外等问题,发现 1 个企业燃气经营许可到期未续证,均已函告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指导企业完成隐患整改。三是大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各乡镇(街道)共计排查自建房 29.9 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 9274 栋;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 9971 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 108栋。完成 2594栋房屋鉴定工作。组织全县 723户住户搬离危房,现场打围封控,实行“红黄蓝”挂牌管理。结合危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等项目实施工程措施 5755 栋,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事故发生后,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此次火灾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同时,结合住建领域实际,举一反三,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一是严格动火作业管控。印发了《全县住建领域以施工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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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严峻形势,紧盯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动火作业安全风险,持续深化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既定专项工作,严格动火作业管控,坚决整治行业领域违规动火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印发《关于认真做好 2025 年春节期间全县自建房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针对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激增,自建房经营活动频繁,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等特点,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压紧房屋产权人(管理人)落实相关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三是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如微信、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居民在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南部县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严格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要求,扎实开展防火安全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将火灾防控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联合商务、文旅、消防等部门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清单化管理,制定了全县《火灾防控责任清单》,明确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具体职
— 11 —责,实行“照单履职、照单督查、照单追责”。二是强化隐患治理。
县应急管理局围绕“全覆盖排查、全流程整改、全周期管控”目标,构建“源头管控、分类治理、长效防范”的隐患治理体系。针对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化学品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强化资源配置。县应急管理局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技赋能、动态调整”的资源配置方针,确保防火装备、救灾资源向高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构建与火灾风险相匹配的资源保障体系。通过 2023 年国债资金补助,我局购置救灾装备 1257 件套,价值 1345.82726 万元,其中包括其中包含氧气呼吸机、消防摩托车、高压消防接力水泵、中小型水罐消防车等物资装备,确保发生火灾后可及时开展救援。
八、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本次火灾系居民住宅火灾,非单位场所火灾,属地和相关部门主要履行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和组织火灾扑救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经调查,特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南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南部县蜀北派出所履职尽责到位,本次火灾事故无责任。
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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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取事故教训,坚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吸取南部县新华路 581 号附 1 号李先平住宅“12·9”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南充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责任。定期研判安全形势,加强工作交流,强化联合执法,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加大隐患排查,坚决稳控消防安全形势。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全领域做好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全方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其中,住建部门要加大对燃气企业、建筑在建工地、住宅小区物管企业的行业指导排查;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乡镇、街道要强化网格力量排查,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工作优势,全面开展“敲门行动”排查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部门、街
— 13 —道社区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社会面“四个能力”建设。各级
各部门要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坚决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宣传教育,全力提升群众消防意识。此次火灾暴露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不足的问题。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新媒体等传播途径,高频次播发防火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要利用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的定向、精准宣传;要通过宣传标语、村村响和上门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强化社会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及时举报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