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_宜黄县星泰纸业10·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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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星泰纸业有限公司“10·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宜黄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6年3月
2025年10月9日,抚州市宜黄县星泰纸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430平方米,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57.6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发生后,为进一步查明火灾原因,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工作,经宜黄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消防救援局牵头,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和县纪委监委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全面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9日1时45分,抚州市宜黄县星泰纸业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造成宜黄县星泰纸业有限公司部分单层钢结构厂房、卷筒纸、生产设备等物品烧毁,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2430平方米,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57.6万元。经现场勘验及调查走访,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1时40分许,认定起火部位为宜黄县星泰纸业有限公司成品仓库,起火点位于成品仓库内距北墙2.1-5.6m、距东墙1.2-5.5m范围内,起火原因系纱管纸自燃蔓延成灾。
(二)起火建筑情况。星泰纸业厂区西侧毗邻江西天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一块平地,东南侧毗邻江西双山塑料有限公司,北侧毗邻江西宜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北部为大面积连片厂房,南部为辅料仓库、办公楼,东部为废弃车间、环保水池和锅炉房。厂房近似长方形,东西方向最长处218m,南北方向最宽处84m。由北至南分为3部分,北部为闲置车间,中部为
生产车间,南部为仓库。仓库分为东西两部分,西部为成品仓库,东部为原料仓库。厂房为单层钢结构,顶棚使用铁皮覆盖。火灾造成整个成品仓库和部分闲置车间、生产车间、原料仓库过火坍塌。
(三)消防产品监管情况。起火建筑内配备了MFZ/ABC5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SN65型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通过现场检查,发现MFZ/ABC5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生产厂家为山东力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市场准入证书编号为2022081810000264,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生产厂家为鸣宇消防设备制造(江山)有限公司,市场准入证书编号为2017081810000078,市场准入情况未发现不合格情况。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进行质量判定,未发现不合格现象。对室内消火栓箱内配备的水带进行检查,建筑内配备的消防水带为扬州双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0-65-20有衬里消防水带,现场测量水带长度为19.8米,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10.1条之规定。室内消火栓箱内配备的水枪为泉州市邦美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KY65型消防水枪,对水枪进行现场跌落试验,未出现破裂或不能正常使用情况,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11.1.1条之规定。
(四)灭火救援情况。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于2025年10月9日1时45分接到报警。接警后,支队立即调派10站(队)14车74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
遂行出动,同时联动公安、应急、环卫等部门协同处置。1时56分,首战力量到达现场。经现场侦查,着火建筑为单层钢结构仓库,着火物质为再生纸卷,无人员被困。厂房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2时22分,增援力量及支队全勤指挥部陆续到达现场,当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对现场参战力量进行部署调整。采取“先外围控制,后内部攻坚”战术,先集中力量从外围对火势进行压制和控制,阻止火势向周边蔓延,同时利用高喷车、水枪、水炮等灭火设备对火势进行冷却降温。6时41分,现场火势被基本控制。7时47分,火灾被扑灭。
(五)火场通信情况。出警过程中辖区消防站到场后按要求部署了三级网(灭火战斗网)实施火场指挥调度,通信员及消防站指挥员开启了公网对讲机进行二级网(现场指挥网)在支队频道值守、接收全勤指挥部及支队指挥中心指令。全程符合作战通信组网要求。
二、属地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新余“1·24”火灾发生之后,县安委会印发《宜黄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各类经营性场所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将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置于首要位置,为切实提升园区企业消防安全水平,聘请第三方专业消防管家为企业免费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查找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目前已开展综合性及专项消防安全检查4轮次,覆盖园区185家在产企业,对排查发现的所有消防安全隐患,均建立“一
企一册”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截至目前,共计排查隐患850项。组织园区企业开展消防理论知识讲座及实操演练培训,全年共开展相关培训4场,覆盖企业161家,参训人次达260余人次。自星泰纸业火灾事故发生后,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高度重视,联合县消防救援局、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了工业园区消防安全警示片,联合县消防救援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宜黄县工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整治行动采取分批次方式,对园区所有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工作。11月13日,组织全县190余家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县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推进会,在会上播放了警示片并解读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提升园区各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水平。
三、灾害成因分析
一是仓库内堆积大量成品纸卷。星泰纸业成品仓库内堆放大量成品纸卷,火灾荷载大,加之火灾前宜黄持续高温少雨,火灾发生后成品纸卷极易燃烧并迅速蔓延扩大。
二是员工初期扑救火灾能力欠缺。星泰纸业职工虽第一时间发现火灾,但因缺乏初期火灾扑救相关技能培训,导致火灾发生后3分多钟,在场职工未顺利使用室内消火栓进行有效扑救,错过扑救初期火灾的黄金时间。
三是防火分区未达到规范要求。星泰纸业在厂房、仓库间违章搭建,造成防火分区超规范,火灾发生后火势迅速从成品仓库蔓延至隔壁厂房、仓库。
四、火灾事故处理
火灾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工作有关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如下:
(一)宜黄县星泰纸业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依法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工业园区管委会未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县纪委监委对挂点企业干部作谈话提醒。
(三)建议责成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分别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四)根据《江西宜黄县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家技术服务合同》关于季度考核办法结算服务费用,并责成参与检查的消防管家作出书面检查。
五、火灾防范措施建议
为进一步总结教训,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文件精神,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属地政府要切实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机制,以及“三管三必须”原则,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规范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主管部
门要督促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演练到位。消防管家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助力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发现并降低火灾风险、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集中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充分发动各行业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督促各类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擅自改变场所使用性质、违规改扩建、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对查出的问题立整立改,对重点隐患全程跟踪、彻底整改,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要召开火灾警示教育现场会,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切实加强对干部、企业负责人的警示教育。要发动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消防管家、消防安全网格员开展“上门入户”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宣传月”“一警六员”实操实训等集中宣传教育和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群众“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和“见火不慌、抬手就打”的能力,实现“灭早灭小灭初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改进成品纸卷储存方式。仓库应保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必要时加装通风设施;每日由专人定时使用红外测温仪监测纸卷堆垛温度变化。须严格控制堆垛尺寸与密度,明确限定每垛长、宽、高,严禁超高堆放。堆垛时,应在每层纸卷之间采
用坚固的矩形枕木或专用垫板进行垫高,且上层垫条方向须与下层垫条垂直。进一步增大堆垛安全间距,堆垛间距不应小于1.5米,堆垛与墙壁、立柱、屋顶的距离应较常规要求适当加大,确保空气可环绕堆垛流通。严禁将不同生产批次、不同温度状态的纸卷混放于同一垛内;严禁在纸卷堆垛表面覆盖塑料薄膜等不透气材料;严禁堵塞预留的通风通道与空隙;严禁将纸卷长期密集存放于不通风的角落或密闭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