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担杆岭轮胎店7·1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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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026-08-04
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担杆岭轮胎店7·1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担杆岭站前大道与潇贺大道红绿灯路口一轮胎店“7.11”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09-1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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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3时34分,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贺州市平桂区担杆岭站前大道与潇贺大道红绿灯路口一轮胎店发生火灾。火灾烧毁平桂区黄田杨镜轮胎服务部一铁皮棚仓库,过火面积150余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经统计,直接财产损失为469651.14 元。
火灾发生后,贺州市平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认真调查清楚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严防舆论炒作,并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广西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桂政办发〔2025〕16号)以及《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贺政办发〔2021〕55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7月14日,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务副区长陈仕府为组长,区政府办、区消防救援大队、黄田镇、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人员组成火灾事故调查组,下设事故调查行动组、事故善后处理组、事故责任追究组3个工作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担杆岭站前大道与潇贺大道红绿灯路口一轮胎店“7.11”火灾事故是一般火灾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担杆岭站前大道与潇贺大道红绿灯路口,北侧贴平桂区黄田万通汽车淋水器维修店,南侧、西侧为空地,东侧为公路;建筑主体地上1层,占地面积约150㎡,总建筑面积150㎡,为钢结构。
(二)人员伤亡及直接财产损失情况
无人员伤亡,根据当事人申报的直接财产损失统计表统计,直接财产损失469651.14 元。
二、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
2025年7月11日3时34分,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贺州市平桂区担杆岭站前大道与潇贺大道红绿灯路口一轮胎店发生火灾,无人员被困。贺州支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建设路消防救援站1个灭火编队,2辆消防车、12名消防救援人员,公园路消防救援站1个灭火编队,2辆消防车、12名消防救援人员,大钟山路特勤站1个灭火编队,3辆消防车、18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扑救。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3时48分,建设路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4时11分,公园路消防救援站、大钟山路特勤站、支队全勤指挥部相继到达现场,5时35分,火灾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贺州市平桂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对起火场所进行了封闭,组织火灾调查人员对火灾原因开展了调查,平桂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调查事故原因,确保事态平稳;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贺州市平桂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组织召开火灾现场警示会。要求各相关部门、企业就本次火灾事故吸取教训,立即开展自纠自查,消除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事故原因认定
(一)直接原因
经火灾事故调查组采取现场勘验、调查走访、询问知情人等技术手段进行联合调查,调查组认定:
- 起火时间认定: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于2025年7月11日3时34分接到谢永兴报警,贺州市平桂区担杆岭站前大道与潇贺大道红绿灯路口一轮胎店着火。经询问火灾事故发生时,当时在场的当事人谢永兴,7月11日3时30分时,谢永兴仍在平桂区黄田杨镜轮胎服务部休息室睡觉,闻到臭味后清醒,第一时间呼喊可能还在睡觉的人员,另一名当时在场的当事人罗作文,火灾发生时,罗作文正在平桂区黄田万通汽车淋水器维修店内板房二层1号休息室睡觉,直到被热醒,才从二层起火的板房逃离。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3时28分许。
- 起火部位认定:平桂区黄田杨镜轮胎服务部铁皮棚顶部由北向南塌陷,西南侧铁皮棚顶部比东南侧铁皮棚顶部塌陷严重,西南侧铁皮棚顶部铁皮底漆全部脱落且氧化痕迹明显碳化呈黑色锈斑痕迹,东南侧铁皮棚顶部铁皮底漆全部脱落且氧化痕迹明显并呈红褐色,平桂区黄田杨镜轮胎服务部内存放的轮胎均烧毁,靠南侧外围轮胎有未燃烧完全痕迹,平桂区黄田杨镜轮胎服务部铁皮棚铁皮墙西侧燃烧痕迹严重,铁皮底漆全部脱落且氧化痕迹明显呈红褐色,铁皮墙西侧中下部位的铁皮墙过火受热由外往内炸裂,炸裂处往上燃烧痕迹严重碳化呈黑色,往下燃烧痕迹渐轻,铁皮墙东侧铁皮底漆有残留,平桂区黄田杨镜轮胎服务部板房北侧铁皮墙受外力向南折压;铁皮折压处碳化呈黑色锈斑痕迹,板房西侧顶部钢架受高温燃烧至变形向下凹陷,板房内物品全部过火完全燃烧。因此,综合认定起火部位为平桂区黄田万通汽车淋水器维修店内板房。
- 起火点认定:经现场勘验,平桂区黄田万通汽车淋水器维修店内板房建筑北面钢架因过火,由北向西南倾斜坍塌变形,板房建筑东面钢架过火由东向西、向南倾斜坍塌变形,板房北侧罐体靠近板房一侧有烘烤痕迹,烘烤痕迹向北侧蔓延依次渐轻;板房西侧铁皮顶部向南侧有大面积燃烧痕迹,变形痕迹由铁皮顶部西侧向南逐渐严重呈黑色,向东南逐渐呈红褐色,铁皮顶部东侧有大面积烟熏痕迹,往北侧有大面积烟熏痕迹,板房东侧坍塌方向对应西侧铁皮部位有明显的V字型燃烧痕迹。因此,综合认定起火点为平桂区黄田万通汽车淋水器维修店内板房二层2号休息室衣柜处。
- 起火原因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3时28分许;起火部位位于平桂区黄田万通汽车淋水器维修店内板房二层2号休息室,起火点为平桂区黄田万通汽车淋水器维修店内板房二层2号休息室衣柜处;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短路,引燃板房二层2号休息室内的衣物、塑料、衣柜等可燃物,形成立体燃烧,掉落的燃烧物将平桂区黄田杨镜轮胎服务部内的活动板房、轮胎等可燃物品引燃,导致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足,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彩钢板房存在的风险隐患理解不够透彻,暴露出在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上不到位、不规范,在风险隐患排查上不全面、不细致,致使企业出现了火灾事故。
四、延伸调查情况
(一)使用彩钢板搭建建筑。彩钢板建设成本低,搭建快,成为较多企业优先选择的对象,火灾事故现场设置有彩钢板房。
(二)彩钢板房使用情况。彩钢板房于2021年建造使用,使用时间过长,未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线。且彩钢板房存在不耐高温等特性,发生火灾后,彩钢板房在高温环境下发生了变形坍塌。
(三)产品质量情况。在火灾调查现场勘验中发现,起火场所有约4具干粉灭火器,均为海天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FZ/ABC5型干粉灭火器等,为群众在自救中使用,1具为药剂喷洒已使用状态,未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的检验鉴定。
(四)消防安全宣传不到位。黄田镇对辖区生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思想重视不足,对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7号)相关规定:
建议平桂区人民政府对黄田镇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建议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对黄田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强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要从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压紧压实社会单位、经营主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网格化”排查工作机制,有效落实火灾防范应对措施,严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坚决消除“重利益、轻安全”思想,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保持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利用科技创新与应用,积极应用简易喷淋系统、独立式感烟探测火灾报警器、“一键报警”装置等物防技防措施,提升场所火灾预警处置能力,缩短火灾响应时间和延缓火势蔓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亡人。
(三)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宣传与监督,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向企业管理者普及彩钢板房火灾风险及避险知识。要强化培训,尽快补齐有关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消防安全知识短板,提升发现火灾隐患和处理能力,推动隐患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担杆岭站前大道
与潇贺大道红绿灯路口一轮胎店
“7.11”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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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担杆岭站前大道与潇贺大道红绿灯路口一轮胎店“7.1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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