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佳乐苑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刑事判决
title: 2024_江西新余佳乐苑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刑事判决
updated: 2026-08-04
江西新余佳乐苑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刑事判决
2025年10月29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分宜县人民法院对佳乐苑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对佳乐苑综合楼地下一层冷库施工单位新余凝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凝霜制冷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和根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从业禁止五年;对佳乐苑综合楼地下一层和二层商铺实际经营管理人陈冬生等9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对其中3名凝霜制冷公司责任人决定从业禁止五年。另对安全监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龚宇新、丁小荣、邓员清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和三年,龚宇新、丁小荣还犯有受贿罪(受贿行为与本次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无关联),数罪并罚,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均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商住综合楼(以下简称佳乐苑综合楼)由新余市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地产)开发建设,人防工程地下一层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2011年1月,时任丰华地产法定代表人陈冬生将佳乐苑综合楼二层部分商铺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给其子陈建平。2016年9月,新余市博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弈教育)法定代表人柳金汉租用佳乐苑综合楼二楼205室商铺作为教室开展校外培训。2017年7月,张建生、丁耐香租用二楼202室商铺经营聚馨源宾馆。2021年5月,聚馨源宾馆因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经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袁河大队责令整改并行政处罚后仍未整改。
2024年1月6日,陈冬生和陈建平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佳乐苑综合楼地下一层违规出租给吴勇用于建设冷库。吴勇未经专业设计,口头委托不具备冷库施工资质的凝霜制冷公司建设冷库,其间违规将地下一层楼梯拆除改造。1月8日,吴和根在公司不具备施工资质、施工现场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等情况下,组织宋金龙、邓珍、杨律等人开始进场施工。1月24日15时20分许,宋金龙、邓珍、杨律等人违规开展冷库施工,导致起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烟气快速涌入二层,博弈教育教室西侧窗户安装防盗网、东侧临街阳台安装广告牌严重阻碍被困人员逃生,聚馨源宾馆北侧安全出口狭窄且摆放燃煤热水炉、蜂窝煤等影响被困人员逃生,以致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另查明,新余市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龚宇新、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袁河大队原大队长丁小荣和新余市原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邓员清在对佳乐苑综合楼开展监管过程中均存在玩忽职守行为,龚宇新、丁小荣另有受贿行为。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造成的危害结果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和群众旁听了案件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