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小松花江街24号楼2单元5楼2号居民住宅9·27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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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026-08-04
沈阳市皇姑区小松花江街24号楼2单元5楼2号居民住宅“9·27”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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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小松花江街24号楼2单元5楼2号居民住宅“9·27”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报告
【信息时间:2025-12-09】【信息来源:沈阳市皇姑区消防救援大队】 【打印内容】
2025年9月27日20时10分,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小松花江街24号2单元5楼2号卧室内床上起火。火灾造成租户李XX死亡,户内物品不同程度烧损,楼下4楼、3楼住户被水淹,过火及烟熏面积约10平方米。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该起火灾为一般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发生后,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长牛群、副区长闫曦在火灾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区消防大队积极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辽政办〔2023〕3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皇姑区政府成立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阚大伟任组长,区应急局副局长康玉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韦鹏,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丁昊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房产局、区司法局、北塔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为成员的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组依法依规展开火灾事故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依靠专家支撑、依靠科学手段、依靠事实证据,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查明了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一、火灾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起火住宅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及小区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小松花江街24号2单元5楼2号。该建筑1986年投入使用,砖混结构,楼是“一”型单元式住宅,该建筑共2个单元,其中1单元每层有3户,2单元每层2户,建筑共6层。该居民建筑无物业公司日常管理,只有负责卫生的扫保人员。
2、人员居住情况/受灾建筑情况
起火户所在建筑在松江北小区园区内,东西走向,砖混结构,该建筑地上共6层,单元门朝北,一步楼梯,每层3户居民。起火户位于2单元5楼2室,室内是两室一厅,南北走向,户内面积64平方米。
(二)建筑消防情况
该建筑是20世纪80年代建筑,是多层民用住宅建筑,建筑无消防设施。
图为沈阳市皇姑区小松花江街24号地理位置示意图
二、火灾事故发生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9月27日20时10分左右,火灾第一报警人董女士反映,她家住6层,当天她晚上8点10分左右,她在卧室看手机,闻到有电线烧焦的烟味,就去阳台查看,大概过了三五分钟,她听到玻璃爆炸的声音,这时西侧四楼的人对她喊楼下着火了,于是她拨打了报警电话。她跟2-5-2户不熟悉,不知道室内是否有人员。
(二)灭火救援情况
2025年9月27日20时10分,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先后调派北站东二路站、昆山中路站2个消防救援站、7台执勤车辆、26名指战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首批力量于20时19分到场。经外部侦查发现现场为2-5-2户卧室起火,询问现场人员未得到有效信息。现场成立一个内攻搜救组,出设一支水枪阵地进入楼内灭火救人。灭火组利用3盘65水带蜿蜒铺设至起火楼层,利用开花水枪对破拆人员进行掩护;侦察搜救组到达起火层后对防盗门进行检测,发现温度不高,在水枪掩护下利用破拆工具组进行破拆,20时21分门被破开,灭火组利用门控技术向内射水,确认无危险后,侦察搜救组利用热成像仪进入内部侦察情况搜寻被困人员,侦察火点,确认起火位置为次卧床铺,侦查搜救组继续搜索被困人员,同时开窗排烟。20时26分火灾被扑灭,火灭后发现被困人员位于起火床铺上,初步判定无生命体征,20时45分,经120确认死亡。
(三)应急处置情况
火灾发生后,区政府主要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调度,就火灾扑救、火灾调查、医疗救治、善后安置等进行安排部署,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属地派出所、北塔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现场指挥救援并进行善后处置,直到启动事故调查工作,为科学分析事故情况,开展现场勘验等工作打下基础。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李XX,身份证号211282XXXXXXXX0417,沈阳市皇姑区小松花江街24号2单元5楼2号户租户,2012年离异。与人搭伙过日子,因9月20日诊断出脑梗,行动不便、身体手脚等活动受限开始卧床,其儿子李某某从成都返回。
(二)直接财产损失情况
火灾发生后,李XX儿子、房主及楼下邻居到皇姑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财产损失,现场为卧室床和杂物过火,外加楼下住户因灭火被水淹,综合财产损失约0.5万元。
四、火灾事故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火灾发生后,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人员遂行出动,赶赴现场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先后对火灾现场进行2次勘验,共制作询问笔录5份,北站东二路消防救援站火灾扑救报告1份。制作了火灾现场方位图、火灾现场平面图、尸体方位示意图。经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走访等工作,对火灾认定如下:
起火住户家内平面图
起火房间尸体方位图
西卧室床上火烧后形貌
起火西卧室火烧后形貌(由东向西拍摄)
起火的西卧室火烧后形貌(由南向北拍摄)
(二)事故间接原因
2025年9月20日,李X得病,行动不便,手脚活动受限,9月27日下午,李XX儿子给其买了一包烟。当日17时,李XX儿子离开李XX住所与其母亲外出吃饭,其间李XX无人照顾。李XX在吸烟过程中引发火灾,发现着火后李XX曾给其儿子打电话,其儿子在外未及时接听。待其儿子回拨电话时,李XX说屋内着火。其儿子在无法确认情况的前提下未及时报警。等后续再拨打李XX电话时,电话出现无人接听的状态。导致延误了拨打119报警的时机。
五、相关单位履职责任调查情况
(一)使用管理责任调查情况
该起火灾中,着火场所为个人房屋,房屋使用者为死者李XX,老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明知自己身体行动不便,手脚活动受限,且无家人照料的情况下独自吸烟,欠缺逃生自救能力,日常生活中对家庭防火安全不重视,导致火灾发生。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责任调查情况
该起火灾为居民住宅火灾,不涉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三)物业单位责任调查情况
该起火灾所在小区属于无物业管理小区,不涉及物业服务企业。
(四)消防产品质量责任调查情况
对松江社区微型消防站灭火器进行抽检,送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灭火器检测结果为合格。
(五)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六、对责任单位、人员处理决定
经调查认定,此次火灾由租户李XX吸烟引燃床上可燃物,进而引发火灾。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已按照工作职责和相关规定,积极入户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隐患排查等工作。在火灾发生时,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助疏散群众,派出所民警迅速维护现场秩序,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尽到了应有的应急处置责任。
综合考虑本次火灾事故的起因、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在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中的履职情况,经火灾调查组请示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北塔街道松江社区及其工作人员不予以追责。但此次火灾也暴露出消防安全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皇姑区消安委对北塔街道松江社区等相关单位进行一次警示约谈,督促其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强化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全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如下建议措施。
一是强化党委政府统筹,切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皇姑区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要求严格落实属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解决重大消防问题机制。区政府牵头召开专题部署会,精准研判,筑牢“生命至上”思想防线;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街道落实属地责任,组建“网格员+志愿者”队伍要细化行业部门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责任,要定期研判形势,分析查找地区突出消防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形成条块协同、行业联动的责任闭环。
二是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有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皇姑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履行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责任。组织属地街道(乡镇)以及应急、公安、商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工信、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商场、市场等开展排查整治,隐患问题建账、清单管理、闭环整改。强化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确保监管不缺位,维护政府部门和法律法规的权威。
三是举一反三隐患治理,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常态化开展生命通道整治行动,组织社区每周开展楼道“清障行动”,清理杂物与违规停放的电动车及充电设施,在单元门口设置警示标识,确保通道畅通;严控用火动焊风险,要求施工单位提前报备,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清理易燃物并安排专人监护,社区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制止上报;专项整治群租房与九小场所,严查“隔断出租”“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督促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配备灭火器,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清退,从源头降低火灾风险。
四是加强弱势群体火灾防范措施。聚焦特殊群体,实施精准靶向防控。以街道为单位,联合社区、物业、医疗机构全面摸排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等弱势群体,建立老弱病残、精神障碍、行动不便人员等弱势群体动态台账,推行“一对一”邻里帮扶与包保机制。每月通过短信、微信向监护人发送2次消防安全提示,每季度组织监护人座谈会明确责任,构建“社区帮扶+家庭监护”双重守护网。
五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各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大讲堂集中进行防火常识学习,利用新媒体网络和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特别是动员物业、居民自觉开展社区、家庭消防安全“三清三关”活动,及时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厨房,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组织对街道(乡镇)、社区干部和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开展消防检查和灭火疏散演练。
六是加强消防安全防控。督促各街道(乡镇)、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责任,不断健全大、中、小网格,逐楼、逐单元明确消防安全“楼长”和“片长”,建立由社区干部牵头,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巡防员、消防志愿者等组成的群众性志愿组织。督促街道(乡镇)、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走进居民住宅小区,逐楼、逐层、逐院落实开展检查和安全提示,及时消除动态火灾隐患。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单位强化火灾防范措施,组建微型消防站,充分发挥最小防火、灭火单元作用,日常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一旦发生火灾,可以3分钟内到场扑救。
八、消防产品检查情况
按照火灾延伸调查要求,皇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发生火灾的皇姑区北塔道松江社区灭火器进行抽查(后附抽样单),送至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经检测其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判定为合格消防产品。
沈阳市皇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2月1日
编辑:张瑶瑶
校对:丁 昊
审核:阚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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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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