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_沙雅县古勒巴格镇11·27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商场市场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原因/用火不慎原因/吸烟遗留火种等级/一般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26
title: 沙雅县古勒巴格镇11·27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事故等级: 一般
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古勒巴格镇色日克苏盖提村"11·27"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沙雅县人民政府(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日期: 2026-01-05
2025年11月27日,位于沙雅县古勒巴格镇色日克苏盖提村1组188号民房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68760元。
认定为一起"非生产经营性意外火灾事故"。该起火灾事故无责任单位,火灾事故责任人已死亡,不予延伸追责问责。
一、起火建筑情况
火灾现场位于色日克苏盖提村1组188号民房,距离沙雅县北京路消防救援站约4.5公里。民房均为单层砖木结构,建筑高度3米,总建筑面积约145平方米,起火房屋为走廊东侧卧室,建筑面积10.15平方米。无消防设施。
二、火灾发生发展过程
火灾发生前,起火建筑院落内仅有沙某1人居住。沙某于11月26日22时在超市购买白酒和零食后返回。
11月27日:
- 2时左右:起火
- 9时41分:杨某发现房屋内充满白色烟雾,打开卧室门后黑烟冒出,发现床铺明火
- 9时47分:监控显示防盗门上方大量白烟
- 9时56分:走廊右侧卧室和防盗门出现明火
- 11时10分: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接警(由县公安局转警)
- 11时20分:消防救援到场
- 11时26分:救出1名被困人员(已死亡)
- 11时43分:现场火势扑灭
三、起火原因
起火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2时左右,起火部位为走廊东侧卧室,起火点位于卧室内床处,起火原因为吸烟遗留火种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四、事故性质
非生产经营性意外火灾事故。
五、整改措施
- 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用火用电行为
-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村(居)民安全意识
- 加大技防措施,严防"小火亡人"
- 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死者:沙某,独居,死于卧室内。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5/2025_沙雅县古勒巴格镇11·27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