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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_涟源市茅塘镇马溪社区刘私宅6·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5 年份:2025 大小:13.9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1:37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8:34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商场市场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原因/电气故障原因/违章动火等级/一般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25

title: 2025_涟源市茅塘镇马溪社区刘私宅6·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涟源市茅塘镇马溪社区刘**私宅“6·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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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茅塘镇马溪社区刘**私宅“6·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0-2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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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涟源市茅塘镇马溪社区刘**私宅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人死亡,烧毁床、桌子等物品,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总计陆仟肆佰柒拾叁元整(6473.00元)。

事故发生后,涟源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查清事故原因,汲取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聪任组长,市政府办、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气象局、国网涟源市供电公司、茅塘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检验鉴定等方式,查明了火灾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涟源市茅塘镇马溪社区刘家组,建于2002年,建筑为砖混结构,坐北朝南,地上4层,长13.1米,宽4.6米,单层建筑面积约60.26平方米。起火建筑东侧隔马路与其它居民楼相邻,南侧为农贸市场,西侧与其亲属住宅紧邻,北侧为农贸市场停车场。刘私宅第一层出租给谭使用,从北往南依次为北侧卧室、楼梯间、南侧堂屋。起火房间为北侧卧室,楼梯间、南侧堂屋未过火。北侧卧室南侧靠墙有木桌、床等物品,东侧有四个陶制酒罐,西侧靠墙有塑料桶。

二、起火经过及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一)发现及报警情况

2025年6月9日3时14分许,涟源市茅塘镇马溪社区居民张晚上睡觉时,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起来一看,发现刘汉生家一楼起很大的火,立马下楼后,打119电话报警,同时到楼下地坪里大喊“起火了、起火了”。随后,张和父亲用棍子撞开刘**私宅第一层北侧卧室房门,向卧室内里泼了十几桶水。

(二)现场应急救援情况

2025年6月9日3时17分,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涟源市茅塘镇马溪社区一民房起火,有一人被困。接警后,大队立即调派人民东路消防站2台消防车14名消防救援人员、茅塘镇专职消防队1台水罐车5人前往处置,大队值班人员1车2人遂行出动,同时联动110、120协同处置。茅塘镇专职消防队于3时31分到达现场,于3时40分扑灭火势,在北侧门后发现一具遇难者遗体。3时52分,涟源人民东路消防站到达现场,参与火场清理和善后工作。

(三)人员伤亡情况

火灾造成1人死亡,死者谭(男,*族),根据涟源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尸表检验情况》,可排除外力暴力机械性损伤死亡,符合烧伤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的特征,家属对谭的死因无异议,申请不对其尸体进行法医解剖。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火灾事故发生后,涟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救援队伍反应迅速、响应及时,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平稳有序,公安、120急救中心、茅塘镇等联动部门按照职责职能第一时间到场开展善后处置工作,相关工作平稳有序。

三、起火原因调查情况和性质

(一)起火原因调查情况

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走访了解等情况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6月9日3时00分许;起火部位位于刘私宅北侧卧室;起火点位于刘私宅北侧卧室距南墙0米-1.0米、距东墙1.0米-2.0米范围内;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1. 火场温度高,产生大量有毒烟气。起火建筑为砖混结构,谭**平时在房屋内居住生活,设置有桌子、床等家具,起火时门窗处于密闭状态,火场温度高,且燃烧产生大量有毒烟气。
  1. 发现报警晚。火灾发生于凌晨,大部分居民正处于熟睡阶段,没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起火,导致报警时间较晚。
  1. 老年人逃生自救能力弱。死者59周岁,为独居老人,生前喜欢喝酒,行动能力较弱,缺乏必要的逃生自救常识和能力,发生火灾后未能及时逃生自救。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涟源市茅塘镇马溪社区刘**私宅“6·9”火灾是一起一般火灾事故。

四、火灾延伸调查情况

(一)建筑消防工程审批办理情况。经调查,起火建筑为居民砖混结构自建房,不涉及消防设计、图纸审查、施工、验收和监理,不存在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监理把关不严、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等行为。

(二)消防中介服务机构执业情况。经调查,起火建筑为居民砖混结构自建房,无消防设施,不需要开展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产品认证检验等工作。

(三)消防产品质量责任情况。经调查,起火建筑内未配备消防产品,不涉及消防产品质量问题。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经调查,此起火灾不涉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

(五)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调查情况。根据《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间、传统节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村(居)委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通过检查档案和实地走访,发现:社区居委会“敲门行动”摸排不够仔细,底数不清,虽曾上门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宣传,指出了房屋承租人使用移动插排、用电不规范的问题,但未督促及时整改到位,未掌握其爱饮酒的不良生活习惯,未将其纳入重点人员管理;乡镇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乏力,未跟踪指导社区(村)敲门行动开展情况,未将长期饮酒、独居生活人员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管理。

(六)灭火救援行动调查情况。火灾事故发生后,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茅塘镇专职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卫健、公安等职能部门接报后能够正确履职,在事故处置过程中能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救援过程指挥得当、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及时有效,没有引发次生事故。

五、事故原因调查情况

(一)直接原因。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火灾事故的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对“老、弱、病、酒”等重点人群可能出现的消防安全事故没有足够重视。死者谭在事故发生前6月7日摔了一跤,是周边群众扶起来的,事发当晚着火北侧卧室内仅谭一人,导致火灾发生时其无法自主逃生。

六、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该起火灾发生在村民自建住宅中,不涉及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及消防产品质量责任,事故调查组结合实际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一)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空白。经核实,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没有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承租人谭**使用移动插排、用电不规范,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房屋内存放米酒及制酒物料,未配备必要的防火灭火逃生器材,消防安全管理缺失,火灾隐患问题较为突出。

(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缺乏,没有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在日常安全用电方面防火意识不强,对火灾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和逃生器材,在面对火灾发生时不懂得有效进行应对和逃生自救。

(三)基层消防管理存在不足。乡镇、社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宣传不够细致,在落实消防工作方面打“折扣”,重任务完成,轻实际效果,帮扶指导和跟踪问效不够,致使一些隐患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消除。

七、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直接责任追究

根据《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的,由承包者、租赁者、受委托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该起火灾造成租赁者1人死亡,租赁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二)相关单位处理建议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要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责任,乡镇(街道)建立每季度研究消防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两委”成员消防工作责任,加强村(社区)消防工作,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充分发挥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将消防工作融入“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确保消防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二)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季节特点,发动公安派出所、应急站、村(居)委会,全面加强对居民自建房尤其是出租屋的火灾隐患排查,指导群众开展安全用电自查自纠,进行电线线路清理,杜绝私拉乱接,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火灾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村(社区)督促整改辖区一般火灾隐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及时向乡镇街道报告,乡镇街道积极指导,督促、协调加强整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采取技防措施,提高火灾预警。加强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村(居)民自建房、群租房以及孤寡老人、残疾人员、留守老人儿童家庭等,扎实开展好对“老弱病残酒疯”人员帮扶,全面掌握“六类人群”等特殊群体底数台账,积极推动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并联网接入房屋安全责任人、监护人、驻村干部等人员的手机,提升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能力,赢得至关重要的“黄金时间”,实现早发现、早处置,减少火灾损失。

(四)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召开火灾警示教育会,发动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派出所、村委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消防宣传等活动;通过消防宣传“屋场会”“进农村”“进家庭”等精准宣传模式,展示真实火灾案例,传达火灾的危害性,提醒居民家庭安全取暖、安全用火用电、与居民面对面讲解火场逃生自救、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农村“村村响”大喇叭,每日定时播放消防知识、防火提示等内容,提醒群众加强对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关心关爱。

涟源市茅塘镇马溪社区刘**私宅

“6·9”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5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 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 涟源市茅塘镇马溪社区刘**私宅“6·9”火灾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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