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_皇姑区岐山东路5-1号12·26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title: 皇姑区岐山东路5-1号12·26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事故等级: 一般
皇姑区岐山东路5-1号2-1-3住宅"12·26"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报告
来源: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 https://www.syhg.gov.cn/xxgk/zwgk/fdzdgknr/aqsczxzzsnxd/aqscsgxx/202603/t20260310_4997765.html
信息时间:2026年3月10日
2025年12月26日1时37分,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皇姑区岐山东路5-1号2-1-3户发生火灾,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北站东二路、昆山中路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消防救援人员先后搜救出2名伤者,经120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火灾造成住户金某某(女),常某(男)死亡,两者系母子关系。户内物品不同程度烧损,过火面积约4平方米。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该起火灾为一般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消防支队雷智勇政委、王余斌副支队长、当日总指挥吴俊岐副支队长赶赴现场。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长赵宇旭在火灾发生后迅速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区消防大队积极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辽政办〔2023〕3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皇姑区政府成立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阚大伟任组长,区应急局副局长康玉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韦鹏、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丁昊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房产局、区司法局、北塔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为成员的火灾事故调查组。
一、火灾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起火住宅基本情况
起火住宅所在建筑属于北塔街道龙江东社区,地址为岐山东路5-1号。起火建筑东西"一"字走向,砖混结构,建筑7层,3个单元,1-3单元每层2户,2单元每层3户,共计49户。该建筑为老旧小区,1989年建造,无物业管理单位,由龙江东社区负责日常管理。
起火户所在建筑在龙江东社区园区内,该楼东西走向,砖混预制板结构,地上共7层,单元门朝北,一步楼梯。起火户位于2单元1楼3室,户内面积约60平方米,室内是两室一厅,南侧卧室和西侧卧室,厨房、厕所中北侧。
(二)建筑消防情况
该建筑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建筑,是多层民用住宅建筑,建筑无消防设施。
二、火灾事故发生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报警人孟繁威,女,家住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东路5-1号3单元1楼1号。2025年12月26日凌晨,孟女士在睡梦中闻到刺激性气味,开灯后发现屋里全是浓烟,她唤醒爱人后开窗四处找烟的出处。以为楼上二楼着火,遂和她爱人去二楼走廊,但走廊烟少,二楼挨家敲门无人应答,然后回家切断电源,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二)灭火救援情况
(一)接警出动。 2025年12月26日1时37分接警,调派北站东二路站(1时46分到场)和昆山中路站(1时47分到场),共计2个消防救援站、4辆消防车、17名消防救援人员。
(二)处置过程。 1时46分许北站东二路站到场。经排查,1时57分发现位于2单元1楼3门南侧窗户有微量烟气流出。1时58分对入户门破拆完成,在入户门口处搜救出1名被困人员;2时02分明火基本扑灭;2时05分于西侧卧室内发现另一名被困人员。2时34分120将2名人员送往医院,4时23分120确认人员已死亡。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金某某(女,身份证号210105XXXXXXXX4028),常某(男,身份证号210105XXXXXXXX4030),2人系母子关系。金某某年纪较大,常某有脑出血病史,两者均行动不便。
(二)直接财产损失情况
现场为卧室床和生活物品过火,直接财产损失约0.4万元,人身伤亡和善后处理费用约4万元,共计约4.4万元。
四、火灾事故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一是住户金某某年纪较大,常某有脑出血病史,两者均行动不便,且家中堆放大量易燃可燃杂物。二是居民用电习惯不良,多个延长线插排串接使用,插排放置可燃物附近,且常年放置小夜灯、充电器等电器,容易发生电气故障。
五、相关单位履职责任调查情况
(一)使用管理责任调查情况
该起火灾着火场所为个人房屋,使用者金某某、常某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用电习惯不良,家中堆放大量易燃可燃杂物。
(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六、对责任单位、人员处理决定
经调查认定,此次火灾由住户常某床上延长线插座发生电气故障引发。社区工作人员尽到了应有的应急处置责任,日常工作中已入户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但对居民家中隐患排查、告知隐患整改存在疏漏。皇姑区消安委对北塔街道龙江东社区等相关单位进行警示约谈。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党委政府统筹,健全定期研究消防工作机制。二是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形成条块协同、行业联动的责任闭环。三是举一反三隐患治理,常态化开展生命通道整治、严控用火动焊风险、专项整治群租房与九小场所。四是加强弱势群体火灾防范措施,建立弱势群体动态台账,推行"一对一"邻里帮扶与包保机制。五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利用新媒体和微信群宣传"三清三关"。六是加强消防安全防控,健全网格化管理,逐楼明确"楼长",组建微型消防站。
八、消防产品检查情况
对龙江东社区微型消防站灭火器抽检,送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结果为合格。
沈阳市皇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