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邵武_榕辉化工5·4爆炸_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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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25〕41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邵武福建省邵武市榕辉化工有限公司“5·4”一般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查南平邵武福建省邵武市榕辉化工有限公司“5·4”一般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南应急综〔2025〕45号)收悉。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号令)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责任处理及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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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有关单位依照职责权限做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追究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将落实情况抄告市应急管理局。
三、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要组织开展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弱项,防范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此复。
附件:南平邵武福建省邵武市榕辉化工有限公司“5·4”一般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 6月 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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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南平邵武福建省邵武市榕辉化工有限公司
“5·4”一般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南平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5年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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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7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7
(二)MMT项目基本情况 ····································································8
(三)事故生产车间相关情况 ······························································ 9
(四)爆炸物质来源及理化特性 ·························································· 11
(五)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 12
(六)事故发生经过 ···············································································12
(七)事故现场情况 ···············································································12
(八)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13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13
(一)事故发生单位先期处置情况 ······················································ 13
(二)信息接报情况 ···············································································13
(三)响应情况 ·······················································································14
(四)事故应急救援评估 ······································································ 15三、事故原因分析 ····························································································16
(一)直接原因 ·······················································································16
(二)间接原因 ·······················································································16四、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8
(一)事故责任单位的认定及处理意见 ·············································· 18
(二)事故责任人员的认定及处理意见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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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 ················································································19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20
(二)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 ·································································· 20
(三)强化普通化工项目安全监管 ······················································ 21
(四)强化安全风险辨识 ······································································ 21
(五)提升设备安全管理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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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 月 4日 4时 56 分许,福建省邵武市榕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辉化工公司”)生产车间二东侧 3楼 100吨/年甲基巯基四氮唑(以下简称“MMT”)生产线的双锥回转真空干燥机(以下简称“双锥干燥机”)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28.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号令)等有关规定,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5 月 7日成立以南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及邵武市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的福建省邵武市榕辉化工有限公司“5·4”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人参加。另外,聘请 4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技术分析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调取证据和专家技术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福建省邵武市榕辉化工有限公司“5·4”一般爆炸事故是一起因榕辉化工公司安全风险意识不足,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识别出MMT产品潜在爆炸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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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风险,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而导致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榕辉化工公司成立于 2006年 10月 27日,位于南平市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金塘路 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817937820138;法定代表人:韦兵;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万圆整;厂区占地面积约 45.6亩,现有职工 90余人;公司设生产部、办公室、EHS部、设备科、物管部、质量部、工程部、财务部、采购部、销售部等。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编号:(闽)WH安许证字〔2019〕1(换)号;许可范围:叠氮化钠 500吨/年生产***;有效期:2025年 1月 16日—2028 年 1 月 15 日;发证日期:2025 年 1 月 16 日;发证机关: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榕辉化工公司现有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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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已建项目有 100吨/年MMT、500吨/年叠氮化钠、150吨/年 HOBT(1-羟基苯并三氮唑)、150吨/年 LCV(三(4-甲基氨基苯基)甲烷)、50吨/年MTD(去甲噻二唑)、100吨/年 P-TMA(对甲苯磺酰叠氮)、50 吨/年 MTZ(N,N-二甲胺基乙基巯基四氮唑)、300吨/年卡巴肼、50吨/年甲醇锂、50吨/年叔丁醇钾、220吨/年 PHBA(邻苯二甲酰亚氨基羟基丁酸)、120吨/年 NOP(N-羟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生产装置。本次事故发生在生产车间二的 100吨/年MMT生产线。
(二)MMT项目建设情况
2020年 11月 4日,榕辉化工公司的《1000吨电子光化学助剂及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在邵武市工信和商务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闽工信备〔2019〕H020014号,其中发生事故的 100吨/年 MMT 生产线为该备案项目的一部分。MMT 项目的产品、副产品及中间产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属于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项目,所以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但榕辉化工公司需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 36号令)对MMT项目自主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并形成书面报告。
榕辉化工公司 100吨/年MMT项目布置在生产车间二,预评价和设计单位为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验收评价单位为山东新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 4月 25日正式开始试生产;2022年 9月 24日,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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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生产车间相关情况
- 事故生产车间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在榕辉化工公司生产车间二,位于南北主干道西侧中心区域,整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 1121m2,事故发生前该车间在生产MMT。事故爆炸的初始位置在生产车间二东侧 3楼烘房,处于MMT生产线的末端。
烘房设有烘干系统,主要由双锥干燥机、真空抽气系统、加热系统、冷却系统、电控系统等组成。事故发生前,双锥干燥机正在烘干MMT(约有 1000kg)。
- MMT生产工艺情况
(1)MMT生产工艺:物料在反应釜中进行反应,反应结束后,将反应物料转移至合成釜进行合成,合成后得到的MMT钠盐,经 PH调节、降温、离心得到MMT粗品,MMT粗品经溶解、脱色、PH 调节后得到精制 MMT 湿品;再经烘干、包装后得到 MMT成品。生产过程主要使用:一甲胺、二硫化碳、叠氮化钠、液碱、盐酸、氨水等原辅料,其中:一甲胺、二硫化碳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MMT烘干工艺:含湿率约为 10%的MMT湿品,经摇摆颗粒机磨粉后,通过真空抽吸进入双锥干燥机,在真空度
- 07Mpa~0.1Mpa、温度 80~85℃条件下烘干约 15小时,然后冷却降温至 40℃以下,停干燥机、破真空,放料包装入库。
3.事故设备情况
〔图〕L.\n
图为双锥干燥机样式
(1)事故发生的双锥干燥机,总容积:5000L;工作容积:2500L;加热面积:14.5m2;罐内设计压力:-0.09~0.096MPa;采用热源:80~85℃热水;材质:设备内壁为搪瓷,外壁SUS304制作;该设备为2018年8月31日采购,安装于生产车间二3楼东面烘房,2018年9月16日投入使用,主要用于PHBA项目产品干燥处理;2022年4月,柔性化生产用于MMT等产品干燥。
工作原理:双锥干燥机为双锥形的回转罐体,罐内在真空状态下,向夹套内通入蒸汽或热水进行加热,热量通过罐体内壁与湿物料接触。湿物料吸热后蒸发出水汽,通过真空泵经真空排气管被抽走。由于罐体内处于真空状态,且罐体的回转使物料不断地上下、内外翻动,故加快了物料的干燥速度,提高干燥效率,
达到均匀干燥的目的。
(2) 电磁阀,型号/阀类型:2L 常闭 NC,通径:25mm,阀体材质:黄铜/SUS304。于 2018 年 9 月安装在进热水槽的蒸汽管道上,与双锥干燥机同时投入使用。截止事故发生前,榕辉化工公司未对该电磁阀进行过检维修。事故发生后,对该电磁阀进行检查,发现电磁阀存在内漏问题。
该设备属于生产设备设施,通过开关电磁阀来控制进入热水槽的蒸汽,用以加热热水并将热水控制在80~85℃,热水为双锥干燥机的烘干热源。事故发生前,由于电磁阀内漏导致无法完全切断进入热水槽的蒸汽。
(四)爆炸物质来源及理化特性
爆炸物质主要来源于双锥干燥机内的MMT物料。事故发生前,该物料已经在双锥干燥机内烘干17个小时左右,MMT已达成品状态,根据浙江博安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5月14日提供的测试报告显示,MMT(成品)T_{D24}=97.8℃详细如下表:
| 序号 | 评估对象 | 分解热 | 分解热等级 | 绝热温升 | 反应失控严重程度 | $T_{D24}$ (°C) |
|---|---|---|---|---|---|---|
| 1 | MMT(湿品) | 6479.87J/g | 4级(分解放热量很大, 潜在爆炸危险性很高) | 554.8K | 4级(工厂毁灭性的损失) | 125.1 |
| 2 | MMT(成品) | 7130.05J/g | 4级(分解放热量很大, 潜在爆炸危险性很高) | 539.4K | 4级(工厂毁灭性的损失) | 97.8 |
| $T_{D24}$: 失控体系最大反应速率到达时间为 24 小时对应的温度。 |
(五)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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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辉化工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韦兵任组长、王巍群任副组长;任命设备科负责人章爱华兼任生产车间二车间主任。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评价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工艺安全管理制度》《双锥回转干燥机安全操作规程》等。
(六)事故发生经过
5月 2日 7时 38分许,操作工岳从喜将第二批离心后MMT湿品通过料车送进烘房,8时 05分许,开始磨粉作业,并将磨好的料,通过真空抽吸方式,送入双锥干燥机,16 时 20 分许,结束第一次进料。
5月 3日 7时 09分许,操作工岳从喜将离心后MMT 湿品通过料车送进烘房,8时 51分许,开始磨粉作业,并将磨好的料通过真空抽吸方式,送入双锥干燥机,12 时 06 分许,结束第二次进料。12 时 08 分许,操作工岳从喜启动双锥干燥机,随后启动热水泵通热水进入双锥干燥机夹套,开始对烘干系统加热,接着检查双锥干燥机运行情况,确认正常后,12 时 22 分许,启动真空泵,开始对MMT湿品减压烘干。直至 5月 4日 4时 56分许,双锥干燥机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能量引燃烘房内存放的 MMT成品(约 1000kg)等可燃物质,形成火灾。
(七)事故现场情况
生产车间二东侧 3楼烘房双锥干燥机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火势主要集中在该车间 3楼烘房内及车间南面绿化带、路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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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面积约 110m2,爆炸冲击波造成烘房 3面墙体倒塌,车间南侧窗户及生产车间一东面多处窗户损坏。主要烧毁设备:双锥干燥系统一套,颗粒摇摆机一台,防爆行车 2台,1m3PP罐 2只、真空泵一台,电缆、管道、仪表若干。
(八)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28.1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先期处置情况
2025 年 5 月 4日 4时 56 分许,榕辉化工公司生产车间二东侧 3楼烘房内发生事故后。生产车间一现场员工潘挺航发现事故发生,便通过对讲机向安全主管沈翔上报事故情况。沈翔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并通知公司应急处置组成员及值班领导张亚锋赶赴现场,同时向主要负责人韦兵汇报。
5时许,生产车间二车间主任章爱华、值班领导张亚锋及应急处置小组成员陆续抵达事故现场,使用干粉推车灭火器,消防水,进行尝试灭火。安全主管沈翔第一时间安排清点人员,并疏散周边人员,沈翔拨打 119火警,请求协助救援。同时,榕辉化工公司现场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警戒隔离,关闭事故应急池外排雨水阀门,收集事故废水。
(二)信息接报情况
5月 4日 5时 05分,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接事故报告后,指派邵武金塘消防救援站出火警,先后出动 20 米高喷车、16 吨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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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车、23 吨泡沫车、机器人运输车、皮卡车等 5 车 20 名指战员前往现场处置。
5时 15分,邵武经济开发区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负责人带领分管领导及安环科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5时 21分,邵武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负责人带领分管领导及危化股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三)响应情况
- 消防部门响应
5时 14分许,邵武金塘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消防指挥员第一时间向榕辉化工公司现场人员了解车间火势及着火物料基本情况,并展开救援:一是指挥 20米高喷车停靠着生产车间二东南侧,利用车载炮控制火势,防止火势向南侧蔓延;二是指挥 23吨泡沫车停靠生产车间三(位于生产车间二东侧)南侧,并就近布置一门遥控炮(流量 80L/s)于生产车间二东北侧,阻止火势向东侧、北侧蔓延;三是指挥其余车辆停靠金塘路待命,安排消防员利用消防栓铺设 2路干线,保证 23吨泡沫车的供水。
5时 36分许,高喷车、遥控水炮对生产车间二形成了南北夹击控火态势,成功阻止火势蔓延扩大;5时 44分许,在生产车间二中段设置一个泡沫枪阵地,对火点逐个击破。
6时许,由于中段火势大,辐射热强,遂将泡沫枪改为自摆炮;6时 12分,生产车间二东侧明火扑灭,随即将遥感炮转移至西侧灭火;6时 20分,现场明火基本扑灭,消防侦查组进入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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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发现有少量盐酸泄露,经工程技术人员关闭阀门后,采用冷却监护。
7时 20分,现场确认已无险情。
- 邵武经济开发区
5时 25分许,到达事故现场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一是布置安环科人员及安全管家进入预定位置开展人员疏散、卡口警戒等相关处置工作;二是加强事故区域的大气、水环境监测,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废水进入外部环境;三是积极与网信办对接,防范化解舆论影响。本次事故废水合计 450m3均收集至事故应急池,并抽至金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 邵武市应急管理局
5时 40分许,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了解人员伤亡、物料泄漏、火灾蔓延等情况,并指派专人查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了解现场工艺、物料、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同时,按照《邵武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灭火救援组、工艺处置、警戒疏散等工作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7时 20分,确认现场已无险情后,危化股等相关人员随即开展事故前期调查。
(四)事故应急救援评估
综上,本起事故应急处置过程效果良好,事故信息接报及时,邵武市政府相关部门精准研判态势,科学指挥决策,多方联动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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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高效稳妥处置,有效控制了火情发展蔓延,避免了次生灾害发生。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MMT 干燥系统蒸汽管道上的电磁阀内漏,热水被持续加热升温,超温热水进入双锥干燥机夹套对其内部MMT持续加热,烘干温度达到MMT临界分解温度,双锥干燥机内MMT 开始分解放热,伴随着放热过程,MMT 分解加剧,放出大量热量和气体,引发双锥干燥机超压爆炸,爆炸发生后,双锥干燥机内高温的气体与未分解的MMT粉末遇空气发生粉尘爆炸,并引燃烘房内存放的MMT成品等可燃物质,发生火灾。
(二)间接原因
- 未识别出MMT危险性。榕辉化工公司未掌握MMT产品的热稳定性、可燃性等危险信息,未组织对MMT产品的理化性质进行鉴定,未识别出潜在爆炸危险性等风险,违反《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 60 号)第四条(二)项的规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 未落实安全风险辨识。榕辉化工公司落实制定的《风险评价管理制度》不到位,未组织开展 MMT 干燥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生产 MMT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二硫化碳、一甲胺,但自 2022 年 4 月投产以来已超过 3 年,未定期运用 HAZ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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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法对 MMT 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未能辨识工艺系统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管控措施,不符合《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三点(五)
[1]的要求。
- 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榕辉化工公司未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设备预防性检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未能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电磁阀内漏的事故隐患,MMT供热系统热水槽蒸汽管道的电磁阀自 2018年 9月安装投入使用以来,未组织对该电磁阀进行检查和检修。
- 未监控重要工艺参数。热水温度为烘干系统的重要工艺参数,榕辉化工公司未按《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四点(九)[2]的要求,对 MMT烘干系统热水槽温度进行实时监控预警,虽然编制了《双锥回转干燥机安全操作规程》《MMT 项目烘干生产批记录》,但烘干系统实际运行期间,榕辉化工公司未要求岗位员工按规程要求对热水温度、真空度等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巡查和记录,导致未能及时发现烘干系统超温的异常工况。
[1]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三点(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企业要制定化工过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法、频次和责任人,规定风险分析结果应用和改进措施落
实的要求,对生产全过程进行风险辨识分析。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 3年进行一次。对其他生产储存装置的风险辨识分析,针对装置不同的复杂程度,选用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预危险性分析、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HAZOP技术等方法或多种方法组合,可每 5年进行一次。企业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分析。企业要组织所有人员参与风险辨识分
析,力求风险辨识分析全覆盖。
[2]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四点(九)异常工况监测预警。企业要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对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预警;要采用在线安全监控、自动检测或人工分析数据等
手段,及时判断发生异常工况的根源,评估可能产生的后果,制定安全处置方案,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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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的认定及处理意见
榕辉化工公司安全风险意识不足,未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 MMT项目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未识别出潜在爆炸危险性等风险;未按要求定期运用 HAZOP 分析法对 MMT 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未采用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电磁阀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3]的规定,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事故责任人员的认定及处理意见
- 韦兵,男,福建省邵武市榕辉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设备预防性检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未督促落实《双锥回转干燥机安全操作规程》《MMT项目烘干生产批记录》等工作;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不到位,事故前未组织对 MMT 产品的理化性质进行鉴定,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电磁阀存在内漏的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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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4]项的规定,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王巍群,男,福建邵武市榕辉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巡查检查生产车间二安全生产工作不细致,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5]项的规定,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章爱华,男,福建省邵武市榕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二车间主任、设备科负责人。对设备运行可靠性认识不足,风险分析不到位,事故发生前未能及时发现双锥干燥机供热系统的热水槽蒸汽管道电磁阀内漏,热水超温,隐患排查不到位。建议由榕辉化工公司依据内部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
邵武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吸取近年来本地区化工事故频发的教训,举一反三,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榕辉化工公司主要负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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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针对“5·4”事故安全责任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组织全体员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管理漏洞,消除隐患,进而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避免类似事故的再发生。一是加强公司各项目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全面开展公司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危险废物等物料危险性鉴定分析,充分掌握各物料危险特性及风险;根据物料特性,采用更加安全的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完善目前的物料干燥方式,同时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操作能力考核。二是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按《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五条要求,定期运用 HAZOP分析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梳理辨识公司关键设备、设施,对于关键设备按照《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十七条要求,定期监(检)测、检查,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二)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一是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园区要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摸排,特别是普通化工项目,督促企业对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危险废物等物料的危险性进行建档,要督促企业对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开展危险性鉴定分析,充分掌握各物料危险特性及风险。二是企业项目备案时要对项目涉及的化学品的理化性能进行梳理,要全面掌握化学品的理化性质,不明确的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定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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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在后期的设计中充分考虑物质的危险性。三是邵武市应急管理局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危化品登记、“一书一签”、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等方面执法检查,提升基础保障效能。
(三)强化普通化工项目安全监管。邵武市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普通化工(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 36号,第 77号修正)相关要求;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摸排建档,推动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日常监管中,要对企业落实《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相关要求的情况,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
(四)强化安全风险辨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等,组织人员及时开展风险辨识分析,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等方法,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进行系统性辨识分析。利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等,对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每 3年进行一次风险辨识分析,辨识出的风险要制定管控措施并按照“红、橙、黄、蓝”四级进行管理。
(五)提升设备安全管理。要督促涉及使用双锥干燥机的企业开展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梳理双锥干燥机烘干的物料理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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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及存在的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建立“一机一档”。推动设备更新改造,提升设备自动化水平,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推动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高危工艺企业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改造。
加强异常工况监测预警,对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预警;要采用在线安全监控、自动检测或人工分析数据等手段,及时判断发生异常工况的根源,评估可能产生的后果,制定安全处置方案。
同时对在用关键设备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安全隐患。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支队,
邵武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 6月 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