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道宝嘎查3组19号"11·14"房屋火灾事故技术调查报告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城中村棚户等级/亡人火灾地域/内蒙古年份/2025
title: 通辽科尔沁大林镇道宝嘎查11·14火灾事故技术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道宝嘎查3组19号"11·14"房屋火灾事故技术调查报告
2025年11月14日19时30分许,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道宝嘎查3组19号房屋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0平方米,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财产损失14.04万元。
2025年11月14日19时44分接到报警,科尔沁区大林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车9人赶赴现场,同时调集新工三路消防救援站2车6人,赶赴现场增援,开展救援工作。2025年11月14日21时24分,搜救组队员在厨房门口处发现被困人员,后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被困人员无生命迹象,确认死亡。经现场勘验及走访调查了解、询问知情人、按照《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火灾财产损失进行核定,经济损失总计140803.00元,直接财产损失138600.00元;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1803.00元。根据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现场勘验,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9时30分许,起火房屋的燃烧痕迹呈现从西卧室内向外梯度减轻现象,认定起火部位为西卧室内西侧烟囱处顶棚内,烟囱滋火引发火灾。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吸取"11.14"亡人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形成"一级抓好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监督管理模式,确保农村火灾防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保障。并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小区物业人员等基层力量,"聚焦"居民自建出租房、老旧小区及"三合一"等场所,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人群住所,逐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化解火灾隐患,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同时,积极宣传、推广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有效提升辖区整体火灾预警能力。
2026年2月10日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5/2025_通辽科尔沁大林镇道宝嘎查11·14火灾事故技术调查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