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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12.18"民房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5 年份:2025 大小:9.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0:40 抓取时间:2026-10-22 08:49:59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原因/用火不慎等级/一般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地域/福建年份/2025

title: 2025_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12·18民房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12.18"民房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机构: 长乐区消防救援局 发布日期: 2026-02-11 原始URL: https://www.fzcl.gov.cn/xjwz/ztzl/clxf/202602/t20260212_5284959.htm

2025年12月18日15时25分许,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局牵头、区应急局、区民政局、长乐公安分局、潭头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12·18”火灾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

(一)事故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时25分许

(二)事故地点: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

(三)事故类别:火灾事故

(四)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五)受灾户基本情况:此次火灾造成1户受灾,为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死者林某德,男,身份证号码350126********803X,丧偶,居住地址为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

(六)起火建筑基本情况:起火建筑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为克凤村村民林某德的自建房,建筑主体共2层,高度约7米,砖混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起火建筑西侧为过透389号、过透390号民房及村道、东侧为过透394号、过透16号民房,南侧为巷道及过透515号民房,北侧为巷道及田地。该民房所有人为林某德(死者),未涉及租赁关系,实际居住人为林某德。

二、火灾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2025年12月18日15时22分,村书记林祥果接到村干部打电话给他说,他们村过透144号民房着火了,他就赶紧打119报警电话,他拨打报警电话的时间是2025年12月18日15时25分。

2025年12月18日15时25分许,福州市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发生火灾。接警后,支队立即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共调派了金港路消防救援站3辆消防车15名指战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金港路消防救援站到场前现场明火已被村民自行灭掉。15时48分,金港路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16时03分,长乐区消防救援局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16时25分,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林某德,男,身份证号码350126********803X)已无生命体征。16时30分,金港路消防救援站现场拉警戒保护现场,18时07分,金港路消防救援站撤离现场,18时10分,长乐区消防救援局全勤指挥部撤离现场。

经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潭头派出所核实,死者身份为林某德(男,身份证号码350126********803X),户口所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

三、火灾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

火灾造成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一层中部卧室、及卧室内部床铺、衣物等物品不同程度烧损烧毁,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

经统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4763元。火灾造成1人死亡(林某德,男,身份证号码350126********803X)。事故发生后,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不良舆论影响。

四、火灾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起火原因

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走访、询问证人等调查手段,综合分析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4时55分许;起火部位为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一层中部卧室;起火点为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一层中部卧室西南角床头旁区域; 起火原因认定为祭祀用火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火灾事故主要原因

  1. 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良因素。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民房为砖混结构,死者所住民房一层卧室未进行装修,卧室物品摆放混乱,床铺旁边摆放大量纸钱香烛等可燃物,祭祀用火不慎是该起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 人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良因素。火灾发生时间正值下午,死者林某德是在一层卧室床铺旁烧纸钱香烛等祭祀,加之林金德疑似有老年痴呆症,且民房内部光线较为昏暗。

(三)火灾事故间接原因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过透144号“12·18”民房亡人火灾是一起因祭祀用火不慎引发的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五、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六、事故责任和处理建议

“11·8”火灾发生后,区消防救援局与长乐公安分局、应急局、民政局、潭头镇人民政府及区纪委(监委)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经调查发现:

七、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工作不足和问题,提出以下事故防范措施:

(一)扎实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聚焦独居老人、失能人员、留守儿童等易受灾群体进行摸底和重点巡护,完善场所和弱势群体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同步推进老旧住宅电气线路排查整治,推动村居民小区、自建房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基层力量帮扶指导。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网格力量人才短缺、业务能力不足等短板,持续下沉至所属村居(社区),开展精准业务指导、消防宣传培训和微型消防站拉动演练,提高镇街消防力量火灾应急响应速度和现场处置能力,全面夯实村居(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三)提升消防安全宣教实效。督促各乡镇(街道)、社区(村),要认真汲取该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民间祭祀用火用电安全意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5/2025_长乐区潭头镇克凤村12·18民房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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